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0144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748836
基金代码 014490
公告日期 2022-04-20
编号 1
标题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44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4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
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A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490 014491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 375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1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04
份额级别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动持有中短债A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动持有中短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0,347,629.15 410,719,994.63 501,067,623.7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3,379.75 10,649.72 14,029.47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90,347,629.15 410,719,994.63 501,067,623.7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379.75 10,649.72 14,029.47
合计 90,351,008.90 410,730,644.35 501,081,653.2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25,950.00 560,001.94 585,951.9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87% 0.1363% 0.116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22年04月19日
注: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4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中规定。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60天(如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3)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4)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