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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国证现金增利B(00078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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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700563 | ||||||||
基金代码 | 000786 | ||||||||
公告日期 | 2019-10-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14]867号文),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6日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测其未来表现。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设立日期:2007年9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2007]2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8.41亿元 存续期限:长期 联系电话:9539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其中:中国华融出资42.04亿元,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纽森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九江和汇进出口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中达针织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双融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天亨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翰鹏瑞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豪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宁波翰祺瑞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睿延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8家股东共出资16.37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鹏君先生,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第一重组办公室高级经理(期间兼任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副组长)、乌鲁木齐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第一重组办公室主任助理)、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剩余资产包项目组组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雄安新区事业部)总经理、上市办公室主任。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 曹力女士,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高级副经理,资产管理一部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林锋女士,公司董事,本科。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崇义县支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办公室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杨铭海先生,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行长、亚运村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高洁女士,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国际业务部高级副经理、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总经理、风险总监。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高东旺先生,公司董事,本科。曾任职于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广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重组处处长,广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严红波女士,公司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讲师、副教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刘晓群女士,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胡援成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江西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金融学首席教授、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金融学资深教授、博导,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中心主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连起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商业网点建筑公司会计主管、经济日报财务处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李卫女士,公司股东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新街口办事处副科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副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处长、高级经理,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宣传群工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及监事会工作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令强华先生,公司股东监事,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葛洲坝机电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葛洲坝机电公司紫阳金结厂厂长,湖北南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葛洲坝水泥厂副厂长、党委书记,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王娜女士,公司股东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任华安保险资产管理中心任风控专员、平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深圳键桥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 黄芳女士,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总监。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工作,先后任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职务。 王云峰先生,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内核部总经理。曾任上海克林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业务部、第一重组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陈鹏君先生,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第一重组办公室高级经理(期间兼任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副组长)、乌鲁木齐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第一重组办公室主任助理)、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剩余资产包项目组组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雄安新区事业部)总经理、上市办公室主任。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张建军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杜向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会计学学士,保荐代表人,律师。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第一重组办公室、证券业务部,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农平先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学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经理,远都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下属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公司总裁,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铭海先生,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行长、亚运村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高鹤先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曾任职于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金亮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市政集团新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联想集团、中国证监会,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刘月平先生,公司合规总监、总经理助理,工学博士。曾任职巨田证券、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副处长,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4、基金经理 桑劲乔,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2年11月进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先后从事证券研究分析、证券交易的工作,曾先后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交易员、投资经理,自2016年12月6日起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胡忠俊,男,自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8月28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轩玉婷,女,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2月25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亮,女,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 李骥 基金业务部总经理 委员: 毕子男 基金业务部研究总监 范贵龙(基金经理) 桑劲乔(基金经理) 黄诺楠(投资合规管理人员) 祝琳琪(研究负责人) 秘书: 范贵龙(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各级监管要求,建立了较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会层面的风险管理职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总体规定了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及内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了各项业务的具体风险管理措施。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将风险管理原则贯彻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形成风险可识别、可控制、可承受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架构。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合规审计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员工行为管理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报告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18年末,本行在国内146个大中城市设有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6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8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设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6家营业网点和1个私人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30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18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4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7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2018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1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2年8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9年半年末,中信银行托管140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8.79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95390 传真:010-59315658 联系人:赵一瑾 网址:http://www.hrsec.com.cn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址:http://fund.hrse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3、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828号鑫远杰座 法人代表:刘永生 客服电话:0731-96599 联系人:杨舟 电话:0731-89828900 网址:www.hrxjbank.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 法人代表: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网址:www.cib.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18611705311 网址:fund.eastmoney.