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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00055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22632
基金代码 000551
公告日期 2020-05-28
编号 1
标题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5月)
信息全文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5月)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
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
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
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
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月
22日证监许可【2014】12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是由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
月3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变更
为“混合型”。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相应修改了《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
上述变更事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
作出的变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本基金更名后,《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
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信
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承。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20年4月25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
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
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
加坡星展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
所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
投资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
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
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
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
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
监,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
华早报集团首席财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
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
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
保诚集团成员。
2、监事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
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
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
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
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
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
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
调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闾志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行部
高级经理;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行事业部项目经理;于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2008年7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保诚韩国中国龙A股基金(QFII)投资经理(该基金由中信
保诚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现任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
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建标先生,2014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21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光成先生,2015年4月30日至2019年11月18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
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
团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
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
银行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
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
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
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
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
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
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
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
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
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
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
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
奖”。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蒋焱
电话:021-68649788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
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追求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
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投向消费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以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的前瞻性判断作为
主要依据,并将优先考虑对于股票类资产的配置,主要考虑指标包括:宏观经济
因素、微观经济指标、政策环境因素、股票市场因素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对消费服务行业的界定
基于对消费服务行业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的深刻理解,本基金对于消费服务
范畴的界定为大消费服务概念。在传统消费行业中,根据居民对于该行业产品或
服务的依赖程度可以分为主要消费品行业和可选消费品行业。主要消费品指主要
与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可选消费品指非居民生活必需
的,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消费。
此外,一些行业虽然目前尚未被划入传统消费行业,但是其属性已经基本具备消
费服务行业属性,形成实际的消费需求,并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本
基金也将这些类公司划入消费服务的范畴中,定义为其他消费服务行业,包括但
不限于金融地产、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电信业务以及工业行业中消费服务属性
明显的特殊行业等。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各子行业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和行业估值等三个维度来对消费服
务行业各个子类行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基金权益资产在各个
子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灵活调整。主要的考虑因素如下:国家政策、经济周期、
行业估值。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行业内上市公司的
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A.定性分析
根据对消费服务行业各个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和盈利状况的判断,从公司的
管理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主营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现金流分析等多个
方面对未来几年内相关行业内的上市公司能够带来的投资回报进行分析。
B.定量分析
在精选消费服务行业股票的基础上,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
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债券积极投资策略,满足基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
实现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主要的债券投资策略有:
1)久期控制策略
在对利率变化方向和趋势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
率风险。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
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
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类属策略
通过研究宏观经济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市场投资
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
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通过对央行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
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收益率
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带来的机会,根据利率曲线移动情况,选择哑铃型组合、子弹
型组合或梯型组合。
4)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
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
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
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
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
回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多种影响因素,包括市场利率、发行
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违约率等,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
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6)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
易套利策略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不同回购期
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风险的套利操作。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
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
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
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
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
理。
(6)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研究流程和投资决策制度,以保证本基金产
品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的贯彻实施。
1)投资研究流程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投资研究流程充分体现团队的智慧,最大限度地降
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判断错误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研究流程见下图:
股票研究初选范围 个股基本面和估值研究


备选库评级
I.注重基本面的研究流程
研究员首先确定股票研究初选范围。然后进一步从股票初选范围中按备选库
标准和本基金的选股策略选取有潜在投资机会的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
研。
该调研和研究的过程包括产业分析、公司分析、实地拜访和跟踪、财务模型
的建立、盈利预测和价值评估过程等。最后研究员将研究报告提交投资研究联席
会议,由投资研究团队讨论决定是否进入股票投资备选库。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
必须在股票投资备选库中。备选库形成后,由研究员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并根
据基本面的变化进行出库和入库的建议。
II.集中团队智慧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制度
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是投资研究团队进行讨论沟通的重要平台之一。投资研究
联席会议定期举行,出席人员为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研究总监、研究员、其
他投资相关人员,遇特殊情况可召集举行临时会议。主要职责是对宏观经济、行
业公司基本面和企业投资价值的定期回顾;确定和维护基金股票投资备选库。
研究员将详细的公司研究报告提交给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就涉及公司
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主要问题进行答辩。研究团队对所提交个股的基本面、估
值、风险以及研究员的投资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后,决定个股是否进入或剔出备选
库。
2)投资决策制度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包括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以及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
I.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投资决策会,检讨资产配置建议以及基金经理的基金
投资报告,监督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报告的执行。
II.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讨论过的基金投资报告,遵循基金合同,遵循投资禁止及限制
制度,听取研究员投资建议,依据基金投资风格,从股票备选库中选取股票构建
投资组合。最后利用数量等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见下
图:
股票投资备选库
>3%
决>5%
模拟组合

(四)投资限制
委1、组合限制
员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优化的投资组合
会(1)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其中投向消费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动态调整与风险控制
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8)、(19)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
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
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20年4
月21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16,888,106.42 81.47
其中:股票 316,888,106.42 81.4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721,898.53 17.93
8 其他资产 2,352,856.65 0.60
9 合计 388,962,861.60 100.00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6,270.00 0.0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4,652,459.08 68.7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003,367.31 4.9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188,457.05 8.6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16,888,106.42 82.31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07 涪陵榨菜 1,180,000 37,217,200.00 9.67
2 600519 贵州茅台 29,000 32,219,000.00 8.37
3 600690 海尔智家 1,630,000 23,472,000.00 6.10
4 000858 五 粮 液 200,000 23,040,000.0 5.98
0
5 600887 伊利股份 660,000 19,707,600.00 5.12
6 601607 上海医药 970,000 18,924,700.00 4.92
7 002035 华帝股份 1,609,960 17,886,655.60 4.65
8 002174 游族网络 900,100 16,912,879.00 4.39
9 002007 华兰生物 330,000 15,813,600.00 4.11
10 600196 复星医药 466,000 15,312,760.00 3.98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
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
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
责、处罚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2,690.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73,447.1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094.00
5 应收申购款 165,624.7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52,856.65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
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7.30% 1.05% 52.06% 0.99% -14.76% 0.06%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5.08% 2.77% 6.99% 1.99% 38.09% 0.78%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5.01% 1.72% -8.39% 1.12% -6.62% 0.60%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7.90% 0.84% 17.23% 0.51% 0.67% 0.33%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2.62% 1.49% -19.28% 1.07% -13.34% 0.42%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2.56% 1.06% 29.52% 0.99% 23.04% 0.07%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6.98% 1.72% -7.45% 1.55% 14.43% 0.17%
2014年4月29日至2020年3月31日 119.51% 1.65% 69.04% 1.22% 50.47% 0.43%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建仓期自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10月30日,建仓期结束
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
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在“十一、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报告期截至2020
年3月31日。
5. 在“十二、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
日。
6.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9年4月30日以来涉及本基金
的相关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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