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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沪深300ETF(5153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73628
基金代码 515350
公告日期 2019-10-17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2019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99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 2019 年 10 月21日至 2019 年 12 月1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9年12月16日至 2019 年12月18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5、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6、本基金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上海 A 股账户;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8、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1、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2、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者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合法,且该股票属于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允许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股票。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10月17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公告同步刊登在2019年10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
16、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决策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间增设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1、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场内简称:民生300
(三)认购代码:515353;申赎代码:51535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350
(四)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股票型指数基金,交易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2月18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 2019 年10月21日至 2019 年12月1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十)募集期资金与股票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予以冻结,募集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50 万份以下 0.80%
50 万份以上(含) 每笔 500 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相关认购费用。
(三)网上现金认购
1、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佣金比率为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8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1,008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申请确认: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网下现金认购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例:某投资者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申请确认: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2、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停牌、估值调整、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3、网下股票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i=1,i≤300。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
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基金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2)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投资人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一)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的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本基金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 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的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2月18日的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然后向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的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含认购费用)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
①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019
②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规定时间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 年10月21日至 2019 年12月18日(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 年10月21日至 2019 年12月18日的上午 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发售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割
(一)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予以冻结,募集的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电话:010-68960030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电话: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传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联系人:蔡正轩
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停牌、估值调整、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将也纳入认购清单。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行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1 600000 浦发银行 600606 绿地控股 601788 光大证券 000963 华东医药
2 600004 白云机场 600637 东方明珠 601800 中国交建 001979 招商蛇口
3 600009 上海机场 600660 福耀玻璃 601808 中海油服 002001 新和成
4 600010 包钢股份 600663 陆家嘴 601818 光大银行 002007 华兰生物
5 600011 华能国际 600674 川投能源 601828 美凯龙 002008 大族激光
6 600015 华夏银行 600688 上海石化 601838 成都银行 002010 传化智联
7 600016 民生银行 600690 海尔智家 601857 中国石油 002024 苏宁易购
8 600018 上港集团 600703 三安光电 601877 正泰电器 002027 分众传媒
9 600019 宝钢股份 600704 物产中大 601878 浙商证券 002032 苏泊尔
10 600023 浙能电力 600705 中航资本 601881 中国银河 002044 美年健康
11 600025 华能水电 600733 北汽蓝谷 601888 中国国旅 002050 三花智控
12 600027 华电国际 600741 华域汽车 601898 中煤能源 002065 东华软件
13 600028 中国石化 600760 中航沈飞 601899 紫金矿业 002081 金螳螂
14 600029 南方航空 600795 国电电力 601901 方正证券 002120 韵达股份
15 600030 中信证券 600809 山西汾酒 601919 中远海控 002142 宁波银行
16 600031 三一重工 600816 安信信托 601933 永辉超市 002146 荣盛发展
17 600036 招商银行 600837 海通证券 601939 建设银行 002153 石基信息
18 600038 中直股份 600867 通化东宝 601985 中国核电 002179 中航光电
19 600048 保利地产 600886 国投电力 601988 中国银行 002202 金风科技
20 600050 中国联通 600887 伊利股份 601989 中国重工 002230 科大讯飞
21 600061 国投资本 600893 航发动力 601992 金隅集团 002236 大华股份
22 600066 宇通客车 600900 长江电力 601997 贵阳银行 002241 歌尔股份
23 600068 葛洲坝 600919 江苏银行 601998 中信银行 002252 上海莱士
24 600085 同仁堂 600926 杭州银行 603019 中科曙光 002271 东方雨虹
25 600089 特变电工 600958 东方证券 603156 养元饮品 002294 信立泰
26 600100 同方股份 600977 中国电影 603160 汇顶科技 002304 洋河股份
27 600104 上汽集团 600998 九州通 603259 药明康德 002310 东方园林 28 600109 国金证券 600999 招商证券 603260 合盛硅业 002311 海大集团
29 600111 北方稀土 601006 大秦铁路 603288 海天味业 002352 顺丰控股
30 600115 东方航空 601009 南京银行 603799 华友钴业 002410 广联达
31 600118 中国卫星 601012 隆基股份 603833 欧派家居 002411 延安必康
32 600153 建发股份 601018 宁波港 603858 步长制药 002415 海康威视
33 600170 上海建工 601021 春秋航空 603986 兆易创新 002422 科伦药业
34 600176 中国巨石 601066 中信建投 603993 洛阳钼业 002456 欧菲光
35 600177 雅戈尔 601088 中国神华 000001 平安银行 002460 赣锋锂业
36 600188 兖州煤业 601108 财通证券 000002 万科A 002466 天齐锂业
37 600196 复星医药 601111 中国国航 000063 中兴通讯 002468 申通快递
38 600208 新湖中宝 601117 中国化学 000069 华侨城A 002475 立讯精密
39 600219 南山铝业 601138 工业富联 000100 TCL 集团 002493 荣盛石化
40 600221 海航控股 601155 新城控股 000157 中联重科 002508 老板电器
41 600233 圆通速递 601162 天风证券 000166 申万宏源 002555 三七互娱
42 600271 航天信息 601166 兴业银行 000333 美的集团 002558 巨人网络
43 600276 恒瑞医药 601169 北京银行 000338 潍柴动力 002594 比亚迪
44 600297 广汇汽车 601186 中国铁建 000402 金 融 街 002601 龙蟒佰利
45 600299 安迪苏 601198 东兴证券 000408 藏格控股 002602 世纪华通
46 600309 万华化学 601211 国泰君安 000413 东旭光电 002624 完美世界
47 600332 白云山 601212 白银有色 000415 渤海租赁 002625 光启技术
48 600339 中油工程 601216 君正集团 000423 东阿阿胶 002673 西部证券
49 600340 华夏幸福 601225 陕西煤业 000425 徐工机械 002714 牧原股份
50 600346 恒力石化 601228 广州港 000538 云南白药 002736 国信证券
51 600352 浙江龙盛 601229 上海银行 000553 安道麦 A 002739 万达电影
52 600362 江西铜业 601238 广汽集团 000568 泸州老窖 002773 康弘药业
53 600369 西南证券 601288 农业银行 000596 古井贡酒 002925 盈趣科技
54 600372 中航电子 601298 青岛港 000625 长安汽车 002938 鹏鼎控股
55 600383 金地集团 601318 中国平安 000627 天茂集团 002939 长城证券
56 600390 五矿资本 601319 中国人保 000629 攀钢钒钛 002945 华林证券
57 600398 海澜之家 601328 交通银行 000630 铜陵有色 300003 乐普医疗
58 600406 国电南瑞 601336 新华保险 000651 格力电器 300015 爱尔眼科
59 600415 小商品城 601360 三六零 000656 金科股份 300017 网宿科技
60 600436 片仔癀 601377 兴业证券 000661 长春高新 300024 机器人
61 600438 通威股份 601390 中国中铁 000671 阳光城 300033 同花顺
62 600482 中国动力 601398 工商银行 000703 恒逸石化 300059 东方财富
63 600487 亨通光电 601555 东吴证券 000709 河钢股份 300070 碧水源
64 600489 中金黄金 601577 长沙银行 000725 京东方 A 300072 三聚环保
65 600498 烽火通信 601600 中国铝业 000728 国元证券 300122 智飞生物
66 600516 方大炭素 601601 中国太保 000768 中航飞机 300124 汇川技术
67 600519 贵州茅台 601607 上海医药 000776 广发证券 300136 信维通信
68 600522 中天科技 601618 中国中冶 000783 长江证券 300142 沃森生物
69 600535 天士力 601628 中国人寿 000786 北新建材 300144 宋城演艺
70 600547 山东黄金 601633 长城汽车 000858 五 粮 液 300251 光线传媒 71 600566 济川药业 601668 中国建筑 000876 新 希 望 300296 利亚德
72 600570 恒生电子 601669 中国电建 000895 双汇发展 300408 三环集团
73 600583 海油工程 601688 华泰证券 000898 鞍钢股份 300413 芒果超媒
74 600585 海螺水泥 601727 上海电气 000938 紫光股份 300433 蓝思科技
75 600588 用友网络 601766 中国中车 000961 中南建设 300498 温氏股份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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