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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0151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694711
基金代码 015106
公告日期 2022-03-17
编号 1
标题 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百嘉百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1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3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百嘉百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3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百嘉百顺纯债债券 A 百嘉百顺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106 01510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注: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的开放赎回业务已于2022年3月7日开放,本次为开放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份额申购费为: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50.万 0.80%
50.万≤M<200.万 0.60%
200.万元≤M<500.万 0.40%
M≥500.万 1000.元/笔
  (2)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开通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以基金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名称: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9号广州嘉昱中心10层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网址:www.cz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放日常申购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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