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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积极配置混合(5300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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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0410 | ||||||||
基金代码 | 530012 | ||||||||
公告日期 | 2013-03-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3年第1号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2月14日证监许可[2010]180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1月18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路彩营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 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 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海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 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市场推广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15个职能部门以及 深圳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江先周先生,董事长。1982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英国 Heriot-Watt大学商学院国际银行金融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 孙志晨先生,董事。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马梅琴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84年获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部证 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部外币储蓄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自动服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银行业务部证券业务 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二级个人客户经理兼证券处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二级个人客户经理、中国建设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俞斌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1992年获南京大学计算数学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分行泰州分行 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财务会计部处长。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1981年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 拿大丰业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 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 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 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顾建国先生,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84年获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浙江大学经 济系宏观经济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获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财务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兼财会部经理、中 国建设银行会计部副总经理、香港华建国际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中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 员, 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 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 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罗中涛女士,监事会主席。1977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历任国家统计局干部、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投资调查部副处长, 信贷部副处长、处长,委托代理部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 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唐湘晖女士,监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3年获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学士,2007年获得清华-麦考 瑞大学应用金融硕士。历任中电联电力财会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原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司,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中国华电集 团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金融管理部副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监察审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发展与管理部经理。 翟峰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1988年获得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上海复 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日报评论部记者,秘鲁首钢铁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原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上海永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吴洁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199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 究所研究生部。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 风险管理处、综合处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副总经理。1992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学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张延明先生,副总经理。1997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硕士学位。先后在深圳建设集团、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中国 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6年11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 助理;2008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1998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2002年11月2日至2004年5月22日担任长盛成长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4年6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 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等职,2005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16日期间担任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07年 6月18日至2009年3月16日期间担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3月加入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 副总经理。2009年12月17日至2011年2月1日任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4月27日起任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12月20日任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督察长 路彩营女士,督察长。197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部 门副总经理、重庆审计特派办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首席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级),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黎颖芳女士,硕士。2000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保险学院,同年进入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工程部、规划发展部任职。2005年11月加 入本公司研究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08年4月起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2月19日至2011年5月11 日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18日起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5日起任建信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彭云峰先生,硕士。曾任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财经分析师、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宏观研究员,2006年5月起就职于鹏华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等职,2010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14日任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彭云峰 于2011年6月加入我公司,2011年11月30日起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17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5月29日起任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 梁洪昀先生,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 万志勇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钟敬棣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姚锦女士,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5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 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 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 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82只,其中封闭式5只,开放式27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九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 《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5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 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服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2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3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38)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客服电话:0755-33331188 网址:www.tyzq.com.cn (3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40)红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0871-357793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4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王涛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金毅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保本周期 基金的保本周期:3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参见下文"十五、保本周期到期"。