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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美元现汇份额)(00633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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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38352 | ||||||||
基金代码 | 006330 | ||||||||
公告日期 | 2019-08-24 | ||||||||
编号 | 4 | ||||||||
标题 |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0063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126,033.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327 0063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5,710,611.92份 20,415,421.63份 注: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含A类人民币份额(份额代码:006327)及A类美元现汇份额(份额代码:006329),交易代码仅列示A类人民币份额代码;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含C类人民币份额(份额代码:006328)及C类美元现汇份额(份额代码:006330),交易代码仅列示C类人民币份额代码。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30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4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力求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跟踪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此外,本基金为境外股票指数基金,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作为追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被动式海外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张燕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5 传真 020-85104666 0755-83195201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无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 香港皇后大道中一号 办公地址 无 香港九龙深旺道1号汇丰中心1座6楼 邮政编码 无 无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6,577.26 155,490.90 本期利润 -698,140.20 208,220.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0 0.00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4% -3.2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4 -0.03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041,723.36 19,763,095.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46 0.968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70% 1.36% 8.96% 1.41% -0.26% -0.05% 过去三个月 -4.44% 1.39% -4.73% 1.43% 0.29% -0.0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54% 1.13% 7.44% 1.43% -9.98% -0.30%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67% 1.36% 8.96% 1.41% -0.29% -0.05% 过去三个月 -4.59% 1.39% -4.73% 1.43% 0.14% -0.0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20% 1.13% 7.44% 1.43% -10.64% -0.3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4%,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专注于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是国内基金行业为数不多的“全牌照”公司之一,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混合资产投资、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FAN BING(范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01-18 - 14年 新加坡籍,硕士研究生,曾任皇家加拿大银行托管部核算专员,美国道富集团Middle Office中台交易支持专员,巴克莱资产管理公司悉尼金融数据部高级金融数据分析员、悉尼金融数据部主管、新加坡金融数据部主管,贝莱德集团金融数据运营部部门经理、风险控制与咨询部客户经理、亚太股票指数基金部基金经理。 余海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01-18 - 14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汇丰银行Consumer Credit Risk 信用风险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品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美国经济数据低于预期,PMI、非农就业和消费等数据显示经济基本面和需求开始从顶点转向衰退。美联储在2019年一季度维持利率不变,同时给出超预期的鸽派指引,进一步下调了经济和通胀预期,并在年内结束缩表。偏宽松的货币政策提振了市场的风险偏好,推动美股上涨。美国政府在2019年1月经历了史上最长的关门事件,特朗普的一些政策也受到国会的掣肘,推进放缓或停滞。中美贸易摩擦出现了缓和迹象,双方停止了互相加征关税的动作,等待后续谈判进一步解决争端,也进一步改善了市场的情绪。英国脱欧仍然悬而未决,脱欧议案几次被议会否决。欧央行议息决议保持利率不变,下调了欧洲2019年经济增长预期,并将于2019年9月启动新一轮长期再融资。国内经济基本面继续探底,但资金面和政策面对科技互联类企业提供了支持。 2019年二季度,宏观方面多项数据显示美国经济内生动力减弱,就业和消费不达预期,预计未来企业盈利下降。美联储6月维持利率水平不变,但偏鸽派的前瞻指引基本为未来降息打开了大门。2019年5月初,特朗普通过推特发出了继续加征关税的信号,受此影响中概互联指数出现了明显回调,直到6月份在美联储降息预期的推动下反弹并创出历史新高。中美两国元首在大阪G20会议期间会面,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美方表示不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新的关税,两国经贸团队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IMF继续下调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预期,中美贸易摩擦也影响到了港股的估值,尤其是高贝塔的科技及咨询行业。 本基金是易方达中证海外互联ETF的联接基金,作为追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被动式海外指数基金,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力求追踪误差最小化。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74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4%;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68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4%。年化跟踪误差11.205%,本报告期包含基金的建仓期。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增速面临压力,各国政府转向偏宽松的货币政策;重点关注中美贸易摩擦能否谈判解决以及美联储后续降息的节奏。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指数量化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5,973,009.80 结算备付金 40,570.88 存出保证金 18,380.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247,585.79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78,247,585.79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36.9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169,268.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85,449,552.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04,075.67 应付赎回款 1,000,853.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76.86 应付托管费 1,282.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74.69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370.72 负债合计 1,644,733.22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86,126,033.55 未分配利润 -2,321,21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804,818.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449,552.17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18日,2019年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0.9746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680元;基金份额总额86,126,033.55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65,710,611.92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20,415,421.6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88,805.92 1.利息收入 736,310.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58,100.7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8,210.0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6,708.8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26,708.82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41,987.5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999.11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93,192.39 减:二、费用 578,725.34 1.管理人报酬 261,314.64 2.托管费 108,881.12 3.销售服务费 174,593.39 4.交易费用 2,954.9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30,981.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9,919.4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9,919.4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18日,2019年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35,938,525.87 - 435,938,525.