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6053 | 净值增长率:-2.5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2.56% | 累计净值:0.6053 | 截止日期:2024/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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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3.45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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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 基金代码 | 161838 |
成立日期 | 2020/8/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5.69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5.69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4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辉 王利刚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创业板创新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4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