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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16430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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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87582 | ||||||||
基金代码 | 164304 | ||||||||
公告日期 | 2014-08-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新华环保) 基金主代码 164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NCF环保A)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NCF环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90 150191 2.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上述机构将自2014年8月1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4304;A类代码:150190,B类代码:150191)。 从2014年8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和平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投资者在东海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和平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甘肃省内:96668、全国: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6)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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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增加代销机构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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