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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石湛混合C(0068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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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454896 | ||||||||
基金代码 | 006823 | ||||||||
公告日期 | 2021-08-20 | ||||||||
编号 | 2 | ||||||||
标题 | 关于调整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整本基金的相关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拟由1.50%调整为0.60%; 本基金年托管费率由拟由0.25%调整为0.1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拟由0.60%调整为0.10%。 二、《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相关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8月20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约定,本基金降低相关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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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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