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9,919.42 -489,919.4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49,812,492.32 -1,831,295.18 -351,643,787.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661,668.31 -979,854.20 93,681,814.11 2.基金赎回款 -444,474,160.63 -851,440.98 -445,325,601.6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6,126,033.55 -2,321,214.60 83,804,818.9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18日,2019年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70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5,938,525.8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4,939.4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5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435,938,525.87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35,883,586.43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54,939.44元,经安永华明 (2019) 验字第60468000_G0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人民币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不同类别美元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对应类别人民币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后的美元金额,计算结果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或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1,314.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9,197.64 注:基金管理费(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包括境外投资顾问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出具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8,881.12 注: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从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中扣除。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出具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9.09 1,409.09 招商银行 - 2,336.45 2,336.45 广发证券 - 119.54 119.54 合计 - 3,865.08 3,865.0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出具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根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无。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存款 5,973,009.80 270,139.17 汇丰银行-活期存款 - -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64,651,397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9.60%。 6.4.9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78,247,585.79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目标ETF,若本基金因上述事项在目标ETF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对目标ETF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则本基金在调整期间内将目标ETF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转出。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78,247,585.79 91.57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013,580.68 7.04 8 其他各项资产 1,188,385.70 1.39 9 合计 85,449,552.17 100.00 7.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交易型开放式(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247,585.79 93.37 7.3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 7.4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 7.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 7.6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6.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6.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6.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7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1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 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交易型开放式(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247,585.79 93.37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380.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36.91 5 应收申购款 1,169,268.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88,385.70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13,186 4,983.36 0.00 0.00% 65,710,611.92 100.00%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2,918 6,996.37 2,000,540.00 9.80% 18,414,881.63 90.20% 合计 16,104 5,348.11 2,000,540.00 2.32% 84,125,493.55 97.68% 注: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的持有人户数及结构含A类人民币份额及A类美元份额;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的持有人户数及结构含C类人民币份额及C类美元份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1,134,517.13 1.7265%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57,416.94 0.2812% 合计 1,191,934.07 1.3839% 注: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的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类份额含A类人民币份额及A类美元份额;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类份额含C类人民币份额及C类美元份额。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0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0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18日)基金份额总额 31,839,071.46 404,099,454.4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73,925,207.09 20,736,461.2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0,053,666.63 404,420,494.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710,611.92 20,415,421.6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01月18日。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A份额变动含A类人民币份额及A类美元份额;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份额变动含C类人民币份额及C类美元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公司个别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报告的事项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司已及时完成了整改。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高华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4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账户,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在该机构开立交易账户。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标准如下: 1)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对投资指令进行有效地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 2)研究报告质量。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3)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研究资料共享、路演服务、日常沟通交流、接受委托研究的服务质量等方面; 4)法规监管资讯服务。主要包括境外投资法律规定、交易监管规则、信息披露、个人利益冲突、税收等资讯的提供与培训; 5)价值贡献。主要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对公司研究团队、投资团队在业务能力提升上所做的培训服务、对公司投资提升所作出的贡献; 6)其他因素。主要是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机制、近年内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等。 c)基金交易账户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交易账户事宜。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高华证券 - - 1,039,000,000.00 100.00% - - 65,652,132.32 100.00% 广发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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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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