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变更前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风险资产与安全资产的动态配置和有效的组合管理,在为适用保本条款的每份基金份额提供人民币1.00元的保本保证的基础上, 寻求组合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周期收益的最大化。 (二)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自上而下积极、动态地配置大类资产,同时通过合理的证券选择,力争取得高于投资业绩比较 基准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变更前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将资产配置于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本基金投资的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 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等;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 票、权证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 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 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组合中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变更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基金在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两大类资产上的配置策略;另一层为安全资产的投资策略和风险资产的投 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 略不仅能从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的水平上基本消除投资到期时基金净值低于本金的可能性,降低投资风险,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基金分享股 市整体性上涨带来的收益。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波动等因素调整放大倍数,并相应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投 资的比例,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在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研究部的数量分析小组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无风险利率和市场波动趋势定期出具保 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合理上限的建议。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基金依据上述建议实施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及操作。 1)CPPI(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投资策略 CPPI的投资步骤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根据投资组合期末最低目标价值(在本基金中该值为人民币1.00元/基金份额)和合理的折现率设定当前应持有的安全资产的数量, 即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净值超过安全底线的数额,该数值即为安全垫; 第三步,将相当于安全垫特定倍数(放大倍数)的资金规模投资于风险资产以创造高于最低目标价值的收益,其余资产投资于安全资产。 在期间[0,T]内,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投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式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 表示时间t( )投资组合的资产净值; 表示时间t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 表示时间t( )的安全垫; 表示放大 倍数; 表示时间t( )的风险资产投资净值; 表示保本期限;F表示保本的额度;r表示无风险利率。 2)放大倍数的确定和调整 本基金放大倍数的确定是基金经理管理人在研究部数量分析小组定量、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定性综合分析的结果。本基金采用定性和 定量两种分析方法确定放大倍数以达到最优效果。其中,定量分析手段包括:为本基金设计的波动监测工具,包括当前的、隐含的和历史的 波动率;为减小构造成本而确定的放大倍数波动范围;定性的分析手段包括: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利率水平、基金管理人对风险资产风险- 收益水平的预测等。 根据CPPI策略要求,放大倍数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恒定才能保证在安全垫减少至零时,风险资产的数量也能按需要同时减少至零,以保证基金 的本金安全。在实际应用中,如果要保持安全垫放大倍数的恒定,则需根据投资组合市值的变化随时调整风险资产与安全资产的比例,而这 将给基金带来高昂的交易费用;同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为维持固定的放大倍数,基金有可能出现过激投资(风险资产过多或过少) 。 为此,本基金对于放大倍数采取定期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研究部每月对未来一个月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风险收 益水平进行定量分析,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利率水平等因素,制订下月的放大倍数区间,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确定;然后,基金 经理根据放大倍数区间,综合考虑股票市场环境、已有安全垫额度、基金净值、距离保本周期到期时间等因素,对放大倍数进行调整。在特 殊情况下,例如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时,本基金也将对放大倍数进行及时调整。 本基金保本投资配置策略示例: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安全底线和安全垫关系示意图 假定本基金募集规模为50亿元,当期三年期无风险利率为11.11%,本基金投资组合期末最低目标价值为人民币1.00元/基金份额,基金经理确 定的当期放大倍数为1,则基金合同生效期初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为45亿元( ),此时本基金的安全垫为5亿元(50-45=5)。本基金将按照 既定投资策略投资5亿元( ,1为放大倍数)于风险资产,45亿元于安全资产,从而构建投资组合。 假定经过6个月的运作,股票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期间本基金的安全资产取得了2%的收益,风险资产取得了10%的收益,此时安全资产 为45.9亿元( ),风险资产为5.5亿元( ),基金资产净值为51.4亿元(45.9+5.5=51.4)。假定基金管理人通过研究判断股票市场仍有较 大上涨空间,将放大倍数调整为2,则此时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为 ,安全垫为5.60亿元(51.4-45.8=5.6)。本基金将按照既定投资策略投资 11.20亿元( )于风险资产,40.20亿元(51.4-11.2=40.2)于安全资产,从而调整投资组合。 假定本基金又经过6个月的运作,期间安全资产取得了2%的收益,而风险资产遭受10%的损失,此时安全资产为41.00亿元( ),风险资产为 10.08亿元( ),基金资产净值为51.08亿元(41.00+10.08=51.08)。假定基金管理人研究判断,股票市场经过调整后具有一定的上涨空间 ,故维持调整放大倍数为2,则此时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为 ,安全垫为4.47亿元(51.08-46.61=4.47)。本基金将按照既定投资策略投资 8.94亿元( )于风险资产,42.14亿元(51.08-8.94=42.14)于安全资产,从而调整投资组合。 假定本基金又经过两年的运作,期间安全资产取得了8%的收益,股票市场呈现震荡向上态势,风险资产取得了30%的收益,那么期末安全资产 为45.51亿元( ),风险资产为11.62亿元( ),基金资产净值为57.13亿元(45.51+11.62=57.13),保本周期内基金的累计收益率为 14.26%。 (2)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中,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采用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到期期限匹配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依据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 比例。本基金将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国债、金融债,其中一部分严格遵循持有到期原则,首要考虑收益性,另一部分兼 顾收益性和流动性。这部分投资可以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尽可能地控制住利率、收益率曲线、再投资等风险。 在债券组合的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回购套利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 A、久期调整 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保本周期的剩余期限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债券组合久期,有效控制债券利率风险,保证 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B、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组合中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 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C、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利差管理策略决定本基金资产在不同类属债券资产间的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结合不同信用等级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的利差变化及收益率 曲线变化调整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还将综合评估不同行业以及单个企业的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在不同经济周期下的收益率及违约率变化情况,以决定不同行业公司债或 短期融资券的投资比例。 D、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跨市场套利、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 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等级分析、流动性评估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风险收益水平。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A、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债券; B、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C、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 D、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 、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 持有。 4)资产支持证券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 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等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品种。 1)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 谋求超额收益。 A、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角度对行业进行考察,并据此进行股票投资的行业配置。。 在定性分析方面,以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为基础,利用经济周期、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增长空间、行业发展政策、行业结构变化 趋势、行业自身景气周期等多个指标把握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情况和业绩增长趋势。