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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00018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44177
基金代码 000183
公告日期 2019-05-14
编号 1
标题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9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送达表决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即召开日):2019年6月13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即在2019年5月13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人士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2019年6月13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若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时方视为表决通过并做出有效决议: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对《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9年5月13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送达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嘉实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一:《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

  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降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自本议案表决通过的次日(2019年6月14日)起开始执行新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详见本议案附件。

  为实施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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