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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REIT(1801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48403
基金代码 180101
公告日期 2021-05-27
编号 1
标题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1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特别提示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基础设施基金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业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下简称“《审核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
下简称“《发售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
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
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组织实施发售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负责办理本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业务的财务顾问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顾问”或“招商证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结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所有类型的投
资者均按该份额认购价格进行认购。战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认
购,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录入认购信息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即“EIPO平台”)进行;公众投资者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
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
机构)认购本基金。
3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获证监许可〔2021〕1664 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场内简称为
“蛇口产园”,基金代码为:180101。
2、参与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由原始权益人招商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人”或“招商蛇口”)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和其
他专业机构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四、战略配售”。
3、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00亿份,本次发售由战
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5.8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65%。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
方认购数量为2.8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2%;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2.97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3%。网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2.2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5%。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90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投资者应在募集期内
全额缴款(含认购费),缴款信息详见本公告“四、(四)认购款项缴纳”“五、
(五)认购款项缴纳”以及“六、(四)认购款项缴纳”。其中,若网下投资
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网下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全程比
例配售;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
集上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若预计募集首日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
金公众投资者募集总规模达到或超过公众发售规模上限,公众发售部分的募集
期将提前结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4、本次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
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售(以下简称“公众投资者发售”)相4
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基金成立时拟投资于特殊目的载体,并通过其获取金额为3亿元的并购贷
款(仅限于收购基础设施项目),与募集资金一并用于基金投资。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整体架构、基金对外
借款安排、原始权益人信息、运营管理安排、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财务顾问报告等信息,请仔细阅读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5、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日2021年5月25日15:00,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即“EIPO平台”)共收到5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6
个配售对象的询价报价信息。总体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
后的报价情况等详见本公告“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
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6、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
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
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认购价格为2.310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
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7、若本次发售成功,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79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募集
期利息)。
8、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在募集期内,各
类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缴款。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
期限并及时公告。
9、各类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
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本基金收取认购费,具体认购费率见本
公告“二、(八)认购费用及认购金额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5
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按时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财
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以
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中证协对
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10、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
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可以
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
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其他战略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不少于12个月,
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战略投资者拟卖出战略配售取
得的基金份额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募集期届满,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
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
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四)回拨机制”。
12、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下发售,但依法设立
且未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凡
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公众
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则其仍需完
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13、公众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基
金份额认购。
14、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
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6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
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
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明书》中“重要提示”和“风险揭示”章节,
充分了解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本基金受政治、经济、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
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5 月 20 日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
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的《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招
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博时招商蛇口产业
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
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售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并确
保其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保留最终解释
权。 7
释义

1. 认购: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而言,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等业务
3. 公众投资者:指通过除网下配售以外的其他公开发售途径认购基金份额
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 战略投资者: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金战略配售要求进行战略
投资的投资人
5. 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
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专
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
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网下投资者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
6. 配售对象:指参与网下发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7. 有效报价:指网下投资者提交的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确定的认
购价格,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8.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的场所
9.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和上市交易的场所
10. 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1. 元:指人民币元
12. 在本发售公告中未做释义的词语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
定的为准
8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15:00,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5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6 个配售对象的询价
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344,582 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
数量的 15.31 倍。
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有 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0 个配售对象未按《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网下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