本基金重点关注如下几类行业:行业景气度高或处于 拐点的行业;受益于技术升级或消费升级因素的行业:长期增长前景看好的行业。 定量分析指标主要包括:行业相对估值水平、行业相对利润增长率、行业PEG等。 B、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奉行"价值与成长相结合"的选股原则,即选择具备价值性和成长性的股票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对股票的 内在价值进行判断,并与当前股价进行比较,对股票的价值做出判断。在价值维度,主要考察股票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的比率和预期每股收 益与股票市场价格的比率等;在成长维度,主要考察公司未来12个月每股收益相对于目前每股收益的预期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和主营业务 增长率等指标。 C、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新股(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 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 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 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二)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同时将严 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运用自下而上的个股、个券投资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两个层面上实现投 资组合的双重优化。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实现大类资产的积极、动态配置。 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资产配置决策应该基于对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风险水平及其相关性的判断而制定。据此,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于 可能影响资产预期风险、收益率和相关性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 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 除上述基本面因素以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资产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的因素,观察市场信心指标等,力争捕捉市场由于低效 或失衡而产生的投资机会。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以季度为周期,定期根据市场变化,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当前资产配置进行评估并作必要调整。在特殊情况下, 例如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时,基金管理人也将对资产配置进行及时调整。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实现在整体 投资组合层面的第一重优化。 具体调整流程如下: 1)从国内生产总值、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货币信贷数据等因素判断当前宏观经济所处的周期,结合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对中国 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 2)从货币供应量、银行信贷、储蓄存款余额、股市成交状况、银行回购利率走势等方面对市场流动性和资金流向进行分析; 3)对股市估值及风险进行分析。本基金主要采用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衡量股市的估值水平及风险。A、相对估值法主要是 通过将A股估值水平和历史估值水平、同一时期H股和国际股市的估值水平进行比较,再结合对A股合理溢价波动区间的分析,判断当前A股市 场估值水平是否合理;B、绝对估值法则主要采用FED模型、DCF模型和DDM模型计算市场合理估值水平,与当前市场估值进行比较,判断市场 的估值风险。 4)对债市估值及风险进行分析。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利率走势、利率期限结构、通货膨胀率、货币信贷数据等因素的分析,预测债券的投资收 益和风险;同时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前景对公司财务进行分析,从而考察其对企业信用利差的影响,进行信用类债券的估值和风险分析。 5)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根据资产组合调整规模、市场股票资金供需状况,对不同调整方案的风险、收益进行模拟,从而确定最终大类 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致力于选择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大、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同时结合财务数 据定量分析和多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投资价值分析。 运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可能导致行业配置过度集中的风险。为此,本基金将运用行业偏离度等指标,对行业配 置风险进行控制。 1)定性选取具备竞争力优势的上市公司 首先通过麦克尔o波特优势竞争企业要素理论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性的评判,主要选取具备一项或多项企业竞争优势要素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投 资对象(如下表所示)。 资源优势 拥有稀缺、垄断的自然资源或市场资源 技术优势 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壁垒较高;技术领先 规模优势 国内、外市场份额较大的行业龙头、具有规模生产成本优势 品牌优势 拥有世界品牌;中国驰名商标;行业知名度高 市场优势 国内、外市场份额较大的行业龙头;提供独特细分市场产品,子行业垄断或寡头垄断者;受非关税壁垒政策保护的行业 管理优势 已经真正执行现代企业制度 国际优势 具有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出口特有资源禀赋的优势行业;对外开放较早、关税壁垒较低的行业 股东优势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有较大潜在或现实支持力度 2)财务数据定量分析 对按上述步骤定性筛选出来的股票,进一步进行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本基金将采用价值因子与成长因子综合评估的的方式选取兼顾成长和 价值的上市公司。其中,价值因子与成长因子包含如下指标 价值因子 成长因子 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 ROE (1-红利支付率) 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 过去2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 年现金流/市值(C/P) 过去2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 销售收入/市值(S/P) 3)股票选择 通过价值因子和成长因子评估,运用综合打分方法,精选个股作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基础上,采用久期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回购套利等组合管理手段进 行日常管理。 A、久期调整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进而确定组合整体久期和调整范围。 B、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组合中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 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C、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利差管理策略决定本基金不同债券类属间的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 整金融债、公司债、政府债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还将综合评估不同行业的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在不同经济周期收益率及违约率变化情况,以决定不同行业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的投资 比例。 D、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跨市场套利、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 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隐含期权价值评估、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A、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B、有较高信用等级、良好流动性的债券; C、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D、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E、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 、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公司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 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重点关 注在合理估值模型下,预期能获得较高风险-收益补偿且流动性较好的资产支持证券或房地产抵押证券。 十、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一)变更前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前)。 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保本定息产品。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产品,保本周期为三年。以三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 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二)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5%×沪深300指数+45%×中国债券总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一)变更前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二)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投资组合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552,052.00 1.29 其中:股票 24,552,052.00 1.29 2 固定收益投资 1,831,522,934.17 96.19 其中:债券 1,831,522,934.17 96.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854,919.19 1.20 6 其他各项资产 25,145,750.66 1.32 7 合计 1,904,075,656.0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8,310,000.00 0.44 C0 食品、饮料 5,790,000.00 0.31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2,520,000.00 0.13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260,000.00 0.28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320,652.00 0.33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4,661,400.00 0.25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24,552,052.00 1.30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895 双汇发展 100,000 5,790,000.00 0.31 2 002344 海宁皮城 200,000 5,316,000.00 0.28 3 600795 国电电力 2,000,000 5,260,000.00 0.28 4 601888 中国国旅 170,000 4,661,400.00 0.25 5 600066 宇通客车 100,000 2,520,000.00 0.13 6 601010 文峰股份 70,800 1,004,652.00 0.0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512,000.00 5.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512,000.00 5.30 4 企业债券 959,335,288.87 50.6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42,333,000.00 28.61 6 中期票据 89,934,000.00 4.74 7 可转债 139,408,645.30 7.35 8 其他 - - 9 合计 1,831,522,934.17 96.6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6011 08石化债 944,330 90,655,680.00 4.78 2 088064 08蒙路债 800,000 81,096,000.00 4.28 3 1080178 10玉溪开投债01 800,000 80,280,000.00 4.23 4 1080053 10首旅债 800,000 80,216,000.00 4.23 5 122092 11大秦01 711,990 71,526,515.40 3.7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8.