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00655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0036
基金代码 006551
公告日期 2019-08-26
编号 1
标题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5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71,005,587.9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价值策略为核心构建产品投资策略,在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前提下,以估值为最基础要素,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寻找A股市场中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组合投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中长期可持续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以及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策略等。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维持基金资产配置的长期目标,并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股票投资策略以价值投资策略为核心,着力于研究股票市场中可能被投资者低估的上市公司,并重点投资一揽子具有高性价比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崔远洪
李欣然


联系电话
021-20639999
025-83388339


电子邮箱
cuiyuanhong@zgfunds.com.cn
lixinran@htsc.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3549999
95597

传真
021-20639747
025-8338721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zg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9,641,549.59

本期利润
115,385,838.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9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1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44,920,130.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99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88%
1.32%
3.34%
0.89%
-2.46%
0.43%

过去三个月
-4.11%
1.56%
-2.39%
1.18%
-1.72%
0.38%

过去六个月
19.92%
1.40%
19.17%
1.18%
0.75%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99%
1.35%
15.98%
1.15%
4.01%
0.20%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19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已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公司是一家以自然人持股发起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注册地为上海。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孟辉先生26%,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5%,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25%,闫炘先生10%,大连海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8%,福建海龙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福建瑞闽投资有限公司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2只公募基金产品,分别为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5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丘栋荣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2018-12-19
-
11
丘栋荣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群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股票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相关监管法规及内部制度,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投资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体系。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恒生系统的线上流程和标准化的线下审批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控制。首先,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禁止行为。其次,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下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当季度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统计分析。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监管机构。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各基金产品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有导致不公平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本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经济基本面由预期企稳回升转向环比走弱,一季度在流动性边际宽松、财政政策支持下,市场对中国经济尤其是上市公司企业盈利预期已企稳回升。二季度后,经济基本面开始环比走弱,经济下行、基本面风险有所释放;通胀上行压力有所增加,国内流动性宽松节奏有所放缓;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市场不确定性加大,A股从4月开始持续震荡调整、市场风险偏好有所降低。
估值方面,面对市场持续调整,A股整体估值回调、风险不断释放。同时,伴随货币政策放松预期降低、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无风险资产回报率吸引力减弱,较难抵御通胀、利率波动等风险,其他大类资产风险不低、隐含收益率和风险补偿整体吸引力不高,A股权益类资产风险补偿的吸引力持续提升。
因此,我们在上半年度坚持低估值的价值投资策略,在市场持续调整过程中持续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争为投资组合建立积极的风险敞口,以获得更高的风险补偿。同时,自下而上较为积极地挖掘具备:1)良好基本面,与宏观周期风险、人口周期风险相关度低、具有独立的持续成长性;2)低估值、较高隐含回报率;3)行业风险和风格风险相对分散的行业和公司,比如生物医药、科技、高端制造等与宏观周期和结构性风险相关性低、具有不错持续内生成长能力行业和公司。同时,在经济下行风险持续释放过程中,积极增加对电力公用事业等低估值逆周期性板块和低估值防御性板块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1999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仍然坚持低估值价值投资策略,将更加关注风险管理。我们将持续关注周期性风险的释放,结构性上包括经济结构变化、地产产业链和供给侧改革受益领域的结构性高盈利风险、长期人口边际影响劳动力与消费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方面,我们持续关注规模占比较高、持仓相对集中、同时与全球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相关度较高的外资的流入与流出带来的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具体行业上,我们仍然遵循低估值标准,挖掘具备良好基本面、独立成长性、风险足够分散的行业和公司,比如医药生物、科技、逆周期行业如电力与公用事业等。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合理、公允地对基金所投资品种进行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设立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基金估值工作,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首席投资官、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投资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内审经理组成,当发现可能需要对某只证券重新估值的情形,估值委员会成员或基金经理可提请召开估值委员会,讨论估值方法的调整。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充分理解各种估值方法和估值技术。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
(二)负责参照估值模型和行业惯例,选定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
(三)负责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情形下,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组织估值调整;
(四)负责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发布的各类估值指引,评估指引实施后对估值的影响及估值系统改造的可行性;
(五)对直接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证券估值价格的,负责评估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估值质量,对估值价格进行校验,确定更能体现公允价值的估值价格;
(六)当发生估值调整时,负责发布相关公告,充分披露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方法、估值价格等信息;
(七)当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负责决定是否暂停基金估值;
(八)当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负责决定是否启用摆动定价机制,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完成了基金名下的资金划拨,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泰证券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依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了监督,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费用开支方面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华泰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复核了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84,133,653.24
264,232,151.98

结算备付金

50,032,490.38
-

存出保证金

15,131,28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701,771,395.04
319,966,169.51

其中:股票投资

2,533,593,512.22
319,966,169.5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8,177,882.8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310,010,3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1,650,323.69
397,129.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298,338.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860,017,480.99
894,605,75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269,861.9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68,869.99
440,808.00

应付托管费

231,258.00
29,387.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

应交税费

210.85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27,149.23
-

负债合计

15,097,350.01
470,195.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2,371,005,587.98
893,572,472.48

