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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美元累计(9680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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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9481 | ||||||||
基金代码 | 968003 | ||||||||
公告日期 | 2020-08-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更新基金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 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内使用的术语应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下 简称“《基金说明书》”)所载者具有相同的涵义。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更新基金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 1月11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 料概要》(以下合称“销售文件”)的以下变更,该等变更将自2020年8月31日(包括该日在 内)(以下简称“生效日期”)起生效。 一. 取消本基金的若干投资限制 此前,本基金于韩国注册以向公众销售,并须遵守韩国监管机构规定的以下额外投资限 制: ? 本基金可将其总基金资产净值最多达30%投资于以韩元计价的证券或资产。 ? 本基金于每项相关计划所持有的份额或股份的价值,不可超过其总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基金所持有的任何单一发行人所发行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上市及非上市的 衍生工具及存款)的价值不得超过其总基金资产净值的35%。然而,倘若本基金所持有 的任何单一发行人所发行的投资亦包括场外衍生工具(除证券、上市及非上市之衍生 工具及存款外),则所持投资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20%。 ? 本基金就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所承担的任何单一交易对手方风险不可超过其总基金资产 净值的10%。 ? 本基金仅可就不可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赎回款项而订立暂时性的借款安 排,但是未偿还借款本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由于本基金不再于韩国注册,韩国监管机构规定的上述额外投资限制将不再适用并将从销 售文件中删除。为免生疑问,本基金于相关集合投资计划的投资、所持有的单一发行人所 发行的投资、所承担的单一交易对手方风险及借款政策仍继续受限于《基金说明书》“第 二章 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 –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下“投资目 标、政策及限制”一节内“投资限制及指引”分节及“借款及杠杆”分节所载的限制。 二.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现行的销售文件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查阅,并可于正常办公时 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1 本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件将自生效日期或之后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披 露,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 取复印件。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 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 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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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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