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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00007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62689
基金代码 000070
公告日期 2014-03-31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03月31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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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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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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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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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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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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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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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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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5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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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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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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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3.2基金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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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4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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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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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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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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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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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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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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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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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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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5托管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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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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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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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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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6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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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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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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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7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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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7.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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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7.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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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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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7.4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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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8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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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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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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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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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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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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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7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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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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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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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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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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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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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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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11重大事件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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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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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1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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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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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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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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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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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
  ......
  52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
  52
  11.8其他重大事件
  ................................
  ................................
  ................................
  ..............................
  52
  §12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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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12.1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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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3
  12.2存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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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12.3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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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69
  交易代码
  0000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3,866,170.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69
  00007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8,378,729.85份
  35,487,441.03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战胜业绩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国家信用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不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等级为AA级或以上的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唐州徽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9556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51803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钱蒙
  田国立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05月14日-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05月14日-2013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987,281.97
  2,867,903.78
  本期利润
  640,554.15
  536,800.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8
  0.0039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08%
  0.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0%
  -1.3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746,412.07
  -460,336.0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1
  -0.01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4,632,317.78
  35,027,104.9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9
  0.987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3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0%
  -1.3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8%
  0.13%
  -1.93%
  0.09%
  -0.25%
  0.04%
  过去六个月
  -1.49%
  0.11%
  -2.31%
  0.09%
  0.82%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0%
  0.10%
  -2.69%
  0.10%
  1.59%
  0.00%
  阶段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8%
  0.13%
  -1.93%
  0.09%
  -0.35%
  0.04%
  过去六个月
  -1.69%
  0.11%
  -2.31%
  0.09%
  0.62%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30%
  0.10%
  -2.69%
  0.10%
  1.39%
  0.00%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根据本基金在市场中性预期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选取中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基金基准2013-05-142013-06-182013-07-172013-08-162013-09-182013-10-292013-11-282013-12-311%0.5%0%-0.5%-1%-1.5%-2%-2.5%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基金基准2013-05-142013-06-182013-07-172013-08-162013-09-182013-10-292013-11-282013-12-311%0.5%0%-0.5%-1%-1.5%-2%-2.5%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基准2013年0%-0.5%-1%-1.5%-2%-2.5%-3%2013年2013年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基准2013年0%-0.5%-1%-1.5%-2%-2.5%-3%2013年2013年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3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145人,其中88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翔凯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05月14日
  -
  17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先后任职于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现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基金、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和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兴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05月16日
  -
  9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申银万国证券、泰信基金。2012年11月加入国投瑞银。现兼任国投瑞银纯债基金、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
  期开放基金和和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全年债市收益率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一季度外汇大幅流入,同时央行维持温和的公开市场操作基调,并于年初推出SLO来平滑资金面预期,在此背景下,流动性充
  裕,配置型机构秉着早配置早收益的原则,加大在一级市场上对利率品的配置力度,收益率在相对低水平维持平稳走势;二季度,债市开始进入了风险释放阶段,新一届政府将风险防范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央行不再刻意维持货币市场利率的低水平,倒逼金融机构去杠杆,短端利率走高带动长端利率向上调整,收益率曲线明显平坦化并一度出现严重倒挂;三季度债市整体呈震荡走势;四季度以来债市整体处于单边下跌走势。导致市场大幅下跌的背景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资金脱媒,微观层面来说资金成本大幅抬升直接导致期限错配不再有利可图,商业银行转而追逐高收益的非标资产,减少对债券的配置,这进一步加大了债券收益率向上的调整压力。3季度以来央行更加明确通过“锁长放短”来控制机构杠杆,使得资金面处于紧平衡,加之一级市场供给增大,使得收益率屡创新高;从国开行的年报来看,年末国开行金融债利率水平已经逼近开行的贷款加权利率,质地尚可城投债的利率突破8%,较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以上,也已逼近多数融资平台的贷款成本,整体而言,基金增加了对这两类资产的配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级份额净值为0.989元,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级份额净值为0.987元,本报告期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1.10%,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级份额净值增长率-1.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9%。基金表现优于比较基准是由于管理人的积极管理策略,及时调整了仓位。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以来,央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里面分别明确了“锁长放短”以及“降杠杆、调结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偏稳健的货币政策思路;不可否认,目前高企的利率是央行货币政策思路转变的副产品,高企的利率一定程度上也能达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经济结构的效果,但在国内目前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体、国企背景企业融资更加便利的背景下,其挤出效应也不容小觑,对实体经济的负面作用也会陆续显现。目前7.5%左右的经济增速难以长期支撑超越其增速的融资成本,换言之,目前金融体系正在侵蚀实体经济。好在这一趋势已经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引起重视,并通过国务院更高层面来规范“非标”资产,防范系统性风险。随着新一届政府政策的陆续推进,全社会的融资成本有望会回落至实体经济可承受的水平。一季度是传统的债券配置旺季,我们认为经过2013年的两次洗礼,机构对流动性的把握更加成熟,资金面处于中性偏紧状态,短期再出现极度波动打击市场信心的概率在降低,在目前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的背景下,收益率曲线有望陡峭化,使得中短期利率产品存在交易机会,长期利率品种具有配置价值;信用产品处在底部区域,短期受去年发行产品到期打开冲击的变现压力,仍将承压,但逐步显现吸引力;我们将维持组合中等久期,降低组合杠杆,规避产能过剩、周期性和高杠杆类信用债,注重持有期票息收入。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秉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本年度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以及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对其它相关业务也安排了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股票出入库调整、交易对手授信、询价、一级市场申购、投资授权、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非常规性的业务,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业务风险以及控制措施后执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确定的控制要求,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执行前的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借助自行开发的盘中监控系统对基金当日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借助办公系统中的业务审批流程,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运营部门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对银行间、一级市场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交易部每日对当日交易行为进行总结和报告,相关交易结果由基金经理进行确认;运营部结合每日估值结果对投资超标等行为进行提示;监察稽核部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期间内的交易行为进行稽查,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投瑞银中高债券A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6,987,281.9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746,412.07元;国投瑞银中高债券C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867,903.7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0,336.06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60469016_H08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王华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4-03-25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52,244,618.10
  结算备付金
  4,711,714.09
  存出保证金
  54,223.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24,777,521.59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4,777,521.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957,054.42
  应收利息
  7.4.7.5
  8,859,712.5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289.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530,608,133.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8,073,81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356,432.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10.2
  213,749.40
  应付托管费
  7.4.10.2
  71,24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9,759.3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066.5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46,643.0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75,000.00
  负债合计
