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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产业精选混合A(0050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0397
基金代码 005029
公告日期 2019-08-26
编号 1
标题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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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4月 30日起至 6月 30日止。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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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029
交易代码 005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4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4,082,892.0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我国的优势产业,深入研究行业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研
究宏观经济运行的规律,判断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并结合
证券 、期货 市场的特点和各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确
定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合适配置。本基金将通过对指标的分析,动态调
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 、衍生品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动
态优化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薛文成 张燕
联系电话 021-38834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4788 400-888-5566 95555
传真 021-68873488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bocim.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 26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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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0,432.90
本期利润 7,048,892.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200,214.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00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4月 30日生效。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收益,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
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
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99% 0.39% 4.57% 0.85% -1.58% -0.46%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
3.00% 0.28% -1.41% 1.11% 4.41% -0.8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 4月 30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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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个月
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内。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两大全球著名领先金融品牌强强联合组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致力于长期参与中国基金业的
发展,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百
零八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印 基金经理
2019-04-3
0
- 13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
裁(AVP),经济学硕士。曾任万
家基金基金经理、鹏华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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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曾任专户投资经理。2017
年 10月至今任中银研究精选基金
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中
银新动力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4
月至今任中银产业精选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 13年证券从业年限。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
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
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延续,美国经济韧性在二季度开始松动,欧洲经济继续低迷、
内部出现分化,日本经济延续疲弱。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经济有所放缓,美国 ISM 制造业 PMI
指数从一季度末的 55.3下滑至 51.7,零售消费也处于下行通道,核心通胀依旧不达目标,但美国劳
动力市场依然相对稳健。欧元区经济下行风险加大,二季度制造业PMI指数徘徊在 48.0以下的低位,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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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济存在分化,德国 PMI大幅下滑至荣枯线以下,法国、意大利 PMI下行后有所回升,欧央行
进一步向鸽派立场调整,下一步不排除降息及重启 QE操作。日本经济延续疲弱,二季度制造业 PMI
指数持续低于荣枯线,消费和通胀走低。综合来看,美国经济增速预计继续放缓,美联储 2019年下
半年预计降息 1-2 次;欧洲经济景气度继续低迷,德国经济前景仍受外需拖累;日本经济在通胀低
迷、外需下行的影响下复苏前景不佳。
国内经济方面,在外需持续偏弱和贸易摩擦升级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再度体现。具体来看,
领先指标中采制造业 PMI指数回落 1.4个百分点至 6月份的 49.4,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 1-5月同比
增长 6%,较一季度末回落 0.5个百分点。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出口继续受贸易摩擦和外需走弱冲
击,消费低位企稳,投资大幅回落:5月美元计价出口增速较一季度末回落 12.7个百分点至 1.1%左
右,5 月消费增速较一季度末回落 0.1 个百分点至 8.6%;制造业投资大幅下滑,房地产投资高位回
落,基建投资低位震荡,1-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一季度末显著回落 0.7个百分点至 5.6%的水平。
通胀方面,CPI短期震荡上行,5 月同比增速较一季度末上行 0.4 个百分点至 2.7%;PPI低位震荡,
5月同比增速较一季度末小幅回升 0.2个百分点至 0.6%。

2. 市场回顾
能源股在二季度仍维持缓慢下跌的局面,因为全球宏观经济指标依旧没有改善,预示着下半年
原油需求可能继续放缓,原油价格也因为如此在二季度即使 OPEC决议延长减产时间 9个月,仍然
无法有效提振油价。贵金属股票在 Fed 主席鲍威尔暗示可能降息之后,开始大涨,特别是黄金相关
的股票,但是白银矿业股票因为对于工业需求不达预期的影响,并没有如同黄金矿业公司股票一样
的反弹。基础金属的股票行情也因为对于中国景气的担忧、美国景气的放缓、欧日陷入衰退的疑虑,
使得股价表现也持续维持低迷。农业股部分,因为贸易战的关系,也跟随大盘大幅度下跌,之后同
样因为 Fed降息的预期随之反弹。总体而言,目前大宗商品市场也是跟随着 Fed降息的预期而波动。

