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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裕纯债C(0031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5106
基金代码 003103
公告日期 2019-08-27
编号 2
标题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7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盛裕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102

交易代码
0031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7,512,783.88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盛裕纯债A
长盛盛裕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102
0031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97,148,031.82份
364,752.06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大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分析,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
(二)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信用品种的选择采取以利率研究和发行人偿债能力研究为核心的分析方式,在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信用品种的发行条款,建立信用债备选库,并以此为基础拟定信用品种的投资方法。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利宁
曾麓燕


联系电话
010-86497608
021-52629999-212040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zengluyan@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86497888
95561

传真
010-86497999
021-62159217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长盛盛裕纯债A
长盛盛裕纯债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108,724.59
11,717.92

本期利润
30,564,239.59
11,147.4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4
0.014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2%
1.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3
0.020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29,061,493.83
372,204.3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13
1.020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盛裕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9%
0.04%
0.28%
0.03%
0.31%
0.01%

过去三个月
0.68%
0.08%
-0.24%
0.06%
0.92%
0.02%

过去六个月
2.02%
0.07%
0.24%
0.06%
1.78%
0.01%

过去一年
5.94%
0.07%
2.82%
0.06%
3.12%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74%
0.08%
-0.64%
0.08%
8.38%
0.00%


长盛盛裕纯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8%
0.04%
0.28%
0.03%
0.30%
0.01%

过去三个月
0.62%
0.08%
-0.24%
0.06%
0.86%
0.02%

过去六个月
1.93%
0.07%
0.24%
0.06%
1.69%
0.01%

过去一年
5.80%
0.07%
2.82%
0.06%
2.9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50%
0.08%
-0.64%
0.08%
8.14%
0.00%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且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鉴于中债综合指数(全价)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所以以其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截至2019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段鹏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6年8月4日
-
12年
段鹏先生,硕士。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人民币货币市场交易、债券投资及流动性管理等工作。2013年1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上半年,社融增速企稳,地产投资表现较强,基建投资有所改善,制造业投资相对低迷,国内经济基本面基本平稳,呈现缓慢下行,二季度较一季度增长势头略微放缓;受猪瘟、水果涨价等因素影响,通胀有所上行;货币政策保持稳健。
上半年债券收益率波动有所加大,一季度随着权益市场转暖、社融和投资数据回暖等因素,收益率整体震荡;4月份随着经济企稳预期不断加强,收益率大幅上行;5月份随着经济数据小幅转弱,中美贸易再起波澜等因素影响,收益率转为下行,6月份呈现震荡走势。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配置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适度降低组合久期,同时适当开展利率债波段交易,提升组合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盛裕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2%;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盛裕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中美贸易摩擦扰动或将继续,外围经济体面临下行压力,下半年出口仍将承压;基建投资或将上行,但地产投资逐步转弱;经济基本面基本平稳或有缓慢下行;货币政策下半年大概率保持稳健基调。
总体来看,下半年国内经济基本面和政策面对债券市场仍然偏友好,但随着绝对收益水平降低,以及政策对冲等因素,市场仍可能会有波动。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32,977,627.33元。
本基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920,914.31 元,其中:长盛盛裕纯债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913,462.01元(长盛盛裕纯债A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45,223,259.52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3,309,797.51 元),长盛盛裕纯债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452.30元(长盛盛裕纯债C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0,770.80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3,318.50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01,712.02
1,413,758.45

结算备付金
7,642,048.83
6,379,774.90

存出保证金
8,538.85
2,470.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97,847,530.00
1,899,120,6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97,847,530.00
1,899,120,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90,095.39
967,800.20

应收利息
27,956,532.35
28,206,662.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647,046,457.44
1,936,093,066.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6,700,000.00
402,399,458.9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85.30
48,248.4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5,505.65
389,624.13

应付托管费
187,752.81
194,81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59.71
210.67

应付交易费用
5,821.94
8,990.61

应交税费
178,306.46
233,067.83

应付利息
52,537.56
39,060.7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2,489.82
189,007.57

负债合计
117,612,759.25
403,502,480.9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97,512,783.88
1,498,276,188.02

未分配利润
31,920,914.31
34,314,397.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9,433,698.19
1,532,590,585.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47,046,457.44
1,936,093,066.29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长盛盛裕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1.0213元,基金份额总额1,497,148,031.82份;长盛盛裕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1.0204元,基金份额总额364,752.06份。长盛盛裕纯债份额总额合计为1,497,512,783.88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39,627,890.14
58,337,961.42