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 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0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
参与配售的关联方。有 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0 个配售对象拟认购金额超过其提
交的核查材料中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本次询价所收到的报价均不存在应当被认
定为无效订单的情形,因此未予剔除。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5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6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
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2.100 元/份-2.420 元/
份,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344,582 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15.31 倍。
(二)发售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2.417 元/份,
加权平均数为 2.372 元/份。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
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认购价格为 2.310 元/份。该价格低于剔除无效
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额
认购价格 2.310 元/份,符合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对9
象为本次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1、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获证监许可〔2021〕166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场内简称为“蛇口产园”,
基金代码为“180101”。
本次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售、
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00亿份,本次发售由战
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5.8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65%。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
方认购数量为2.8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2%;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2.97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3%。网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2.2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5%。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90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3、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认购;本基金网下
询价和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录入认购信息均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同时
需向基金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
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在募集期内,各
类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缴款。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
期限并及时公告。
(二)认购价格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
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10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
的份额认购价格为2.310元/份。
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均需要按照认购的份额/金额全额缴款,并缴纳认购费。
(三)募集资金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00 亿份。若本次发售成功,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79 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募集期利息)。
(四)回拨机制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
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
售数量进行调整。
1、如发生个别战略投资者未能按时足额缴款的,则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
可将差额部分向网下投资者和/或公众投资者进行回拨,或者将差额部分由其他
战略投资者认购。
2、如发生个别网下投资者未能按时足额缴款导致本基金扣除战略配售后,
网下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 70%,则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将差额
部分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回拨,或由其他网下投资者认购。
3、若公众发售部分认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如决定启用回拨机制,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基金份额回拨公告》中
披露本基金的回拨情况。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
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
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
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可以通过办理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
市场的交易。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其他战略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不少于12个月,11
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战略投资者拟卖出战略配售取
得的基金份额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日。在募集期内,各类投资者
均可参与认购缴款。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
时公告。
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认购费用
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基
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对于公众投资者,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元) 认购费率
M<500 万元 0.5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公众投资者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公众投资者场外
认购费率执行。
对于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本基金按每笔 1000 元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金额的计算及举例
(1)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12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
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价格+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举例:某网下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经网下询价确定的基金份额发
售价格为 2.50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对应的认购费为 1000 元,假定
该笔认购中的有效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700 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5,000,000×2.500+1,000=12,501,000.00 元
即:某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2.500 元,则
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12,501,000.00 元,该笔认购中的有效认购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 700 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的计算及举例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售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对应
认购费率,即 M=实际净认购金额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时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差额将退还投资
者。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13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根据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时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差额将退还投资
者。
举例:某公众投资者投资 10,001.00 元在场外认购本基金,经网下询价确定
的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2.50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假定该笔认购中的
有效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2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1.00×0.50%/(1+0.50%)=49.76
认购份额=(10,001.00-49.76)/2.500=3,980 份(取整)
即:该公众投资者投资 10,001.00 元在场外认购本基金,则其可获得 3,980
份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中的有效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2 元将全部归入基金
资产。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至整数位(截位取整),小数部分对应的金额退还投
资者。
(3)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的计算及举例
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价格×(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价格×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根据发行价
格与认购份额乘积来确定,即 M=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价格+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14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举例:某公众投资者欲场内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经网下询价确定的基金份
额发售价格为 2.50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对应的认购费为 1000 元,
假定该笔认购中的有效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700 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
为:
认购金额=5,000,000×2.500+1,000=12,501,000.00 元
即:某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2.500
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12,501,000.00 元,该笔认购中的有效认购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 700 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注意:上述举例中的“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仅供举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
实际情况!
(九)以发售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2.310元/份,对应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为23.79亿
元1。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本基金2021年预测净
现金流分派率为4.39%,2022年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为4.46%。
预测现金流分派率计算公式为:预测现金流分派率=可供分配金额/(基础设
施项目价值-并购贷款)
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假
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保证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主判断
基金投资价值,自行承担风险,避免因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遭受难以承受的损
失。

三、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深圳人民币普通股

1
本基金成立时拟投资于特殊目的载体,并通过其获取金额为 3 亿元的并购贷款(仅限于收购基础设施项