未分配利润
6.4.7.10
473,914,543.00
563,083.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4,920,130.98
894,135,555.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60,017,480.99
894,605,751.15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999元,基金份额总额2,371,005,587.9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1月01日
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36,731,344.37

1.利息收入

2,832,520.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784,702.18

债券利息收入

686,576.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61,241.1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2,230,262.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79,779,227.0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758,677.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24,045,995.34

股利收益
6.4.7.15
38,255,707.9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64,255,711.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5,924,273.10

减:二、费用

21,345,505.78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4,581,106.21

2.托管费
6.4.10.2.2
972,073.77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4.交易费用
6.4.7.18
5,668,712.0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20,840.28

7.其他费用
6.4.7.19
102,773.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385,838.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385,838.59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19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93,572,472.48
563,083.48
894,135,555.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5,385,838.59
115,385,838.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77,433,115.50
357,965,620.93
1,835,398,736.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93,676,281.28
558,094,503.89
3,151,770,785.17

2.基金赎回款
-1,116,243,165.78
-200,128,882.96
-1,316,372,048.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71,005,587.98
473,914,543.00
2,844,920,130.98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19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孟辉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孟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欧晔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79号《关于准予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93,373,046.51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7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93,572,472.4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9,425.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债、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债、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证券经纪商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4,982,596,107.11
100.00%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买卖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227,401,305.60
100.00%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11,831,100,000.00
100.00%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3,809,632.89
100.00%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581,106.2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596,660.13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72,073.77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19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2,60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2,6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2,6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42%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3.认购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通过直销柜台认购,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每笔1000元。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华泰证券-托管户
14,663,622.72
510,818.95

华泰证券-证券资金户
69,470,030.52
117,588.56

注:1.本基金托管户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奥体支行。 2.本基金证券资金户的存款为本基金存放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按协议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
总金额

华泰证券
110053
苏银转债
公开发行
110,920
11,092,000.00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须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3801
志邦家居
2019-04-24
2019-10-23
大宗交易买入限售
22.54
18.49
1,960,000
44,170,000.00
36,240,400.00
-

300233
金城医药
2019-05-30
2019-11-29
大宗交易买入限售
16.20
17.87
1,400,392
22,686,350.40
25,025,005.04
-

601236
红塔证券
2019-06-26
2019-07-05
新股未上市
3.46
3.46
9,789
33,869.94
33,869.94
-

300788
中信出版
2019-06-27
2019-07-05
新股未上市
14.85
14.85
1,556
23,106.60
23,106.60
-

1.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志邦家居于2019年5月21日分红除权,10转4派8.6,认购价格已经除权调整,送股部分与原大宗交易买入的股份均流通受限,本基金获得送股数量已并入期末持有数量及市值。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488,021,053.4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13,750,341.58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533,593,512.22
88.59


其中:股票
2,533,593,512.22
88.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8,177,882.82
5.88


其中:债券
168,177,882.82
5.8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4,166,143.62
4.69

8
其他各项资产
24,079,942.33
0.84

9
合计
2,860,017,480.99
100.00

注:银行存款中包含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0,831,695.26
1.79

B
采矿业
4,889,342.84
0.17

C
制造业
1,695,501,188.99
59.6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353,794.37
4.41

E
建筑业
3,132,220.00
0.11

F
批发和零售业
304,498,948.24
10.7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5,240,649.88
6.16

J
金融业
133,263,562.55
4.68

K
房地产业
158,105.64
0.0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592,013.85
0.6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772,222.00
0.2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070,985.00
0.6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265,677.00
0.01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0

S
综合
-
-


合计
2,533,593,512.22
89.0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368
柳药股份
7,446,505
244,841,084.40
8.61

2
002139
拓邦股份
40,381,926
234,215,170.80
8.23

3
603678
火炬电子
7,946,242
160,116,776.30
5.63

4
002737
葵花药业
10,399,719
160,051,675.41
5.63

5
000666
经纬纺机
10,897,559
135,674,609.55
4.77

6
603599
广信股份
8,423,233
123,568,828.11
4.34

7
603839
安正时尚
9,328,862
114,745,002.60
4.03

8
300166
东方国信
7,441,040
91,450,381.60
3.21

9
600483
福能股份
10,557,072
90,368,536.32
3.18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4,468,200
88,545,384.00
3.1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www.zg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139
拓邦股份
248,470,676.82
27.79