  160,948,710.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73,866,170.88
  未分配利润
  7.4.7.10
  -4,206,748.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659,422.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0,608,133.40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0.989元,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0.987元。基金份额总额373,866,170.88份。其中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338,378,729.85份;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35,487,441.03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2013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258,781.78
  1.利息收入
  35,987,104.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339,615.37
  债券利息收入
  21,545,743.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101,745.8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188,638.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188,638.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8,677,831.2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38,146.66
  减:二、费用
  8,081,427.31
  1.管理人报酬
  7.4.10.2
  3,548,250.54
  2.托管费
  7.4.10.2
  1,182,750.20
  3.销售服务费
  259,811.59
  4.交易费用
  7.4.7.18
  8,806.01
  5.利息支出
  2,763,094.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763,094.39
  6.其他费用
  7.4.7.19
  318,714.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7,354.4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77,354.47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55,054,722.24
  -
  1,755,054,722.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177,354.47
  1,177,354.4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81,188,551.36
  -5,384,102.60
  -1,386,572,653.9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40,441.67
  55,921.26
  9,496,362.93
  2.基金赎回款
  -1,390,628,993.03
  -5,440,023.86
  -1,396,069,016.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3,866,170.88
  -4,206,748.13
  369,659,422.7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17号文《关于核准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55,054,722.2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国家信用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不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
  际编制期间系2013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7)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
  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C类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的90%;同时,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后,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收益分配,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244,618.10
  定期存款
  50,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50,000,000.00
  其他存款
  -
  合计
  52,244,618.10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发生定期存款投资人民币1,425,000,000.00元。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64,576,936.56
  347,703,521.59
  -16,873,414.97
  银行间市场
  78,878,416.31
  77,074,000.00
  -1,804,416.31
  合计
  443,455,352.87
  424,777,521.59
  -18,677,831.2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43,455,352.87
  424,777,521.59
  -18,677,831.28
  注:本基金于本期所投资的股票中,无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的情况。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569.1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151,666.62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120.30
  应收债券利息
  8,691,424.77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0.43
  其他利息收入
  12,931.23
  合计
  8,859,712.51
  7.4.7.6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66.55
  合计
  2,066.55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信息披露费
  75,000.00
  预提审计费用
  100,000.00
  合计
  175,000.00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本期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375,789,006.98
  1,375,789,006.98
  本期申购
  7,129,266.00
  7,129,266.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44,539,543.13
  -1,044,539,543.13
  期末数
  338,378,729.85
  338,378,729.85
  项目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79,265,715.26
  379,265,715.26
  本期申购
  2,311,175.67
  2,311,175.6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6,089,449.90
  -346,089,449.90
  期末数
  35,487,441.03
  35,487,441.03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4日生效。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54,096,043.20元,折合1,754,096,043.2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958,679.04元,折合958,679.04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75,035,856.06元,折合1,375,035,856.0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753,150.92元,折合753,150.92份基金份额。C类基金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79,060,187.14元,折合379,060,187.1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205,528.12元,折合205,528.12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1,755,054,722.24元,折合1,755,054,722.24份基金份额。
  2)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73,866,170.88份。其中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338,378,729.85份;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35,487,441.03份。
  3)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6,987,281.97
  -16,346,727.82
  640,554.1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2,151,991.53
  7,765,025.31
  -4,386,966.22
  其中:基金申购款
  98,092.43
  -53,940.28
  44,152.15
  基金赎回款
  -12,250,083.96
  7,818,965.59
  -4,431,118.3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835,290.44
  -8,581,702.51
  -3,746,412.07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867,903.78
  -2,331,103.46
  536,800.3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2,429,239.60
  1,432,103.22
  -997,136.38
  其中:基金申购款
  25,969.01
  -14,199.90
  11,769.11
  基金赎回款
  -2,455,208.61
  1,446,303.12
  -1,008,905.4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38,664.18
  -899,000.24
  -460,336.06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40,798.1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065,298.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2,757.52
  其他
  40,761.69
  合计
  8,339,615.37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994,169,119.34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980,783,866.92
  减:应收利息总额
  21,573,890.49
  债券投资收益
  -8,188,638.07
  7.4.7.14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损失。
  7.4.7.15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8,677,831.28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8,677,831.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8,677,831.28
  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909.88
  基金转换费收入
  68.02
  其他
  134,168.76
  合计
  138,146.66
  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5,456.0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350.00
  合计
  8,806.01
  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180,000.00
  银行费用
  34,814.58
  债券账户维护费
  3,000.00
  其他
  900.00
  合计
  318,714.58
  7.4.7.20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作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29日成立了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548,250.5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09,212.07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管理费于2013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13,749.40元。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82,750.20
  注:1)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于2013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1,249.82元。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中国银行
  224,608.9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59.79
