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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A类(00861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98508
基金代码 008615
公告日期 2020-10-30
编号 1
标题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信息全文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9]2035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部2020年8月21日机构部函[2020]2282号文《关于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备案,已于2020年9月1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1日。
  根据募集情况,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期提前至2020年10月29日,即本基金2020年10月29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0年10月3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0年9月10日公开披露的《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发售公告同时发布在本公司指定网站(http://www.stocke.com.cn)。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34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5至20个工作日。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或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调整发行截止日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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