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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1210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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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28527 | ||||||||
基金代码 | 121002 | ||||||||
公告日期 | 2013-08-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02 交易代码 前端:121002 后端:1280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74,537,847.2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的基准配置比例分别为75%、20%和5%,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两大类盈利性资产可依据市场风险收益状态进行调整,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 2、股票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遵循行业优化配置和行业内部股票优化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遵循合理价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构股票组合。依据持续的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评分结果调整行业与个股的配置权重,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集中投资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利率预期、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合理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最大化短期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合理估计权证合理价值,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业绩比较基准 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石立平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95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9,873,133.69 本期利润 144,689,120.2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1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10,458,808.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36% 1.00% -11.50% 1.39% 6.14% -0.39% 过去三个月 2.09% 0.75% -8.28% 1.07% 10.37% -0.32% 过去六个月 4.17% 0.87% -8.26% 1.10% 12.43% -0.23% 过去一年 7.80% 0.80% -6.19% 1.00% 13.99% -0.20% 过去三年 5.20% 0.83% -7.62% 1.02% 12.82%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279.94% 1.17% 83.30% 1.37% 196.64% -0.20% 注:1、本基金属于积极型股票-债券混合基金。在实际投资运作中,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中的占比将以75%为基准,根据股市、债市等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的综合比较与判断进行调整,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中信标普300 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和同业存款利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业绩比较基准为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55.13%,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0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31.1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33.27%,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3年6月底,公司有员工141人,其中86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0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马少章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9月3日 - 15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金信证券、东吴基金及红塔证券。2008年4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现兼任国投瑞银稳健增长基金和国投瑞银新兴产业基金(LOF)基金经理。 陈小玲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 2010年7月1日 - 8 中国籍,牛津大学计算机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5年8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股票部分,在新一届政府坚持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宏观背景下,13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速持续低于预期。政策方面,为了抑制投资需求,控制房价过热,政府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为了防范潜在金融风险,银监会出台了旨在限制地方政府和地产商过度融资的理财产品8号文;为了控制金融机构表外非标资产扩张风险,央行通过收缩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方式对部分金融机构发出警示。在经济低迷、政策收缩的双种打击下,金融地产和传统周期等权重股持续低迷;相反,符合和受益于经济转型大趋势的医药、消费、TMT、环保等非周期板块则持续活跃。分类指数看,沪深300指数下跌12.8%,创业板指数上涨41.7%,中证医药指数上涨17.1%,中证TMT指数上涨29.5%。 基于对经济数据低于预期的判断,本基金在4月大幅降低仓位,2季度基金维持在50%左右的较低仓位,并将组合结构向增长确定性强、估值合理的医药、消费、传媒、天然气产业集中。2季度末市场下跌过程小幅增持医药、消费股,并大幅增持估值较低的保险股。 债券部分,201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在1季度弱势复苏,2季度则出现下滑,低于市场的预期。其中,主要受制造业投资增速回落的影响,2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出现较为明显的回落。受对套利资金监管加强和人民币保持强势等因素影响,出口增速明显回落,6月份出口增速出现个位数的负增长。经过1季度的快速下滑后,2季度消费增速基本平稳。上半年价格压力不大,6月份CPI同比增长2.7%,PPI同比负增长2.7%。前4个月资金面整体保持宽松,但进入5月中旬后,受财政存款上缴、外汇占款减少、央行通过收紧流动性促金融机构去杠杆的意愿加强、商业银行半年末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资金面迅速收紧,6月下旬达到顶峰。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上半年债券市场各品种收益率先下后上,整体以下行为主,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缩短了债券组合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6%,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的主要原因是基金超配医药、消费、传媒、天然气产业链,低配金融地产和传统周期股。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股票方面,展望3季度,在政府坚定经济转型决心,下调经济增速容忍度,压缩金融机构非标资产扩张冲动的宏观背景下,与传统增长模式下高度相关的产业将面临中期下行压力。市场层面,新兴产业类成长股目前估值水平已创近三年新高,盈利和估值提升将受制于经济增速下行和流通性收缩的负面压力。本基金将积极寻找符合经济转型趋势的行业和个股进行中期布局,并阶段性增持超跌低估的金融股,平衡组合风险。 债券方面,展望下半年,我们尚未看到债券资产投资有趋势性机会,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以流动性管理为主,以等待更好的投资时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59,873,133.6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4,079,038.39元。 本基金本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半年度,中国光大银行在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和提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半年度,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0,754,705.05 290,215,442.43 结算备付金 3,662,962.75 5,923,249.19 存出保证金 2,832,167.31 1,7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0,451,071.56 3,028,880,612.72 其中:股票投资 1,163,557,071.56 2,189,052,645.8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56,894,000.00 839,827,966.