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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兴利债券C(00961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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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921880 | ||||||||
基金代码 | 009617 | ||||||||
公告日期 | 2020-05-27 | ||||||||
编号 | 3 | ||||||||
标题 |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条文对照表 | ||||||||
信息全文 | 附件: 关于托管协议修订的核查意见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本所律师核查意见 基金托管 协议当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证券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8 年 04 月 22 日);保险兼业代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基金管理人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更新基金管理人基 本信息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基金托管 协议当事 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 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更新基金托管人基 本信息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指令的发 送、确认 及执行 (二)基金管理人对传真方式发送指令人员的 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的传真件并经并经 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基 金管理人应与发送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权 文件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若托管人收到的授 权文件原件和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对传真方式发送指令人员的 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的传真件并经基金 管理人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基金管 理人应与发送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权文件 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若托管人收到的授权文 件原件和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完善表述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基金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完善表述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2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本所律师核查意见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费用 (三)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 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付。 根据业务实际情况 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销售服务费的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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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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