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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企业优胜C(00829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70603
基金代码 008295
公告日期 2020-04-17
编号 1
标题 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92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平安银行”)。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事宜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5、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即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rosefinchfund.com或微网站)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以下或称“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人”或“投资者”)。
  8、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发售期内本公司指定销售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人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0、认购限额: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须按照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确定认购费率,并据此计算认购费用,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认购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和/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投资人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者致电朱雀基金客户服务中心(400-921-7211)进行基金净值、交易确认、电子账单等服务的定制。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5、如所在区域未开设销售网点,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211(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6、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事宜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7、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1)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294;基金简称:朱雀企业优胜A
  (2)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295;基金简称:朱雀企业优胜C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rosefinchfund.com或微网站)。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购业务。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止,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行。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1、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或免除上述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认购费率为1.2%,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0/1.00=98,824.23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投资100,000元本金可得到98,824.23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0/1.00=100,010.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投资100,000元本金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须按照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确定认购费率,并据此计算认购费用,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认购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本基金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及其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一)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个证券交易日的9:30-11:30、13:00-17:00。
  (2)开户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提供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提供签字的复印件;
  3)出示本人预留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式一份);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式一份);6)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或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材料。
  (3)认购
  个人投资者认购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户名: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账号:129910025310678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户时登记的姓名/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朱雀企业优胜”;
  ③保留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用于认购。
  (5)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前,应事先将足额资金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2)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应在T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当日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账时,以资金实际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直销机构将该认购申请表保留至认购期结束日,若资金在认购期结束日规定的时限内仍未到账,该认购申请无效。
  3)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上下载相关表格,但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4)直销柜台受理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其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5)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认购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一)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个证券交易日的9:30-11:30、13:00-17:00。
  (2)开户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提供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
  2)提供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5)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6)出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开户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或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及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式一份)
  9)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尽职调查信息表(一式两份);
  10)《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11)加盖公章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如需);
  12)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或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材料。
  (3)认购
  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章、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
  3)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户名: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账号:129910025310678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朱雀企业优胜”;
  ③保留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用于认购。
  (5)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前,应事先将足额资金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2)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应在T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当日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账时,以资金实际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直销机构将该认购申请表保留至认购期结束日,若资金在认购期结束日规定的时限内仍未到账,该认购申请无效。
  3)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上下载相关表格,但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4)直销柜台受理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其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5)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产品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产品投资者是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一)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个证券交易日的9:30-11:30、13:00-17:00。
  (2)开户
  产品投资者需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提供填写合格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如有)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政部门、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5)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6)出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开户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或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及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式一份)
  9)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0)产品在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备案文件;
  11)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尽职调查信息表(一式两份);
  1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13)加盖公章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如需);
  14)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认购
  产品投资者认购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章、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
  3)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产品在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备案文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产品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户名: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账号:129910025310678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朱雀企业优胜”;
  ③保留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截图用于认购。
  (5)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前,应事先将足额资金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
  2)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应在T日17:00前划至公司指定的直销募集账户。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当日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账时,以资金实际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直销机构将该认购申请表保留至认购期结束日,若资金在认购期结束日规定的时限内仍未到账,该认购申请无效。
  3)产品投资者可以直接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上下载相关表格,但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4)直销柜台受理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其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5)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代销机构
  产品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1、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
  1、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电话:021-20305888
  传真:021-20305999
  联系人:潘约中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05,918,19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2219770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
  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5日
  电话:021-20305888
  传真:021-20305999
  联系人:夏燕
  客服电话:400-921-7211(全国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rosefinchfund.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含微网站)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rosefinchfund.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021)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
  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四)登记机构
  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电话:021-20305888
  传真:021-20305999
  联系人:蔡云平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楼
  负责人:李强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2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联系人:曾浩、冯适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冯适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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