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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A(1646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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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59817 | ||||||||
基金代码 | 164606 | ||||||||
公告日期 | 2014-03-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场内简称"信用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46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1,952,339.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12-12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系统的信用分析,优化投资组合,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资金资产的产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趋势以及货币政策导向,重点关注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以及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指标,综合考虑各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流动性水平以及走势的相关性,在基金合同约定比例的范围内,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优化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2、债券投资策略:将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信用债又将成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中的重点配置标的。在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上,将在对未来利率趋势、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3、新股认购策略:将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新股的基本面因素、收益率、中签率以及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发掘新股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周转率、成本费用率和市场资金的供需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充分研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以期获得稳健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晖 唐州徽 联系电话 021-38601777 95566 电子邮箱 cs4008880001@huatai-pb.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 95566 传真 021-38601799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uatai-pb.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36,031.61 5,879,972.93 1,482,463.38 本期利润 5,595,290.04 2,451,411.11 2,829,998.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64 0.0116 0.013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0% 1.19% 1.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73 0.0009 0.0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7,742,181.07 212,146,891.03 214,782,337.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7 1.001 1.01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9% 0.06% -1.74% 0.10% 1.55% -0.04% 过去六个月 0.49% 0.06% -2.75% 0.09% 3.24% -0.03% 过去一年 2.60% 0.10% -0.47% 0.09% 3.07%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17% 0.09% 7.72% 0.08% -2.55%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六条(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9月22日,2011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3 - - - - 2012 0.2400 5,086,857.74 - 5,086,857.74 2011 - - - - 合计 0.2400 5,086,857.74 - 5,086,857.74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89,841.51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已于2014年1月对2013年度可分配利润实施了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363.09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青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7月16日 - 8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0年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研究员。2012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任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沈涛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年9月22日 2013年7月16日 20年 经济学博士。20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华泰柏瑞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2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场内交易启用投资管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对于场外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不同帐户。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同时对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在不同时间窗(如日内、3 日、5 日)下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各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完全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部为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统一交易服务,为公平交易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保障。目前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业务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其它投资管理部门业务的情况,不同业务类别的投资经理之间互不干扰,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公司机构设置合理,公平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决策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交易价差分析表明公司旗下各基金均得到了公平对待,不存在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经过对不同基金之间交易相同证券时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报告期内基金之间的买卖交易价差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合理水平,只在少数情况下"存在显著的倾向性"。针对这些少量的"具有显著倾向性"的交易价差进行研究表明,交易价差方向没有规律性,即没有明确的利益输送方向。造成少量显著交易价差的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报告期内股票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大,为基金之间股票交易出现显著价差创造了客观条件;二是不同基金经理在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存在差异,对证券买卖时点的把握也不同,导致股票买卖存在价差。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异常交易监控与管理办法》对投资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识别和检查,交易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的事中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部及异常交易评估小组负责异常交易行为的事后审查和评估。本报告期内,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论在二级市场还是在大宗交易或者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中,均没有发现影响证券价格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等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旗下基金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没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自2013年二季度以来,市场资金面一直处于偏紧的状态,带动债券市场收益率一路上行,为了规避了债券市场调整给基金收益带来的冲击,本基金在二三季度进行了配置调整,降低了债券组合久期,有效控制了利率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基金单位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0.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在节后资金回流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市场资金面出现显著缓解,PMI等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尚未呈现走稳迹象,通货膨胀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机构加大了对债券市场的关注,市场出现了一轮强势上涨,收益率不断下行。但与此同时,债券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如高层对经济增速下行的容忍度、信用风险事件的爆发、长期资金面情况等,因此本基金将继续坚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根据市场变化积极调整组合结构。 未来本基金组合将继续维持短久期,根据市场资金情况动态调整杠杆率,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密切关注组合的流动性,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获取更高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始终将合规运作、防范风险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 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投资运作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 (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公司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后台运营、反洗钱等方面的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对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改进情况安排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按照相关法规、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开展行为规范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等,有效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至少分配1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可分配收益为0.027元/份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运作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基金的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563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49,571.07 669,124.50 结算备付金 1,337,843.46 75,670.18 存出保证金 16,985.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840,537.26 270,567,660.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49,840,537.26 270,567,660.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08.33 - 应收利息 6,692,348.16 4,350,495.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1,739,993.57 275,662,950.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777,737.33 61,499,755.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9,536.33 127,104.51 应付托管费 37,010.40 36,315.