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04,665.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526,658.01 5 应收申购款 214,426.8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145,750.66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64,610,383.00 3.41 2 110015 石化转债 41,891,573.70 2.21 3 110003 新钢转债 22,167,474.80 1.17 4 110018 国电转债 7,979,417.60 0.42 5 110011 歌华转债 1,874,596.20 0.10 6 110017 中海转债 885,200.00 0.05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1年1月18日-2011年12月 31日 -1.20% 0.13% 4.75% 0.01% -5.95% 0.12%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 31日 5.06% 0.06% 4.79% 0.01% 0.27% 0.05%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1年1月18日-2012年12月 31日 3.80% 0.10% 9.77% 0.01% -5.95% 0.09%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时发生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500万元 1.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基金申购金额的 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1年 2.0% 1年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 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①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②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客户将10,000份建信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假设本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无累计未付收益。 因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费率为0%,转入金额对应的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2%,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10,000×1.00=10,000.00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000×(1-0%)/(1+1.2%-0%) =9881.42元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10,000-9881.42=118.58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881.42/1.05=9410.88份 即在上述情形下,该投资者将10,000份建信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经过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需要支付转换费用118.58元,转 换后获得本基金基金份额为9410.88份。 4、本基金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五、保本周期到期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及保本保障安排以 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相应变更。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终止。 (二)到期操作方式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到期操作期间就其认购、申购或转换入的全部或部分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如下任何一种到期操作: 1、赎回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2、转换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 3、继续持有 若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若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则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到期操作采取"未知价"原则,即: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或转出金额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操作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到期操作期间 1、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 2、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到期操作的,则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该部分 基金份额: (1)若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 (2)若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该部分基金份额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在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 4、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四)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或默认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或者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 有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相应基金份额均适用保本条款。 若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或者选择或默认选择继续持有 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或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而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 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均应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补足该差额,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在到期操作期间,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或默认继续持有的,可按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 的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保本额的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享有保本利益,但对于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含保本 周期到期日)至其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五)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方案 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 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 下一保本周期。 1、过渡期和过渡期申购 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起(不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期申购"。在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保证人或者保本义务人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保本偿付额度确定并公告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规模上限以及规模 控制的方法。 (2)过渡期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过渡期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者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其持有相应基金份额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该日)期间的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4)过渡期申购费率 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过渡期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过渡期申购费用由过渡期申购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过渡期申购的日期、时间、场所、方式和程序等事宜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6)过渡期内,本基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转换出业务。 (7)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下一保本周期基金资产的形成 (1)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差额部分即 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投资者认购或者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 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应基金份额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前一工作日(即折算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2)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 对于投资者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金额等于相应基金份额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前一工作日(即折算日)所对应的 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份额折算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 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者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 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持有期的计算仍以投资者认购、申购、转换入或者过渡期申购基金份额的实际操作日期计算,不受基金 份额折算的影响。 4、开始下一保本周期运作 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本基金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运作。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以及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经基金份额折算 后,适用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经折算的基金份额至下一保本周期到期的,如果下一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的累 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该差额,并由保证人或者保本义务人提 供保本保障。