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37494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胡锴隽 电话:021-20613635 网址:http://www.howbuy.com/ (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8)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紫峰大厦写字楼1103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客户服务电话:0791-86692502 网址:http://www.jxzrzg.com.cn/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1)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10jqka.com.cn/ (1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http://www.zybank.com.cn/ (1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弯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设立日期:2007年9月7日 联系电话:010-59315631 联系人:王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姚启明 联系人:姚启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联系人:秦俊 电话:010-85207335 传真: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燕、秦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力求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财政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科学预计未来利率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利率分析和根据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两方面。 (1)利率分析 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观察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2)平均剩余期限调整 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做出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合理运用量化模型,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具体而言,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会出现上升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下降时,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本基金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供求关系、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价值,制定并调整类属配置,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选择个券时,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优先配置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此外,本基金也将配置外部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除安全性因素之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本基金将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在此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高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阶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跨市场套利。短期资金市场由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2)跨品种套利。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根据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0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摘自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1,015,674,680.43 71.77 其中:债券 1,015,674,680.43 71.7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7,800,370.70 22.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056,778.26 5.59 4 其他各项资产 2,626,878.06 0.19 5 合计 1,415,158,707.45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2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 1 30天以内 40.0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7.6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7.7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4.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92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80,076.50 0.0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1,823,008.70 7.4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1,823,008.70 7.4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583,556,312.59 60.25 8 其他 - - 9 合计 655,459,397.79 67.67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1812157 18北京银行CD157 1,000,000 99,863,191.56 7.06 2 111911031 19平安银行CD031 600,000 58,896,927.35 4.17 3 019611 19国债01 507,540 50,731,469.95 3.59 4 180312 18进出12 500,000 50,010,873.30 3.54 5 111809225 18浦发银行CD225 500,000 49,908,108.73 3.53 6 111809340 18浦发银行CD340 500,000 49,901,801.91 3.53 7 111991119 19苏州银行CD024 500,000 49,879,424.55 3.53 8 111810369 18兴业银行CD369 500,000 49,875,376.81 3.53 9 111883222 18昆仑银行CD074 500,000 49,733,450.01 3.52 10 111888983 18长沙银行CD208 500,000 49,467,510.54 3.50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40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57%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3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 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存在以下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8北京银行CD157(111812157)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2月1日,因信贷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160万元。 2.19平安银行CD031(111911031)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5月29日,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平安银行福州福清支行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款35万元。 3. 18 进出12(180312)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3月13日,因信贷资产转让尽职调查不充分,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和空转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罚款 50 万元。 4. 18浦发银行CD225(111809225)、18浦发银行CD340(111809340)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5月28日,因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浦发银行宜昌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宜昌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5. 18兴业银行CD369(111810369)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5月13日,因授信调查不全面,未能有效识别、反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风险,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罚款20万元。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790.1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611.50 3 应收利息 2,559,215.60 4 应收申购款 6,260.84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626,878.06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9月16日至2014 年12月 1.11% 0.00% 0.4% 0.00% 0.71% 0.00% 2015年1月至2015年12 月 3.10% 0.01% 1.35% 0.00% 1.75% 0.01% 2016年1月至2016年12 月 2.44% 0.00% 1.35% 0.00% 1.09% 0.00% 2017年1月至2017年12 月 3.69% 0.00% 1.35% 0.00% 2.34% 0.00% 2018年1月至2018年12 月 3.42% 0.00% 1.35% 0.00% 2.07%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6月30日 15.89% 0.00% 6.47% 0.00% 9.42% 0.00% (2)华融现金增利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9月16日至2014 年12月 1.18% 0.00% 0. 40% 0.00% 0.78% 0.00% 2015年1月至2015年12 月 3.35% 0.01% 1.35% 0.00% 2.00% 0.01% 2016年1月至2016年12 月 2.69% 0.00% 1.35% 0.00% 1.33% 0.00% 2017年1月至2017年12 月 3.88% 0.00% 1.35% 0.00% 2.53% 0.00% 2018年1月至2018年12 月 3.60% 0.00% 1.35% 0.00% 2.25%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6月30日 17.09% 0.00% 6.47% 0.00% 10.62% 0.00% (3)华融现金增利C: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9月16日至 2014年12月 1.11% 0.00% 0.4% 0.00% 0.71% 0.00% 2015年1月至2015年 12月 3.10% 0.01% 1.35% 0.00% 1.75% 0.01% 2016年1月至2016年 12月 2.44% 0.00% 1.35% 0.00% 1.08% 0.00% 2017年1月至2017年 12月 3.66% 0.00% 1.35% 0.00% 2.31% 0.00% 2018年1月至2018年 12月 3.36% 0.00% 1.35% 0.00% 2.0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6月30日 15.78% 0.00% 6.47% 0.00% 9.32% 0.00%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的年费率计提。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的约定时间定期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部分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 鉴于本基金销售机构正在升级C类基金份额的柜台销售系统,以在基金上线后尽快具备高效的申赎和结算功能,拟为投资人提供增值服务。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值服务是指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的指令(自助指令或者自动指令)为其提供T日赎回资金当日可用于证券账户内证券交易或取现、T日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T+1日可以赎回等系列增值服务。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须签署《增值服务协议》。在不能提供上述增值服务前,基金销售机构不收取增值服务费;在获准且提供上述增值服务后,基金销售机构将按照《增值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收取增值服务费。基金销售机构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方式对增值服务费开始收取的具体时间予以通知。基金管理人未公告增值服务费收取起始时间前,基金销售机构不得收取增值服务费。在基金管理人上述公告日前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自公告的缴费起始日起须缴纳增值服务费,在基金管理人上述公告日后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客户自认购日起须缴纳增值服务费。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C份额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C类份额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对于接受增值服务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以0.35%的年费率、按其持有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计算。增值服务费每日计提,定期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增值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具体的计算公式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3、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4、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二)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五)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六) 其他文字及格式修改等。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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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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