3. 运行分析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指数配置投资管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望未来,全球经济继续走弱,中美贸易谈判重回正轨,但是第二批 2000亿美元商品关税已经上
调至 25%,国内经济基本面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国内宏观政策保持定力,货币政策主要根据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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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价格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稳定。财
政政策继续托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规助力提升基建投资增速。
我们对 2019年下半年股票市场继续保持谨慎乐观,主要源于前面讨论的目前市场经过前几年的
充分调整,整体处于估值不高的阶段,相对于其他大类资产很有投资价值。经济基本面在稳健的货
币政策和积极减费降税背景下,虽然不会强劲反弹,但是见底企稳是大概率的,再加上流动性相对
宽松。板块配置上,我们还是继续强调坚持科技创新主线不动摇,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未来的持
续稳定成长板块均会在这个领域。
下半年,中银产业精选基金会按照以上的思路,积极寻求投资机会,对于行业成长空间大,竞
争格局稳定,企业质地优良的优秀企业,如果有回调的机会,将会是难得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会
积极布局,更好地抓住市场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
营部及投资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
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
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
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审议并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
时市场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基金运营部应征询会计师事务所、托管行的相关意见。公司按特殊
流程改变估值技术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应就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
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所采用的
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输入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另外,对于特定品种或者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若协会有特定调整估值
方法的通知的,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应参照协会通知执行。
可根据指引的指导意见,并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相关的数据服务。
4.6.2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3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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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64,787.82元,暂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
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
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
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
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85,795,745.26
结算备付金 900,0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008,732.50
其中:股票投资 149,008,732.50
基金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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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4,346.0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775.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5,731,59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287,300.28
应付赎回款 6,705,910.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7,734.52
应付托管费 49,622.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42,066.6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8,749.33
负债合计 25,531,384.0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204,082,892.06
未分配利润 6,117,322.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200,214.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5,731,598.85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年 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00元,基金份额总额 204,082,892.06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4月 30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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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2019年 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7,984,316.69
1.利息收入 588,504.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1,564.8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6,939.6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64,063.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712.5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698,776.5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518,459.6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3,288.51
减:二、费用 935,424.12
1.管理人报酬 628,522.50
2.托管费 104,753.7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60,823.0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41,324.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7,048,892.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48,892.57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4月 3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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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59,660,625.54 - 259,660,625.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7,048,892.57 7,048,892.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55,577,733.48 -931,569.82 -56,509,303.3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1,085.12 5,675.11 366,760.23
2.基金赎回款 -55,938,818.60 -937,244.93 -56,876,063.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4,082,892.06 6,117,322.75 210,200,214.81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4月 3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圣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67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03月 29日至 04月 26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4月 30日生效,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259,660,625.5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 、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
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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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
(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年 06月 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9年 0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
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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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
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
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
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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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
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
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股指/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
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
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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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
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
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
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
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
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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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相互抵销。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
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
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
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
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
入账;

(9)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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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
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
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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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
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
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
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
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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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
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
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
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
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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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 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28,522.5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74,001.86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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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4,753.7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795,745.26 154,692.75
合计 85,795,745.26 154,692.75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 04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期间获
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093.50元,2019半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900,000.00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处于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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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
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
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没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149,008,732.50 63.21
其中:股票 149,008,732.50 63.2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6,695,745.26 36.78
8 其他各项资产 27,121.09 0.01
9 合计 235,731,598.85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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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造业 66,018,567.00 31.4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1,149,407.00 5.3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063,550.50 12.40
J 金融业 22,436,500.00 10.6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512,876.00 5.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827,832.00 6.1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9,008,732.50 70.89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50,000 13,291,500.00 6.32
2 600519 贵州茅台 13,500 13,284,000.00 6.32
3 603899 晨光文具 300,000 13,191,000.00 6.28
4 002410 广联达 398,900 13,119,821.00 6.24
5 600570 恒生电子 189,930 12,943,729.50 6.16
6 600763 通策医疗 144,800 12,827,832.00 6.10
7 600104 上汽集团 499,950 12,748,725.00 6.07
8 603939 益丰药房 159,300 11,149,407.00 5.30
9 600276 恒瑞医药 159,937 10,555,842.00 5.02
10 603127 昭衍新药 218,200 10,512,876.00 5.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
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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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12,455,756.00 5.93
2 600763 通策医疗 12,289,302.00 5.85
3 600104 上汽集团 12,245,380.00 5.83
4 603899 晨光文具 12,112,054.00 5.76
5 601318 中国平安 12,075,803.60 5.74
6 601166 兴业银行 12,066,546.00 5.74
7 002410 广联达 11,985,175.00 5.70
8 600570 恒生电子 11,966,249.06 5.69
9 603939 益丰药房 10,789,613.87 5.13
10 600276 恒瑞医药 10,601,249.78 5.04
11 603127 昭衍新药 10,475,358.08 4.98
12 600436 片仔癀 10,370,115.00 4.93
13 603338 浙江鼎力 5,842,257.98 2.78
14 300347 泰格医药 2,442,586.00 1.16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1166 兴业银行 2,720,839.00 1.29
2 300347 泰格医药 2,471,622.00 1.18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47,717,446.37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5,192,461.0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
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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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
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
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
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
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
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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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346.07
5 应收申购款 2,775.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121.09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2,638 77,362.73 0.00 0.0000% 204,082,892.06
100.0000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64,395.20 0.0316%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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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4月 30日)基金份额总额 259,660,625.5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61,085.1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5,938,818.6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4,082,892.0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4月 30日。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基金管理人 2019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宋福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荆新
先生、雷晓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卫东先生新任公司董事,付磊先生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7月19日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的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通过闫黎平女士担任副执行总裁。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中银证券 2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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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华信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116,972,069.31 76.50% 108,935.91 76.68% -
广发证券 1 19,038,455.06 12.45% 17,730.25 12.48% -
华泰证券 1 14,427,761.00 9.44% 13,148.06 9.25% -
兴业证券 1 2,471,622.00 1.62% 2,252.41 1.59%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
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
关规定,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
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务质量评分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选择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共用同一托管人的其他席位,新增国盛证券上
海交易单元、深圳交易单元各一个,西南证券上海交易单元一个。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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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 -
474,000,0
00.00
100.00% -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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