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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00904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15104
基金代码 009048
公告日期 2020-03-10
编号 1
标题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2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接受申购和赎回。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的基金费率不变。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5、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募集规模上限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11、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首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经确认后,《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12、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14、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认购事宜。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2)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会由于受到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在股票投资过程中运用公司内部的基本面财务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和估值。然而,宏观经济、行业生命周期和模型参数的估计等将给基金在个股投资决策中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的风险。本基金在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基于预期的利率变动而采取的债券投资策略也面临一定的个券选择风险。
  (3)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引致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高于股其他版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交易成交等待时间较长或无法成交的可能。
  2)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A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可能对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度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业绩波动等特征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仓股票股价存在同向波动的可能,从而影响基金净值。
  4)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基金可能面临由此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
  (5)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6)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一定期限的锁定期,该类证券在锁定期内流动性较差,存在市场或个券出现大幅调整时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战略配售不成功的风险。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8)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因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
  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接受申购和赎回。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的基金费率不变。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代销机构
  A.银行、证券、期货公司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服务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服务热线:021-33389888
  网址:www.swhysc.com
  (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服务热线:95521或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服务热线: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服务热线: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306号荣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服务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B.第三方销售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服务热线: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强
  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服务热线: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9)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服务热线: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服务热线:957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服务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服务热线: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千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服务热线: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服务热线: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服务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服务热线:4008188866
  网址:fund.shengshiview.com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服务热线:95118
  网址:fund.jd.com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4)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服务热线:021-609073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2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服务热线: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服务热线: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服务热线: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2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服务热线:95193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3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3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服务热线:95357
  网址:www.18.cn
  (3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服务热线: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3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服务热线:95055-9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7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作他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M<300 万 0.8%
300 万≤M<500 万 0.2%
500 万≤M 每笔交易 500 元
  注:M为认购金额
  投资人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的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募集期内认购利息为5.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本金认购份额=9,881.42/1.00=9,881.42份
  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0份
  认购份额=9,881.42+5.50=9,886.92份
  即:如果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认购利息为5.5元,可得到9886.92份基金份额。
  (2)上述认购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上述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发售方式及有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公司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发售(电子直销暂限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4、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首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经确认后,《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3)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7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上海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投资者可从2020年3月16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开户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并签署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填妥并签署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银行卡并加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如果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③不与开户手续同时办理的认购交易,需提供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电子直销
  1、开户与认购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基金发售日每天15: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交易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从未开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xa.com)、官方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和官方APP“浦银安盛基金”,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网上开户操作。开户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
  (2)已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选择“登录”,并进行网上认购。可以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端点击“开户/绑定”按提示信息选择“立即绑定”,账户绑定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可以使用官方APP“浦银安盛基金”,登录后即可进行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提交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T为申请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确认的认购金额;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确认的基金认购份额。
  5、注意事项:
  (1)电子直销渠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2)电子直销渠道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
  (三)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2)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7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4)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投资者可从2020年3月16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机构投资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如需);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需要提交填妥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协议书》;
  ●加盖公章的《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如果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办理完毕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需);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基金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
  七、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谢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19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八)“销售机构”部分。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38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联系人:孙赵辉
  电话:(021)23212909
  传真:(021)23212980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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