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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悦债券(0062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29275
基金代码 006206
公告日期 2019-12-13
编号 1
标题 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3号)
信息全文 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3号)
重要提示
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2018年6月15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8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
9月14日。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其他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14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14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
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
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
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投资银行业
务内核负责人及场外市场部行政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
务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投行业务条线负责人。2018年2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律磊先生,法学硕士,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原国务院
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等。2019年8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常务投资顾问,
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
(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
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
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
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
兼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
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
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
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
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
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朱浩然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任研究员,2015
年8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上海毕朴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任投资经理。2017年2月加入融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8日)、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现任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9月8日起至今)、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9月8日起至今)、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9月8日起至
今)、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9日起至今)、融通通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9日起至今)、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3月24日起至今)、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7月19日起至今)、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14日
起至今)、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5日起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
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 年1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 号
联系人:朱振兴
电话:025‐58587832
2、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61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
有会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
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精通国内外证券
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 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江苏银行依
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
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
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
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的基
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提供现金管理、
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 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
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备支付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
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等部分。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
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
总体收益率。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
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
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
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
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
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
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
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
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
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
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
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
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
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
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
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
种因素影响。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
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
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
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
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
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
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
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
的品种进行投资。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债现货市场和期
货市场的波动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长
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9月19日复核了本
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
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12.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07,880,000.00 96.95
其中:债券 1,707,880,000.00 96.9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800,149.70 1.1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26,670.86 0.06
8 其他资产 32,729,159.64 1.86
9 合计 1,761,535,980.20 100.00

12.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707,880,000.00 105.5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07,880,000.00 105.5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07,880,000.00 105.50

12.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8 18国开08 3,000,000 305,280,000.00 18.86
2 180203 18国开03 2,900,000 297,540,000.00 18.38
3 170209 17国开09 1,600,000 162,240,000.00 10.02
4 180212 18国开12 1,600,000 161,792,000.00 9.99
5 180211 18国开11 1,500,000 151,800,000.00 9.38

12.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2.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2.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2.7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2.7.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2.7.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7.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2.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2.8.2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369.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684,789.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729,159.64

12.8.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14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如下: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6% 0.05% 2.21% 0.05% -0.15% 0.00%
2019年半年度 1.54% 0.05% 0.24% 0.06% 1.30% -0.01%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
人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负,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完成税款的缴付。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投
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
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
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
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普通客户具体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70%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
25%,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本基金最近一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一、绪言”、“二、释义”、“三、
基金管理人”、“五、相关服务机构”、“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十二、基金
资产的估值”、“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十六、基金的
信息披露”、“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
摘要”、“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内容。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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