2
603368
柳药股份
247,123,154.32
27.64

3
603678
火炬电子
234,630,387.41
26.24

4
002737
葵花药业
182,989,183.49
20.47

5
300511
雪榕生物
161,119,152.35
18.02

6
000666
经纬纺机
157,509,161.28
17.62

7
603599
广信股份
132,147,456.75
14.78

8
603839
安正时尚
112,547,027.11
12.59

9
600598
北大荒
96,967,366.38
10.84

10
002538
司尔特
96,082,587.47
10.75

11
002649
博彦科技
92,266,477.53
10.32

12
300166
东方国信
91,113,114.33
10.19

13
600356
恒丰纸业
90,361,405.47
10.11

14
600483
福能股份
88,889,824.42
9.94

15
601328
交通银行
88,609,769.00
9.91

16
600479
千金药业
77,324,960.09
8.65

17
603801
志邦家居
77,003,295.61
8.61

18
600919
江苏银行
66,701,511.89
7.46

19
002850
科达利
61,651,033.72
6.90

20
300677
英科医疗
60,792,072.95
6.80

21
002444
巨星科技
57,753,006.55
6.46

22
601601
中国太保
56,185,972.80
6.28

23
600325
华发股份
55,644,003.82
6.22

24
603385
惠达卫浴
54,676,243.88
6.11

25
300233
金城医药
46,532,793.52
5.20

26
600521
华海药业
44,070,881.67
4.93

27
600694
大商股份
44,022,935.20
4.92

28
002434
万里扬
38,900,490.10
4.35

29
603588
高能环境
37,915,013.53
4.24

30
300575
中旗股份
32,851,088.35
3.67

31
600976
健民集团
30,481,663.64
3.41

32
300118
东方日升
28,235,458.70
3.16

33
601163
三角轮胎
28,181,523.73
3.15

34
300642
透景生命
27,419,514.78
3.07

35
600028
中国石化
27,133,513.18
3.03

36
000581
威孚高科
26,822,339.00
3.00

37
002589
瑞康医药
21,355,875.00
2.39

38
000708
大冶特钢
19,741,592.80
2.21

39
002546
新联电子
18,802,503.29
2.10

40
002608
江苏国信
18,604,050.35
2.08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511
雪榕生物
138,976,570.63
15.54

2
600598
北大荒
120,369,962.34
13.46

3
603678
火炬电子
113,962,306.96
12.75

4
600325
华发股份
95,239,190.74
10.65

5
600356
恒丰纸业
88,403,342.03
9.89

6
600919
江苏银行
66,626,166.44
7.45

7
603368
柳药股份
41,248,007.78
4.61

8
603385
惠达卫浴
40,365,084.58
4.51

9
300575
中旗股份
38,637,133.84
4.32

10
002850
科达利
36,304,420.83
4.06

11
600511
国药股份
29,284,170.88
3.28

12
002139
拓邦股份
29,079,722.46
3.25

13
000581
威孚高科
27,988,046.80
3.13

14
601601
中国太保
27,275,387.84
3.05

15
000915
山大华特
26,819,040.00
3.00

16
600028
中国石化
25,866,302.00
2.89

17
002589
瑞康医药
22,878,754.68
2.56

18
603839
安正时尚
21,963,403.40
2.46

19
002538
司尔特
21,460,723.00
2.40

20
002649
博彦科技
20,549,479.00
2.30

21
603588
高能环境
19,500,391.71
2.18

22
300118
东方日升
19,235,545.16
2.15

23
000708
大冶特钢
18,347,288.19
2.05

24
002484
江海股份
18,269,926.88
2.0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542,519,381.6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41,137,090.4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52,427,960.00
5.3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5,749,922.82
0.5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8,177,882.82
5.9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11
19国债01
1,525,500
152,427,960.00
5.36

2
128064
司尔转债
98,697
9,697,967.22
0.34

3
113025
明泰转债
31,700
3,165,879.00
0.11

4
113515
高能转债
23,310
2,683,913.40
0.09

5
127013
创维转债
1,300
126,815.00
0.0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风险说明

IC1912
IC1912
134
126,094,000.00
3,502,08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3,502,0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24,045,995.34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3,502,080.00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品种,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
本基金还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系统性风险、大额申购赎回等特殊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股票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SH)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被中国银监会处罚六次,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一次,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45.30万元。主要违规事实包括:(一)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二)授信调查不到位,未能有效识别、反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风险;(三)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四)受托支付管理与控制不严导致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被挪用;(五)贷后检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等。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交通银行(601328.SH)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131,28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50,323.69

5
应收申购款
7,298,338.6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079,942.3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515
高能转债
2,683,913.40
0.09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目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5,366
67,041.95
651,466,079.19
27.48%
1,719,539,508.79
72.5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7,739,122.79
0.7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893,572,472.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93,572,472.4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93,676,281.2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16,243,165.7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71,005,587.98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收到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2
4,982,596,107.11
100.00%
3,809,632.89
100.00%
-

注: 1.根据《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19]14号)的有关规定,基金产品管理人可选择一家或多家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交易,并可免于执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的分仓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能满足公募基金采用券商交易模式进行证券交易和结算需要的证券公司作为本基金的证券经纪商。 3.本基金管理人与选择的证券经纪商、本基金的托管人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对账户管理、资金存管、交易执行、交易管理、佣金收取、清算交收、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4.报告期内,本基金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用交易单元进行场内证券交易,无其他新增或停止使用的交易单元。 5.本基金选择的证券经纪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按照本基金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经纪服务协议,本基金通过其提供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的佣金费率为0.08%,进行债券交易的佣金费率为0.02%,实际支付的佣金已扣除由经纪服务商承担的费用,在进行交易结算时逐笔直接扣除。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227,401,305.60
100.00%
11,831,100,000.00
100.00%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