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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地产分级B(15019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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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176676 | ||||||||
基金代码 | 150193 | ||||||||
公告日期 | 2021-01-0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 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 A份 额和鹏华地产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 告》。 根据上述公告,本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以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地产 A 份额(场内简称:地产 A,基金代码:150192)和鹏华 地产 B 份额(场内简称:地产 B,基金代码:150193)办理向场内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 华地产分级,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部 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 数量 (单位:份) 份额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 名称 折算后基金份额 (单位:份) 鹏华地产分级 A份额 20,344,298.0 0 0.94600024 4 鹏华地产分级场 内份额 19,245,710.00 鹏华地产分级 B份额 20,344,298.0 0 1.05399975 5 21,442,885.00 2、折算完成后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 量 (单位: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 名称 折算后基金份额数量 (单位:份) 鹏华地产分级场内份额 8,964,370.00 鹏华地产分级场内份额 49,652,965.00 (注 1) 鹏华地产分级场外份额 342,521,786.14 鹏华地产分级场外份额 342,521,786.14 注 1:该“折算后份额”为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 额与折算前场内鹏华地产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地产 A份额、鹏华地产 B份额=折算成鹏华地产分 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 资产的风险。 2、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 年 1 月 1 日)《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同时失效。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鹏华地产分级”变更为“鹏华地产”,场内简称 由“房地产”变更为“地产 LOF”,基金代码不变,仍为 160628。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 3、《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 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 1 年 1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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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拆分结果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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