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161838)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1991529 | ||||||||
基金代码 | 161838 | ||||||||
公告日期 | 2020-08-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18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1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137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0年7月 21日 至 2020年8月 3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8月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4,01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135,630,380.2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82,107.8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35,630,380.22 利息结转的份额 482,107.87 合计 1,136,112,488.09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 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 位:份) 1,124,393.7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99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8月7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两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后每两年的年度对日,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年度对日是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