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697.30 8,417.40 应交税费 1,605,010.00 1,436,970.00 应付利息 38,821.14 50,003.7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0,000.00 357,493.01 负债合计 43,997,812.50 63,516,059.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11,952,339.56 211,952,339.56 未分配利润 5,789,841.51 194,551.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742,181.07 212,146,891.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739,993.57 275,662,950.90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7元,基金份额总额211,952,339.5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1,960,477.36 7,381,995.59 1.利息收入 13,695,688.01 11,618,575.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819.40 85,259.51 债券利息收入 13,608,559.17 11,522,684.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309.44 10,630.7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09,821.79 -809,976.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009,821.79 -809,976.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9,258.43 -3,428,561.8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352.71 1,958.31 减:二、费用 6,365,187.32 4,930,584.48 1.管理人报酬 1,520,050.19 1,506,012.16 2.托管费 434,300.01 430,289.3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532.97 14,697.07 5.利息支出 3,992,092.37 2,553,870.5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992,092.37 2,553,870.52 6.其他费用 405,211.78 425,715.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95,290.04 2,451,411.1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95,290.04 2,451,411.1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1,952,339.56 194,551.47 212,146,891.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595,290.04 5,595,290.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1,952,339.56 5,789,841.51 217,742,181.0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1,952,339.56 2,829,998.10 214,782,337.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2,451,411.11 2,451,411.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086,857.74 -5,086,857.7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1,952,339.56 194,551.47 212,146,891.0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韩勇_______ ______房伟力______ ____陈培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526号《关于核准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和转换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届满日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基金管理人将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同意本基金继续封闭三年。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并决定继续封闭,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基金继续封闭,即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开始下一个三年封闭期;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召开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得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资本人民币211,839,238.4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3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952,339.56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3,101.11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1]第36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份额86,540,176.00份于2011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 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20,050.19 1,506,012.1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20,901.31 362,115.98 注: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7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34,300.01 430,289.35 注: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10,000,000.00 5,906.8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219,400,000.00 121,200.40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2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1,944.00 20,001,944.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1,944.00 20,001,944.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1,944.00 20,001,94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44% 9.44%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30,001,250.00 14.15% 30,001,250.00 14.15%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849,571.07 27,381.45 669,124.50 83,104.01 注: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41359046 13晋交投CP001 2014年1月2日 99.38 200,000 19,876,000.00 041351003 13皖国贸CP001 2014年1月2日 100.70 200,000 20,140,000.00 041362033 13南京医药CP001 2014年1月2日 99.62 22,000 2,191,640.00 合计 422,000 42,207,640.00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1,777,737.33元。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50,304,537.26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99,536,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59,138,460.40元,第二层级211,429,2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49,840,537.26 95.45 其中:债券 249,840,537.26 95.4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1.1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87,414.53 0.84 7 其他各项资产 6,712,041.78 2.56 8 合计 261,739,993.5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9,660,537.26 31.9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0,213,000.00 78.17 6 中期票据 9,967,000.00 4.58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49,840,537.26 114.7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41360002 13广汇集团CP001 200,000 20,194,000.00 9.27 2 041361003 13石药CP001 200,000 20,174,000.00 9.27 3 041351003 13皖国贸CP001 200,000 20,140,000.00 9.25 4 041364028 13中升CP001 200,000 19,994,000.00 9.18 5 041373005 13丹东港CP001 200,000 19,946,000.00 9.1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无。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985.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08.3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692,348.1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712,041.7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161 67,052.31 129,175,072.83 60.95% 82,777,266.73 39.0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1,944.00 16.00%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19,000,000.00 15.00%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1,250.00 9.00% 4 南方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企业年金理事会 10,549,439.00 8.00% 5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000,000.00 6.00%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零组合 5,997,374.00 5.00%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 5,165,000.00 4.00% 8 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农行 4,793,655.00 4.00% 9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安鑫2号信托金融投资项目资 3,257,996.00 3.00% 10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000,000.00 2.00%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股东会决议,任命韩勇先生为公司董事、杨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的变更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监管局备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员工民主选举并经股东会决议,任命陈培先生为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常小抒辞去监事会主席,任命严玉珍为监事。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监事会选举严玉珍为监事会主席。 2013年10月11日,公司任命田汉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已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其任命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基金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60,000.00元人民币,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了3年的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235,343,320.92 77.20% 3,692,500,000.00 64.02% - - 招商证券 69,518,150.19 22.80% 2,075,218,000.00 35.98% - - 注:1、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研究实力的证券公司及专业研究机构,向其或其合作券商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公司选择的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资格; 2) 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3)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具备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 3、本报告期内,基金本基金无新增交易单元。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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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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