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融通可转债债券C(16162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9953
基金代码 161625
公告日期 2013-02-27
编号 1
标题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重要提示
1、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2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8、 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份额。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10、 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追加认购时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可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 销售网点(指各代销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 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7、 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 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
基金代码: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A:161624;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C:161625。
(二) 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份额。
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 基金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 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关澜
联系电话:(0755)26948004
传真:(0755)26935139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联系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十) 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2日。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 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对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0.6%。投资者重复认购,需按每次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认购费用。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单位:元) 认购费率
M<100 万 0.6%
100 万≤M<500 万 0.4%
500 万≤M<1000 万 0.2%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二)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0.6%,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 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453.58份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0 元,则其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 元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50.00份C 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三) 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
3、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投资金额级差及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5、基金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二、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 中国农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具体时间以中国农业银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购业务申请。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 其它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 中国农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购业务申请。
3、若另有规定,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 其它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 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总经理:奚星华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8070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敖敬东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三)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关澜
联系电话:(0755)26948004
传真:(0755)26935139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联系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95559.com.cn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497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77
联系人:林爽
网址:http://www.txsec.com/
(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吕慧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8788678-8101
网址:www.erichfund.com
(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网址:www.ehowbuy.com
(1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1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4008895523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山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4008888001
(1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15)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络人:孙恺
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
(16)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 (0471)4972343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60833799
客服电话:4008895548
(18)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6598
(19)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中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476
客服电话:4008008899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95525
(2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钱欢
电话:(0551)5161771
客服电话:96518
(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2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徐子婷
电话:(0755)82481522
客服电话:4008881888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客服热线:400-8888-999、95579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95511转8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20(直线) 15302728596
传真:0755-33033086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邮编:200120)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