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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智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发起(0153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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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807212 | ||||||||
基金代码 | 015307 | ||||||||
公告日期 | 2022-05-1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紫金智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 名称 华泰 紫金 智享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简称 华泰 紫金 智享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发起 基金 主代 码 015307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 型、定 期开 放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22年 5 月 11 日 基金 管理 人名 称 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名 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华 泰 紫 金 智 享 一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华 泰 紫 金 智 享 一 年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准 的文 号 证监 许可[2022]224 号 基金 开始 募集 日期 2022年 4 月 19 日 基金 结束 募集 日期 2022年 5 月 9 日 验资 机构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 所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的日 期 2022年 5 月 10 日 募 集 有 效 认 购 总 户 数 (单 位 :户 ) 2 募 集 期 间 净 认 购 金 额 (单 位 :元 ) 3,009,999,000.00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息 (单位 :元) 0 募 集 份 额 (单位 :份) 有效 认购 份额 3,009,999,000.00 利息 结转 的份 额 0 合计 3,009,999,000.00 其 中 :募 集 期间 基 金 管 理人 运 用 固 有资 金 认 购 本基 金情 况 认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 位:份 ) 10,000,000.00 占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 0.33% 其他 需 要 说 明 的事 项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于 2022 年 5 月 9 日 通 过 直 销 认 购 本 基 金 金 额 10,001,000.00 元 ,认 购 费 用 为 1,000.00 元 ,折 合 本 基 金 为 10,000,000.00 份 (不 含 募 集 期 利息 结 转 的 份 额 )。以 上 固 有 资 金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发 起 资 金 ,自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所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期限 不少 于 三年 。 其 中 :募 集 期间 基 金 管 理人 的 从 业 人员 认 购 本 基金 情况 认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 位:份 ) 0 占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 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续 的条 件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续 获得 书面 确 认的 日期 2022年 5 月 11 日 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 份额 总 数 持有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 份额 总 数 发起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 份额 承诺 持 有期 限 基金 管理 人固 有资 金 10,000,000.00 0.33% 10,000, 000.00 0.33% 3年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人 员 - - - - - 基金 经理 等人 员 - - - 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0.33% 10,000, 000.00 0.33% 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对应日调整至该对应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开放期内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到下一个封闭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因此投资者存在封闭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在该运作期对应开放期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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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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