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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沪深300增强A(3200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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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9374 | ||||||||
基金代码 | 320014 | ||||||||
公告日期 | 2012-04-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5月4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进一步开通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参与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自2012年5月4日起,投资者可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等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如上述代销机构尚未全部代销本公司前述开放式基金,则只在该代销机构开通其现已代销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如有增加或变动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50000份转换为诺安新动力混合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5万份诺安优化收益债券,至T日其持有期未满31个自然日,现拟在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新动力混合。 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净值为1.1000,赎回费率为0.5%,适用申购费率为0;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净值为1.2000,T日该代销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1.5%。则计算如下: 1.5%>0,收取申购费补差,申购费补差费率=1.5%-0=1.5% 转入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净值×(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 T日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净值=50000×1.1000×(1-0.5%)÷(1+1.5%)÷1.2000=44930.21份 例2:诺安新动力混合50000份转换为诺安货币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5万份诺安新动力混合,至T日其持有期未满一年,现拟在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货币。 T日,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净值为1.2000,赎回费率为0.5%,T日该代销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1.5%。则计算如下: 因诺安货币的申购费率为0,低于1.5%,故本次转换不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0);而诺安货币的面值(即净值)为1.0000。 转入诺安货币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新动力混合的净值×(1-诺安新动力混合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T日诺安货币的净值=50000×1.20×(1-0.5%)÷(1+0)÷1=59700.00份 四、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2、若代销机构仅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则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该代销机构已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 3、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还可以前往各代销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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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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