1.利息收入
36,657,190.66
35,548,704.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9,184.67
112,517.67

债券利息收入
36,498,005.99
35,380,340.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17,810.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8,035.6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84,551.77
-17,950,051.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484,551.77
-17,950,051.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54,944.53
40,739,306.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06.72
1.60

减:二、费用
9,052,503.10
8,196,724.18

1.管理人报酬
2,258,619.51
2,230,382.19

2.托管费
1,129,309.67
1,115,191.03

3.销售服务费
782.92
330.21

4.交易费用
6,809.70
8,131.86

5.利息支出
5,410,738.51
4,617,294.2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410,738.51
4,617,294.25

6.税金及附加
118,430.91
99,743.24

7.其他费用
127,811.88
125,651.4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575,387.04
50,141,237.2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575,387.04
50,141,237.2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8,276,188.02
34,314,397.28
1,532,590,585.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0,575,387.04
30,575,387.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63,404.14
8,757.32
-754,646.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62,063.09
36,282.88
1,798,345.97

2.基金赎回款
-2,525,467.23
-27,525.56
-2,552,992.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2,977,627.33
-32,977,627.3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7,512,783.88
31,920,914.31
1,529,433,698.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7,209,911.16
-24,614,683.62
1,472,595,227.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0,141,237.24
50,141,237.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2,887.08
-15,229.72
27,657.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84,846.71
-3,346.87
881,499.84

2.基金赎回款
-841,959.63
-11,882.85
-853,842.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7,252,798.24
25,511,323.90
1,522,764,122.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82号《关于准予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生效,于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规模为1,000,048,999.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有C类基金份额期限少于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6.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58,619.51
2,230,382.1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5.95
6.65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29,309.67
1,115,191.0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盛盛裕纯债A
长盛盛裕纯债C
合计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62
18.62

合计
-
18.62
18.6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盛盛裕纯债A
长盛盛裕纯债C
合计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75
16.75

合计
-
16.75
16.75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3,501,712.02
55,680.29
1,870,526.16
52,007.0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16,700,000.00元,分别于2019年7月1日和2019年7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0.1 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597,847,53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8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人民币1,899,120,6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2018年: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2018年:无)。
6.4.10.2承诺事项
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0.3 其他事项
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注: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8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97,847,530.00
97.01


其中:债券
1,597,847,530.00
97.0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43,760.85
0.68

8
其他各项资产
38,055,166.59
2.31

9
合计
1,647,046,457.4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1,092,000.00
8.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804,000.00
6.59

4
企业债券
627,716,330.00
41.0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809,978,200.00
52.9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9,061,000.00
1.90

9
其他
-
-

10
合计
1,597,847,530.00
104.4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6085
15金茂投
1,300,000
130,832,000.00
8.55

2
136819
16川发01
1,000,000
97,400,000.00
6.37

3
101652025
16赣高速MTN002
900,000
89,802,000.00
5.87

4
101661025
16皖交控MTN002B
900,000
89,577,000.00
5.86

5
101900292
19首创集MTN001
700,000
70,427,000.00
4.6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538.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90,095.3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956,532.3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55,166.5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长盛盛裕纯债A
24
62,381,167.99
1,497,114,728.77
100.00%
33,303.05
0.00%

长盛盛裕纯债C
198
1,842.18
0.00
0.00%
364,752.06
100.00%

合计
222
6,745,553.08
1,497,114,728.77
99.97%
398,055.11
0.03%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长盛盛裕纯债A
102.14
0.0000%


长盛盛裕纯债C
1,394.27
0.3823%


合计
1,496.41
0.0001%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盛裕纯债A
0


长盛盛裕纯债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盛裕纯债A
0


长盛盛裕纯债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盛裕纯债A
长盛盛裕纯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2,197.00
46,80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97,165,387.50
1,110,800.5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20,645.36
1,241,417.73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38,001.04
1,987,466.1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7,148,031.82
364,752.06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钱力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严琛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以上董事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因个人原因,杨思乐向公司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杨思乐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聘任张壬午担任首席信息官。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10.2.2 基金经理的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0.2.3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自2019年1月22日起,叶文煌先生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吴若曼女士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30,335,986.02
30.25%
-
-
-
-

中信建投
69,934,407.96
69.75%
13,294,500,000.00
100.00%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630
1,497,114,728.77
0.00
0.00
1,497,114,728.77
99.9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的风险包括:巨额赎回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基金收益水平波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申购赎回进行审慎的应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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