目),与募集资金一并用于基金投资。故,此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是由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对应的募集资金
规模,加上并购贷款所得到的总规模。 15
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统称场内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
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账户。
(一)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以下统称“深圳证券账户”);
2、已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
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
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
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
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
咨询有关规定。
(二)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的开户程序
(1)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程序
1)开户表单:
a) 《开户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
b) 《印鉴卡-机构》一式两联;
c)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
d) 《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如需开通网上交易,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加盖公章)。
e)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
f)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加盖公章);
g)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加盖机构交易预留印鉴或公章);
h)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
(如此表中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
明文件》);
i) 《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16
2)基础资料:
a) 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信息)(加
盖公章);
b)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f) 全部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明其受益所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a) 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部分复印件,应包括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有类型等内
容(加盖公章);
b)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注册证书复印件(例如工商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d) 存续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加盖公章);
e) 备忘录复印件(如公司股东达成的备忘录)(加盖公章);
f)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
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
务流程可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2)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程序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临柜办理开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只允许使用
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户口本、台胞证、外国人
永久居留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原件 (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加盖银行业务
章;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以及投资人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17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
6)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
7)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9)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一式两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
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开户的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参与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由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和其他
战略投资者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
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基础设施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本基金按照
如下标准选择战略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
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年金基金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
资者。
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战略配售,但
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数量为5.85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65%。
其中,原始权益人招商蛇口认购数量为2.8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2%;
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2.97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3%。截至本公
告发布日,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和认购数量如下表所示。战略投资者的最终18
名单和认购数量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原始权益人招商蛇口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
限售届满后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质押式三方回购等业务的,质押的战略配售取
得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累计不得超过其所持全部该类份额的50%,深交所另有规
定除外。其他战略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战略投资者拟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金份额的,应
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
原始权益人招商蛇口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为 100%。本次发售
中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2.88 亿份,占本基金首次募集总份额的比例为 32%。
(四)认购款项缴纳
1、战略投资者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参与认购。战略投资者可以通
过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如选择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则
在份额限售期届满后,需将所持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交易。
招商蛇口和其他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将按照网下
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认购数量(万份)
占基金发售总
数量比例(%)
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28,800 32.00
2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 9,000 10.00
3 北京首源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 1,800 2.00
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 3,600 4.00
5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战略投资者 4,500 5.00
6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 900 1.00
7 光证资管诚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战略投资者 4,500 5.00
8 富国基金智享 8 号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战略投资者 1,800 2.00
9
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战略投资者 1,800 2.00
10
招商财富-招银基础设施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战略投资者 900 1.00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 900 1.00
合计 58,500 65.00 19
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1 日。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战略投资者认购时间为:
每个交易日的 9:30-17:00。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披露最终战略投资者名称、获配数量及金额、限售期安排等。
2、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投资协议的规定全额缴纳认购款。
3、缴款流程:在认购期内,战略投资者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
指定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826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2)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
时登记的银行账户或提交认购申请表上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
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3)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深圳证券账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网下认购
(一)参与对象
本次网下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2.310元/份,且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财
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
须按照本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认购价格及
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二)网下认购
1、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 20
2、本次网下认购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每个交易日的
9:30-15:0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金管理
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
3、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
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询价阶段填报的“拟认购数量”,也不得高于
询价阶段填报的“拟认购数量”的2倍,且不得高于网下发售份额数量。
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
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认购数量。
5、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在中证协注册的银行账户缴付全额
认购资金。
6、财务顾问应于网下认购期限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前,将网下投资者各配
售对象获配情况,包括获配份额、配售款、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应退
认购款、配售对象证件代码等数据上传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各配售对象可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网下获配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足额认购、提交认购
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
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
况,并建议中证协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三)网下配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
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网下发售份额总数/网下投资者认购份额总数
(四)公布配售结果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五)认购款项缴纳
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使用在中证协注册的银行账户向基金管理人21