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0,078,195.1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230,338.20 - 应收利息 10,996,997.65 11,196,021.0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9,278.54 41,171.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117,947,521.06 3,388,084,69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99.99 49,894,012.06 应付赎回款 490,519.77 623,500.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79,375.75 3,985,404.68 应付托管费 446,562.61 664,234.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395,464.79 4,435,416.74 应交税费 16,357.80 2,122.6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58,431.46 1,620,261.29 负债合计 7,488,712.17 61,224,952.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374,537,847.28 3,899,410,725.91 未分配利润 -264,079,038.39 -572,550,98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0,458,808.89 3,326,859,73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7,947,521.06 3,388,084,691.58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888元,基金份额总额2,374,537,847.2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178,654,627.17 80,097,654.82 1.利息收入 13,213,570.81 20,199,937.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21,260.58 1,364,747.89 债券利息收入 11,189,158.94 18,310,352.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03,151.29 524,836.9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9,610,957.02 -202,493,727.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68,468,836.01 -230,628,145.0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010,146.76 13,538,347.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131,974.25 14,596,070.2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5,184,013.47 262,386,719.0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14,112.81 4,726.03 减:二、费用 33,965,506.95 40,266,316.04 1.管理人报酬 18,835,552.60 24,575,285.78 2.托管费 3,139,258.68 4,095,880.9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772,620.78 11,288,833.42 5.利息支出 - 82,584.9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82,584.96 6.其他费用 218,074.89 223,730.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4,689,120.22 39,831,338.7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4,689,120.22 39,831,338.7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9,410,725.91 -572,550,986.49 3,326,859,739.4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4,689,120.22 144,689,120.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24,872,878.63 163,782,827.88 -1,361,090,050.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065,768.59 -1,004,463.14 8,061,305.45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1,533,938,647.22 164,787,291.02 -1,369,151,356.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74,537,847.28 -264,079,038.39 2,110,458,808.89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79,527,338.88 -756,025,720.45 3,323,501,618.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9,831,338.78 39,831,338.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2,503,810.33 14,763,860.32 -67,739,950.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110,471.75 -1,708,480.86 7,401,990.89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91,614,282.08 16,472,341.18 -75,141,940.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97,023,528.55 -701,430,521.35 3,295,593,007.2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关于同意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95,838,983.2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2013年上半年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835,552.60 24,575,285.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587,115.97 3,612,324.3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39,258.68 4,095,880.93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0,754,705.05 1,085,712.29 69,121,781.01 1,308,178.4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2524 光正钢构 2013-04-24 2014-04-25 非公开发行 7.50 4.45 5,320,000 21,000,000.00 23,674,000.00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0998 隆平高科 2013-05-03 重大事项停牌 18.47 2013-07-08 20.50 3,499,932 69,978,683.35 64,643,744.04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63,557,071.56 54.94 其中:股票 1,163,557,071.56 54.94 2 固定收益投资 656,894,000.00 31.02 其中:债券 656,894,000.00 31.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4,417,667.80 12.48 6 其他资产 33,078,781.70 1.56 7 合计 2,117,947,521.06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0,933,924.96 5.26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13,165,934.15 29.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5,360,737.91 4.04 E 建筑业 34,039,000.00 1.61 F 批发和零售业 32,162,480.04 1.5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27,000.00 0.06 J 金融业 180,493,994.50 8.55 K 房地产业 21,852,000.00 1.