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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C(00721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11143
基金代码 007216
公告日期 2020-11-11
编号 1
标题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3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 基金代码 007178
下属基金简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A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C

下属基金代007178 007216

下属前端交- -
易代码
下属后端交- -
易代码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2019-10-30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19-10-30
金经理的日期 查晓磊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19-10-30
基金经理
金经理的日期 刘宏达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4-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19-10-30
金经理的日期 王剑
证券从业日期 2015-11-27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
八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
上,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基金
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
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
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
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
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
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
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M
500,000≤M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
M≥5,000,000 1000元/每笔 -
0日≤N
7日≤N
赎回费
30日≤N
N≥365日 0% -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息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赎回费 7日≤N
N≥30日 0% -
申购费: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1个月等于30日,1年等于365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
息A 销售服
务费 浙商中华预期高股0.35%
息C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年费率0.04%
标的指数独家授权费 每季度37500元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
应当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增强指数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
中可能面临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
(1)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的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因此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的市场表现将影响到基金业绩的表现,当中华交易服务
预期高股息指数出现收益变动、波动提高时,本基金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2)投资替代风险
因特殊情况(比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
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份股等)进行适当的替代,由此可能对基金产
生不利影响。
(3)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香港股票市场,标的指数的回报率与整个香港股票市场的回报率可能
存在偏离。
(4)标的指数变更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标的指数的编制与发布等原因,导致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投
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
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还须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可投资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
港币计价。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在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投资本基
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3、香港市场的风险
1)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
大,因此,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更大。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
风险:
a. 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
对较大。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
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
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
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
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
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在
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
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
延后的风险
3)本基金的港股投资通过港股通进行,面临着港股通制度及其调整的风险:
a.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
其他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
入;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
认购权利凭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
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
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b.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
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
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c.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
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
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4、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对其价值的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
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
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需要承担比投资标的资产更高的风险。并且衍生品定价
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相应的估值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明显的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
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
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
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
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
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利率风险
指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资产支持证券价格和利息产生波动,从而影响到基金业绩。流动性风险
是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导致的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指由于发行方提前偿还所导致的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
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量化模型风险
本基金采用特定的量化投资模型进行个股超额收益的预测、组合构建和调整、交易成本和风险控制,
因此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将依赖于投资模型,从而导致本基金所面临的模型风险高于传统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的量化模型是指采用特定的量化投资模型进行选股,并非程序化交易,也不用于高频交易。
由于模型测算结果是根据历史数据研究得出,如果历史情况与当前市场出现重大差异,不排除模型失效
的可能。此外,在市场流动性不足、异常波动、以及市场风格急剧变化等极端事件出现的情况下,本量
化模型有可能产生跟踪误差偏离过大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5日《关于准予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04号)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
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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