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开债券(011088)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580991 | ||||||||
基金代码 | 011088 | ||||||||
公告日期 | 2021-11-30 | ||||||||
编号 | 2 | ||||||||
标题 |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26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景泰恒利一年定开纯债 基金代码 011088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彭成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12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 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5% 其他投资者 1,000,000≤M<5,000,000 0.3% 其他投资者 M≥5,000,000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 M≤1,000,000 0.05%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3%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6% 其他投资者 1,000,000≤M<5,000,000 0.4% 其他投资者 M≥5,000,000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 M≤1,000,000 0.06%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4%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 - N≥7天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销售服务费 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2、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 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本基金 投资人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4、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内将无法按照基 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信用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7、 税负增加风险;8、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9、其 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7日证监许可【2020】350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 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恒 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