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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价值精选混合(0026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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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33862 | ||||||||
基金代码 | 002601 | ||||||||
公告日期 | 2019-04-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中银证券保本1号”,基金代码:002601)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29日《关于准予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3号)注册,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26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4月2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 根据《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若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但应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本基金不能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继续运作的条件,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拟定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4月29日(含)起至2019年5月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里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持有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默认操作日期为到期操作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基金份额的: (1)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转出的,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但需根据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率体系支付申购补差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无须就此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 (2)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则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按照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的约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5年 1.5% 1.5年≤N<3年 1.0% N≥3年 0 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以此类推。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5、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还是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赎回,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由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即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转换转出,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出金额,并由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该部分基金份额在《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作为转入该基金的转入金额,并由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由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含第20个工作日)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对于到期操作期间内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对于默认选择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新基金合同生效日(不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9年5月10日起“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率: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3)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60%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4)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75% 30天≤Y<180天 0.50% 180天≤Y 0% 4、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9年5月10日(含)起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公司在该期限内,将根据《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的简称,并按规定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自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具体日期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遵循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体系。 6、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银证券保本1号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195566 /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咨询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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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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