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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顶峰TOPIXETF(QDII)(5138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65291
基金代码 513800
公告日期 2019-06-20
编号 2
标题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东证ETF
基金主代码(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3800
申购赎回代码 51380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南
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6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6月2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通常为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0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现金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现金申购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处理;现金赎回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 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 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 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 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外汇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或本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时,赎回现金替代款支付时间将相应调整。当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时,赎回现金替代款支付时间顺延。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资金清算交收和份额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以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并最迟于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二)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三)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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