下一保本周期保本额为:经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至下一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 本基金进入下一保本周期后,仍使用原名称和基金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 投资者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后的开放日申购或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六)转为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形成 保本周期届满时,若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差额部分即 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变更后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七)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及为下一保本周期开 放申购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保本周期届满时,若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建信 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八)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补足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至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 开立的账户。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能全额补足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保证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清偿的金额支付至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保本赔付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十六、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合同》 (一)保证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 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成立日期:1993 年12 月4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 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的前身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特例试办,于1993年12月4日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国内首家以信用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由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发起组建, 初始注册资本金5 亿元,2000 年中投保注册资本增至6.65 亿元。2006 年,经国务院批准,中投保整体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 至30亿元。2010年9月2日,中投保通过引进知名投资者的方式,从国有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 向投资人增发注册资本,将中投保的注册资本金增至35.21 亿元。2012年8月6日,中投保通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税后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 资本,将注册资本增至45亿元。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47.1963 建银国际金鼎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7.3021 CITIC Capital Guaranty investments Limited 11.2310 CDH Guardian (China) Limited 10.6305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7.6776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4.2324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7301 合 计 100 2012年,公司分别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的金融担保机构长期主 体信用等级AA+。 2012年6月30日,中投保总资产723648.94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 528780.99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投保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 974.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投保为20只保本基金提供担保,实际承担的基金担保责任金额为 343.96亿元人民币。 (二)《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鉴于:《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对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承担保本义务(见《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基金的保本")。为保护基 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保本基金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保证合同")。保证人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保 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所承担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以本合同为准,如与法律法规相冲突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保证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受和同意。 除非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本保证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中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1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 1.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 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加上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保本额的部分。 1.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的部分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保本额。 1.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4)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每份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每份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人民币 1.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5)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5.1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基金管理 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补足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至 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5.2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本条5.1款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 证责任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 付的金额、需保证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 5.3保证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 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将上述清偿款项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 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保证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清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保证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 5.4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5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基金管理 人及保证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条5.1、5.2、5.3、5.4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六条"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保证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 (6)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 书》所载明金额支付的实际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的金额及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叠部 分不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保证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为清偿及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 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 基金管理人应自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保证人提交保证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 保证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归还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保证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基金管理人未能按 本条约定提交保证人认可的还款计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付上述款项、其他费用、对保证 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7)保证费的收取 7.1 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保证人支付保证费。 7.2 保证费收取方式:保证费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按本条第7.3款公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支付保证费。保证人收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合法发票。 7.3每日保证费计算公式=本基金前一日认购期认购并持有的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002×1/当年日历天数。 (8)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9)其他条款 9.1基金管理人应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示本保证合同。 9.2本保证合同自基金管理人、保证人双方加盖公司公章或由基金管理人、保证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后,基金管理人、保证人双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且基金管理人全面履行了其在《基金合同》项下的义 务的,本合同终止。 9.4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新增的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变动信息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十二、基金的投资",添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十三、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了"二十二、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7、更新了第二十六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本报告期内涉及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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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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