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68686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47178
基金代码 686869
公告日期 2021-03-22
编号 1
标题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5,000,000 1000元/每笔 -
N
7日=
赎回费
365日=
N>=730日 0% -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 - C类基金份额申购
申购费(前收费)
费率为0
N
赎回费 7日=
N>=30日 0% -
申购费: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
过净申购金额的5%。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赎回费: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
用)的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30%
托管费 - 0.10%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 - -
销售服务费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 -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
而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
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
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利率风险
指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资产支持证券价格和利息产生波动,从而影响到基金业绩。流动性风险
是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导致的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指由于发行方提前偿还所导致的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二)重要提示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7]1620号文批准变更注册而来。
中国证监会准予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