指定银行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
期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缴款流程:在认购期内,网下投资者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定
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826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当日 17:00 之前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2)投资者应当使用其在中证协注册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认
购的需使用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
(3)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深圳证券账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公众认购
(一)参与对象
公众投资者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众投资者在认购本
基金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
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销售机构
1、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22
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
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
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
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
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
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
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
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
信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
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
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
市交易。
2、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3、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如下: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 季平伟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23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24
法定代表人: 陈宏
联系人: 付佳
电话: 021-23586603
传真: 021-2358686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三)禁止参与公众认购的投资者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公众投资者
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则其仍需完成网下
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四)认购款项缴纳
1、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
金。公众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深圳结算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账
户。
2、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公众投资者场
内认购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
时间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
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若预计募集首日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公众
投资者募集总规模达到或超过公众发售规模上限,公众发售部分的募集期将提前
结束。基金管理人亦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3、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9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0%。
(1)场外认购限制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
构公告。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25
规定为准。
(2)场内认购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法。场内认购单笔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
倍。
4、公众投资者认购期间,公众投资者认购需向指定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划付
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
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5、直销机构缴款流程:在认购期内,公众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需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定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2)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
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
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3)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
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在完成回拨机制(如有)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类
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财务顾问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其管26
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网下发售份额总数/网下投资者认购份额总数
(二)公众投资者配售
公众投资者的配售将遵循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计算及举例如下:
假定:剔除战略配售份额后,某基础设施基金公开发行份额为 10 亿份,基
金份额认购价格为 1.000 元;发售期限为 T 日至 T+2 日(共 3 天)。(仅供举例
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际情况)
网下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
回拨前发售数量(亿份) 8 2
发售日程 T 日至 T+2 日
T 日至 T+2 日,累计录得网下投资者认缴款项 10 亿元。
T 日,录得公众投资者认缴 1 亿元。
T+1 日,录得公众投资者认缴 3 亿元,并于当日提前结束公众投资者募集。
T+3 日,决定启动回拨,从网下向公众进行回拨,假定回拨数量为 1 亿份。
此时,公众投资者在 T 日认购的 1 亿份份额将全部予以确认。公众投资者在
T+1 日的认购将采取末日比例配售。最终获配数量如下表:
网下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
最终发售份额(亿份) 7 3
最终配售比例 7/10=70%
T 日:100%
T+1 日:(2-1+1)/3=66.7%
注意:上述举例中的“本基金发行份额”和“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仅供举
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际情况!
(三)战略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四)配售结果公告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八、中止发售情况
本基金没有触发中止发售情形。

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27
募集期届满,出现下列任意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
2、募集资金规模不足 2 亿元,或基金认购人数少于 1000 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 70%;
5、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
如果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十、发售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如本基金募集失败,上述相关费用不得从投资者
认购款项中支付。

十一、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
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将归入基
金资产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
成。

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
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28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发售结果。公告中将披露
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获
配网下投资者名称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认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
说明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
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将列表公示并着重说
明。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
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设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慧军、钱令希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518046
法定代表人:霍达
设立日期:1993-08-01
注册资本:86.9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刘珂
联系电话:0755-83081498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南塔 23-3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南塔 23-31 层
成立日期:1994 年 11 月 10 日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联系人:郝瀚、郭晓丹、刘洪蛟、魏轶东
经办律师:郝瀚、郭晓丹

法定验资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3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31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序号
配售对象编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申报价
格(元)
拟认购数
量(万份)
备注
1 I056420001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15 425 有效报价
2 I056420002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19 425 有效报价
3 I035520009 盈阳涌鑫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4 I035520027 盈阳二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5 I035520031
盈阳资产二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 I069430002
易股赫尔墨斯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7 I0002100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230 4000 低价未入围
8 I001070001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20 10000 有效报价
9 I00107000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20 22500 有效报价
10 I00107000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20 10000 有效报价
11 I066330001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3200 有效报价
12 I00052000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70 12000 有效报价
13 I028630170 少数派 51G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60 423 有效报价
14 I027650106
创金合信鼎泰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
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
产品
2.410 4149 有效报价
15 I0004300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80 22500 有效报价
16 I00054000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80 9000 有效报价
17 I00039000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22500 有效报价
18 I004400102 呈瑞正乾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9 I0007500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00 8700 低价未入围
20 I0008600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14200 有效报价