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122,000.00 1.6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100,000.00 2.37 S 综合 - - 合计 1,163,557,071.56 55.1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919,629 136,246,304.04 6.46 2 000538 云南白药 1,500,000 126,015,000.00 5.97 3 002570 贝因美 2,449,771 68,471,099.45 3.24 4 000998 隆平高科 3,499,932 64,643,744.04 3.06 5 000669 金鸿能源 1,443,681 54,628,889.04 2.59 6 300016 北陆药业 7,835,481 53,673,044.85 2.54 7 600066 宇通客车 2,793,422 51,203,425.26 2.43 8 000793 华闻传媒 5,000,000 50,100,000.00 2.37 9 600108 亚盛集团 7,099,721 46,290,180.92 2.19 10 600332 广州药业 1,259,134 43,137,930.84 2.0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09,793,918.61 12.32 2 601601 中国太保 226,919,697.09 6.82 3 000538 云南白药 111,976,317.04 3.37 4 000793 华闻传媒 98,892,242.69 2.97 5 600837 海通证券 93,577,150.56 2.81 6 600332 广州药业 79,179,529.80 2.38 7 600016 民生银行 71,844,321.58 2.16 8 000157 中联重科 69,108,116.57 2.08 9 601688 华泰证券 69,066,646.35 2.08 10 000024 招商地产 67,655,831.76 2.03 11 600048 保利地产 67,578,889.83 2.03 12 000069 华侨城A 67,348,324.91 2.02 13 600348 阳泉煤业 65,142,454.05 1.96 14 002570 贝因美 64,453,268.07 1.94 15 600739 辽宁成大 51,399,655.37 1.54 16 000868 安凯客车 51,211,839.33 1.54 17 600030 中信证券 50,948,588.17 1.53 18 000998 隆平高科 49,791,418.45 1.50 19 600108 亚盛集团 49,756,955.01 1.50 20 601166 兴业银行 44,804,468.06 1.35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25,724,312.50 9.79 2 600276 恒瑞医药 316,591,286.58 9.52 3 600867 通化东宝 287,004,652.91 8.63 4 000069 华侨城A 272,076,145.77 8.18 5 601601 中国太保 179,230,401.76 5.39 6 600028 中国石化 132,685,840.40 3.99 7 600887 伊利股份 129,844,088.90 3.90 8 601166 兴业银行 112,751,442.19 3.39 9 000157 中联重科 101,754,350.59 3.06 10 600030 中信证券 94,223,169.63 2.83 11 000527 美的电器 93,786,918.42 2.82 12 002004 华邦颖泰 89,548,434.53 2.69 13 601688 华泰证券 82,963,192.28 2.49 14 600837 海通证券 82,722,160.40 2.49 15 600000 浦发银行 75,868,260.12 2.28 16 000793 华闻传媒 75,041,490.21 2.26 17 600125 铁龙物流 73,385,387.19 2.21 18 600048 保利地产 70,826,082.90 2.13 19 600016 民生银行 65,595,525.02 1.97 20 600348 阳泉煤业 57,927,112.47 1.74 注: "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156,764,356.8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339,832,771.7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69,504,000.00 3.29 3 金融债券 567,930,000.00 26.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67,930,000.00 26.91 4 企业债券 19,460,000.00 0.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656,894,000.00 31.1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201 13国开01 1,700,000 169,065,000.00 8.01 2 120419 12农发19 1,500,000 149,280,000.00 7.07 3 100236 10国开36 1,000,000 99,650,000.00 4.72 4 110416 11农发16 500,000 50,290,000.00 2.38 5 120228 12国开28 500,000 49,975,000.00 2.3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中国平安"3,919,629股,市值13,625万元,占基金资产净值6.46%;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1日公告,该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决定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2012年,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占该集团营业收入的0.19%,投行业务利润占该集团净利润的0.66%。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处罚对该集团经营活动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该集团基本面,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它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32,167.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230,338.2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996,997.65 5 应收申购款 19,278.5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078,781.70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00998 隆平高科 64,643,744.04 3.06 重大资产重组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06,837 22,225.80 16,620,638.81 0.70% 2,357,917,208.47 99.3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62,404.33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4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2,195,838,983.2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899,410,725.9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065,768.5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33,938,647.2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74,537,847.28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3年2月21日起包爱丽女士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督察长,由刘凯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 2、自2013年3月29日起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书鹏先生接任,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 3、自2013年5月2日起刘纯亮先生正式担任公司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1 1,491,979,139.73 20.30% 1,358,295.80 20.41% 中信建投证券 1 1,138,516,025.14 15.49% 1,036,501.13 15.57% 国泰君安 1 883,896,289.22 12.03% 804,700.07 12.09% 银河证券 1 517,407,517.02 7.04% 466,095.32 7.00% 招商证券 1 503,157,591.66 6.85% 450,533.33 6.77% 国信证券 1 474,990,130.82 6.46% 423,830.32 6.37% 光大证券 1 468,463,892.39 6.37% 419,850.97 6.31% 华泰证券 1 439,065,701.75 5.97% 399,726.12 6.00% 广发证券 1 297,879,505.68 4.05% 271,190.06 4.07% 兴业证券 1 296,650,732.04 4.04% 270,070.01 4.06% 中投证券 1 256,110,068.99 3.49% 229,906.11 3.45% 万联证券 1 144,890,039.05 1.97% 131,907.41 1.98% 中银国际 1 120,775,410.70 1.64% 107,565.47 1.62% 新时代证券 1 105,596,057.53 1.44% 96,135.52 1.44% 渤海证券 1 98,043,229.74 1.33% 89,257.54 1.34% 方正证券 1 82,165,895.36 1.12% 74,633.99 1.12% 国盛证券 1 29,017,302.57 0.39% 26,417.24 0.40%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除上表列示交易单元外,本基金本报告期延续租用国都证券、长城证券、江海证券、齐鲁证券、西南证券、中航证券及爱建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上述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本期均未发生交易量。。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申银万国 163,411,390.60 39.79% 100,000,000.00 10.64% 中信建投证券 16,826,778.80 4.10% 90,000,000.00 9.57% 国泰君安 163,329,188.10 39.77% 750,000,000.00 79.79% 广发证券 59,399,247.80 14.46% - - 渤海证券 7,720,132.31 1.88%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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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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