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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B(15013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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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30250 | ||||||||
基金代码 | 150134 | ||||||||
公告日期 | 2013-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德邦德信) 基金主代码 167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1,850,805.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6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信A 德信B 德邦德信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33 150134 1677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0,770,769.00份 17,473,188.00份 623,606,848.29份 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德信A,基金代码:150133;德信B,基金代码:15013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份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构建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债券资产,又将不低于债券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剩余资产将投资于流动性较好,收益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以保证投资组合能够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德信A:德信A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0%,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 德信B: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点。 德邦德信: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裴学敏 联系电话 021-26010999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dbfund.com.cn peixm@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95559 传真 021-26010960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b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22,436.37 本期利润 4,985,347.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6,280,835.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0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0% 0.04% -0.54% 0.17% 0.84% -0.13% 过去三个月 0.60% 0.04% 0.66% 0.12% -0.06%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3年4月25日-2013年6月30日) 0.60% 0.04% 0.66% 0.12% -0.06% -0.08% 注: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6月30日。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批准,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只开放式基金: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何晶 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量化研究员 2013年4月25日 - 4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曾任职江海证券数量分析,东证期货数量研究员、TNT数据库分析师、奥瑞高市场研究公司市场研究员。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成立初期,债券市场波动幅度较大,5月份市场受理财产品非标债券投资限制的影响,债券需求量增大不断降低收益率。但进入6月后市场资金面紧张,回购利率飙升,引发债市调整,债券指数也随之下跌。本基金坚持谨慎的投资策略,分散了前期的下跌风险。通过对指数成分券及备选券的分层抽样复制,构建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在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下,运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在保障了基金资产安全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正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增长率为0.66%。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届政府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对经济增长低速的容忍,三、四季度经济增长继续走弱概率较大,债券市场上收益率曲线的倒挂也表明未来经济有进一步走弱风险;央行6月份对货币市场流动性预期的不支持也表明三季度内货币政策放松的概率降低,预计三季度经济增长依然不乐观。6月份通胀可能超预期,但PPI持续为负减轻通胀传导压力;货币收缩也降低通胀预期,三季度整体通胀仍较为温和;因此整体经济环境对债市继续有支撑。经济低增长和通胀较为温和的情况下未来最大的不确定性依然在于货币政策,央行的主要意图是促实体经济降杠杆:这就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另外一方面严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金融机构降杠杆,即降低表外业务和期限错配比例意图明显;国外经验表明,降杠杆初期一般会伴随资金利率上升,后期会逐渐下降。外围经济方面,随着美国退出QE预期的增强,三季度全球新兴市场仍将面临资本持续外流冲击的压力,我国也不能幸免。美国退出QE预期将继续影响外汇占款增量,从而影响资金面;这是外生流动性冲击。债券市场方面三季度随着货币市场利率中枢的抬升,利率债收益率曲线将面临由倒挂到平坦再增陡的趋向,中长期高等级债券和利率债待曲线形态调整后具有配置价值,中低评级信用债在经济下行环境下需密切关注微观主体流动性风险导致的信用风险事件,个体违约风险概率上升。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我们将密切跟踪指数走势,个券选择控制风险,优选风险较低收益确定的中等评级信用债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德邦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产品与金融工程部、研究发展部、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稽核监察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包括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上半年度,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年上半年度,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49,711,638.06 结算备付金 8,937,727.27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21,077,282.19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1,077,282.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413,591,985.39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23,358.96 应收利息 6.4.7.5 2,376,282.6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95.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700,719,269.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3,670,800.72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7,195.11 应付托管费 124,912.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5,052.6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200,472.92 负债合计 14,438,434.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681,850,805.2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430,029.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280,835.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0,719,269.56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德信份额净值1.006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净值1.008,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B份额净值1.000;基金份额总额681,850,805.29份,其中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德信份额623,606,848.29份,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40,770,769.00份,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B份额17,473,188.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6,446,520.52 1.利息收入 6,398,567.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652,134.61 债券利息收入 225,797.2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520,635.1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股利收益 6.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137,088.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185,041.86 减:二、费用 1,461,172.53 1.管理人报酬 1,007,243.79 2.托管费 287,783.9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4.7.18 925.0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6.4.7.19 165,219.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85,347.9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85,347.9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24,592,932.55 - 824,592,932.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985,347.99 4,985,347.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2,742,127.26 -555,318.01 -143,297,445.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765,622.16 45,810.21 13,811,432.37 2.基金赎回款 -156,507,749.42 -601,128.22 -157,108,877.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81,850,805.29 4,430,029.98 686,280,835.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易强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易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为臻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2号文《关于核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982868_B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824,139,566.14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53,366.41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824,592,932.55元,折合824,592,93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2日委托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分拆。