21 I00012000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60 3390 有效报价
22 I001110001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380 20500 有效报价
23 I001110007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红-团险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20 2000 有效报价
24 I008520003
华鑫信托·中金鑫投 3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2.100 22500 低价未入围
25 I008520002 华鑫信托·中金鑫投 2 号集合资金信 集合信托计划 2.380 2100 有效报价 32
托计划
26 I000430251 中金农银 1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324 2100 有效报价
27 I066440007 景唐精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19 413 有效报价
28 I015690002
鼎晖投资咨询新加坡有限公司–南
晖基金
QFII 投资账户 2.420 100 有效报价
29 I066470001 石锋资产重剑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0 I066470002 石锋资产笃行一号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1 I066470003 石锋资产大巧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2 I066470004 石锋资产大巧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3 I066470008 石锋资产厚积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4 I066470009 石锋资产守正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435 有效报价
35 I066470014 石锋资产大巧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6 I066470017 石锋资产笃行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37 I066470019 石锋资产厚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435 有效报价
38 I066470022 石锋资产力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446 有效报价
39 I066470023 石锋资产大巧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0 I066470024 石锋资产明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435 有效报价
41 I066470025
石锋资产笃行 3 号 A 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2 I066470026
石锋资产大巧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A 期
私募基金 2.340 619 有效报价
43 I066470027
石锋资产大巧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B 期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4 I066470028
石锋资产大巧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C 期
私募基金 2.340 578 有效报价
45 I066470029 石锋资产兆发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6 I066470031
石锋资产守正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7 I066470032 石锋资产川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8 I066470036
石锋资产大巧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49 I066470037 石锋资产力行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50 I066470042
石锋资产大巧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584 有效报价
51 I066470044 石锋资产守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435 有效报价
52 I066470045
石锋资产大巧 2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435 有效报价
53 I066470048 石锋资产慎思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340 516 有效报价
54 I066470049
石锋资产笃行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100 有效报价
55 I066470059
石锋资产大巧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40 595 有效报价 33
56 I004400076 永隆精选 D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57 I004400086 呈瑞兴荣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58 I004400089 呈瑞和兴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59 I004400100 呈瑞正乾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0 I004400109
呈瑞远山 Alpha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1 I00080000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60 650 有效报价
62 I0002000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22500 有效报价
63 I0003200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8265 有效报价
64 I012350004
康曼德 106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5 I0005700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10 4100 有效报价
66 I066410006 凌顶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7 I066410020 凌顶守拙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68 I066410028 凌顶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330 有效报价
69 I028000001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00 420 有效报价
70 I01852000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260 442 低价未入围
71 I0003000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00 8333 有效报价
72 I00029000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3719 有效报价
73 I064160003
中邮永安永安国富联结一号私募基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74 I00115000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20 826 有效报价
75 I00115000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105 2375 低价未入围
76 I00115000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292 1308 低价未入围
77 I060310006 磐耀致雅可转债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78 I060310023 磐耀定制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45 有效报价
79 I001190002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有资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350 2500 有效报价
80 I001190004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280 2000 低价未入围
81 I001190005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222 1000 低价未入围
82 I0001500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22500 有效报价
83 I067330004 铸锋纯钧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300 有效报价
84 I049440007 明汯多策略对冲 1 号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85 I049440008 明汯价值成长 1 期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86 I049440045 明汯春晓九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87 I049440079 明汯价值成长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88 I049440087 明汯繁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89 I049440089 明汯繁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34
90 I049440091 明汯春晓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91 I049440093 明汯春晓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92 I049440094 明汯繁星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93 I049440099
明汯春晓 300 增强专项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94 I049440102 明汯繁星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500 有效报价
95 I055630003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
方皓月 2 号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200 有效报价
96 I055630014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
方皓月 10 号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200 有效报价
97 I055630064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
量化皓月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200 有效报价
98 I029810006 铂绅六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4000 有效报价
99 I029810012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
绅十二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2000 有效报价
100 I029810038 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2000 有效报价
101 I061700006
上汽颀臻上汽投资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私募基金 2.300 1250 低价未入围
102 I051830005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
恒元量化套利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350 200 有效报价
103 I051830008 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 2 号基金 私募基金 2.350 200 有效报价
104 I051830012
盛泉恒元灵活配置 8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私募基金 2.350 200 有效报价
105 I00038000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2000 有效报价
106 I062510018 通怡青柠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826 有效报价
107 I034900015
阿巴马创享红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私募基金 2.410 100 有效报价
108 I00019000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420 400 有效报价
109 I065060004
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10 I065060003
中信资本中国价值回报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11 I0004700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350 14400 有效报价
112 I001130004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2.400 22500 有效报价
113 I062530004 保银多策略对冲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14 I062530003 保银中国价值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15 I062530001 保银紫荆怒放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2.420 100 有效报价
116 I00018000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200 455 低价未入围

35
(本页无正文,为《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之盖章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36
(本页无正文,为《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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