  合计
  236,868.70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计算方法如下:
  H=E×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0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244,618.10
  140,798.1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28,799,836.8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0245
  13国开45
  2014-01-02
  96.46
  300,000
  28,938,000.00
  合计
  300,000
  28,938,000.00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29,273,973.20元,分别于2014年1月3日、1月13日、1月14日、1月16日及1月2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控制上述风险,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控制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使风险控制与投资业务紧密结合,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督管理下,建立了由督察长、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立体式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103.65%。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A-1
  -
  A-1以下
  -
  未评级
  12,679,564.90
  合计
  12,679,564.9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债券投资以净价列示。
  7.4.13.2.2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AAA
  47,779,369.46
  AAA以下
  335,380,587.23
  未评级
  28,938,000.00
  合计
  412,097,956.69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债券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债券投资以净价列示。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对资金需求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持续进行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分析,构建投资组合时,对备选证券进行流动性检验,并以适度分散策略保持组合流动性,严格控制缺乏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基金的流动性比例控制要求,对现金类资产配置策略、证券集中度、重仓证券的流动性以及冲击成本率、换手率和交易活跃度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于本期末,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执行灵活的利率管理策略规避利率风险,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海外管理经验,结合自主开发的估值系统管理利率风险,通过收益率利差分析、静态利差分析和期权调整利差等分析,计算组合证券的修正久期、利差久期、有效久期和有效凸性的风险控制指标,跟踪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凸性等利率风险衡量指标,控制组合的利率风险。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加大固定利率证券的配置比例;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上升时,加大浮息证券的配置比例。通过改变浮息和固息证券的配置比例,控制证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本基金持有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债券投资等。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2,244,618.10
  -
  -
  -
  -
  -
  52,244,618.10
  结算备付金
  4,711,714.09
  -
  -
  -
  -
  -
  4,711,714.09
  存出保证金
  54,223.59
  54,223.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9,865,285.30
  179,941,210.03
  164,971,026.26
  424,777,521.59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39,957,054.42
  39,957,054.42
  应收利息
  -
  -
  -
  -
  -
  8,859,712.51
  8,859,712.51
  应收申购款
  -
  -
  -
  -
  -
  3,289.10
  3,289.10
  资产总计
  57,010,555.78
  -
  79,865,285.30
  179,941,210.03
  164,971,026.26
  48,820,056.03
  530,608,133.4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8,073,810.00
  -
  -
  -
  -
  -
  158,073,810.00
  应付赎回款
  -
  -
  -
  -
  -
  2,356,432.43
  2,356,432.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213,749.40
  213,749.40
  应付托管费
  -
  -
  -
  -
  -
  71,249.82
  71,24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9,759.37
  9,759.37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2,066.55
  2,066.55
  应付利息
  -
  -
  -
  -
  -
  46,643.08
  46,643.08
  其他负债
  -
  -
  -
  -
  -
  175,000.00
  175,000.00
  负债总计
  158,073,810.00
  -
  -
  -
  -
  2,874,900.65
  160,948,710.65
  利率敏感度缺口
  -101,063,254.22
  -
  79,865,285.30
  179,941,210.03
  164,971,026.26
  45,945,155.38
  369,659,422.75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利率上升25个基准点
  -3,835,992.95
  利率下降25个基准点
  3,888,488.79
  7.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等方式,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其他价格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at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等级为AA级或以上的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24,777,521.59
  80.05
  其中:债券
  424,777,521.59
  80.0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956,332.19
  10.73
  6
  其他各项资产
  48,874,279.62
  9.21
  7
  合计
  530,608,133.40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679,564.90
  3.4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938,000.00
  7.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938,000.00
  7.83
  4
  企业债券
  346,688,013.23
  93.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9,737,000.00
  2.63
  7
  可转债
  26,734,943.46
  7.23
  8
  其他
  -
  -
  9
  合计
  424,777,521.59
  114.91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874
  10红投01
  425,630
  42,350,185.00
  11.46
  2
  124313
  13苏家屯
  427,970
  40,229,180.00
  10.88
  3
  122542
  12阿信诚
  344,450
  33,411,650.00
  9.04
  4
  130245
  13国开45
  300,000
  28,938,000.00
  7.83
  5
  124322
  13南城发
  291,110
  27,539,006.00
  7.45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4,223.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957,054.4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859,712.51
  5
  应收申购款
  3,289.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874,279.62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11,991,520.00
  3.24
  2
  110017
  中海转债
  5,573,222.10
  1.51
  3
  113002
  工行转债
  1,905,380.00
  0.52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1820
  185,922.38
  44,733,754.89
  13.22%
  293,644,974.96
  86.78%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339
  104,682.72
  1,300,702.00
  3.67%
  34,186,739.03
  96.33%
  合计
  2,159
  173,166.36
  46,034,456.89
  12.31%
  327,831,713.99
  87.69%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498,620.65
  0.15%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995.02
  -
  合计
  499,615.67
  0.13%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5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1,375,789,006.98
  379,265,715.26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129,266.00
  2,311,175.6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44,539,543.13
  346,089,449.9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8,378,729.85
  35,487,441.03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3年2月21日起包爱丽女士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督察长,由刘凯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
  2、自2013年3月29日起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书鹏先生接任。
  3、自2013年5月2日起刘纯亮先生正式担任公司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中金公司
  1,445,643,798.85
  82.67%
  13,088,000,000.00
  94.04%
  国信证券
  302,983,945.03
  17.33%
  829,478,000.00
  5.96%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所股票、权证交易。
  3、本基金报告期内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
  11.8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方式
  披露日期
  1
  关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2013-5-15
  2
  关于成立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3-08-17
  3
  关于国投瑞银网上直销转账汇款买基金认、申购费率1折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2013-10-29
  4
  关于稳定增利基金及中高等级债券基金对持有的13苏家屯进行估值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2013-12-20
  5
  关于国投瑞银中高债及岁添利122874债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2013-12-21
  §12备查文件目录
  12.1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2013]217号)
  《关于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3]343号)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原文
  12.2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12.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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