截至2013年5月3日,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合计77,274,137.00份,按7∶3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54,091,895.00份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德信A,基金代码:150133)与23,182,242.00份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德信B,基金代码:150134)。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17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德信A与德信B份额于2013年6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自2013年6月3日起,本基金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以及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净值的80%。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3)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包括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 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2012]85号《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德邦证券 4,634,400,000.00 100.00% - -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07,243.79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36,923.03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87,783.95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 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 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 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期末 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 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711,638.06 178,389.45 -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5,516.96元,2013年6月3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8,937,727.27元。另,本基金自交通银行取得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06,000.00元。 6.4. 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 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 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 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 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 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 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21,077,282.19 17.28 其中:债券 121,077,282.19 17.2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3,591,985.39 59.0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649,365.33 22.64 6 其他各项资产 7,400,636.65 1.06 7 合计 700,719,269.56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21,077,282.19 17.6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121,077,282.19 17.6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80227 13弘昌燃气债 300,000 30,087,000.00 4.38 2 1280424 12诸城债 200,000 20,480,000.00 2.98 3 1380087 13奉贤南桥债 200,000 20,236,000.00 2.95 4 1380200 13桐乡债 200,000 20,060,000.00 2.92 5 1380221 13瓦国资债 200,000 19,997,282.19 2.9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23,358.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76,282.67 5 应收申购款 995.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00,636.65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德信A 142 287,118.09 30,883,365.00 75.75% 9,887,404.00 24.25% 德信B 155 112,730.25 12,523,808.00 71.67% 4,949,380.00 28.33% 德邦德信 3,003 207,661.29 32,693,803.24 5.24% 590,913,045.05 94.76% 合计 3,300 206,621.46 76,100,976.24 11.16% 605,749,829.05 88.8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德信A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00,407.00 34.34% 2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月月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780,000.00 14.18%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238.00 8.59% 4 申银万国-中信-申银万国3号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500,204.00 8.59% 5 齐鲁证券-建行-齐鲁锦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500,101.00 8.58% 6 曾蕾 3,000,000.00 7.36% 7 陈宝仙 560,076.00 1.37% 8 银河证券-光大-银河安心收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51,003.00 1.11% 9 荆云华 378,025.00 0.93% 10 王善和 350,010.00 0.86% 注:以上均为场内持有人。 德信B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174.00 34.34% 2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月月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480,593.00 14.20% 3 申银万国-中信-申银万国3号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00,087.00 8.59% 4 齐鲁证券-建行-齐鲁锦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34,844.00 7.64% 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78,200.00 5.60% 6 杨庆斌 570,800.00 3.27% 7 俞建芬 427,641.00 2.45% 8 杨文胜 329,898.00 1.89% 9 丁尧娟 300,009.00 1.72% 10 陈宝仙 240,032.00 1.37% 注:以上均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德信A 德信B 德邦德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 - 824,592,932.5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13,765,622.1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156,507,749.4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40,770,769.00 17,473,188.00 -58,243,957.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770,769.00 17,473,188.00 623,606,848.29 注:1、2013年5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份额拆分,将77,274,137.00份德邦德信份额拆分为54,091,895.00份德信A及23,182,242.00份德信B份额。 2、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初始份额拆分及配对转换变动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2013年3月22日公告,原股东董事成谦女士辞去公司股东董事一职,由董振东先生接替成谦女士出任公司董事会股东董事。 2、基金管理人2013年6月7日公告,新增易强先生(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3、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德邦证券 2 - - - - 4,634,400,000.00 100.00% - - - -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基本选择标准: (一)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三)经营行为规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四)近两年未发生就交易席位方面的违约、侵权等各种纠纷; (五)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六)具备投资组合资产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投资组合资产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投资组合资产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七)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八)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实力超群,或是能够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券商选择程序: (一)公司投资研究部按照投资研究部按照上一节中列出的有关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的选择标准,对备选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二)对通过初选的各家券商,投资研究部员工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内,对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信息资讯和服务进行评分;参加券商选择评分的人员为公司投资研究部相关人员; (三)投资研究部员工评分后,汇总得出各家券商的综合评分; (四)投资研究部将对券商的综合评分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公司管理层最终确定要选用其专用席位的券商; (六)公司管理层确定并下文后,由交易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专用席位的具体租用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光大证券、东吴证券、国金证券和招商证券交易单元的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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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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