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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润债券(0036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33404
基金代码 003650
公告日期 2019-04-25
编号 1
标题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12日证监许可[2016]156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除上述风险外,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开放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7年3月1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副厅级)。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刘明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6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7年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职务。刘明先生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18年11月20日起担任融通易支付货币、融通汇财宝货币、融通现金宝货币、融通通和债券、融通通润债券、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由余志勇先生和王涛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8日,由余志勇先生和黄浩荣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9月9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由余志勇先生、黄浩荣先生和朱浩然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由余志勇先生和朱浩然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由余志勇先生和刘明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今,由刘明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2人,平均年龄37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2.5%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7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情况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010)66190989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560666转898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顾林
  电话:(010)6659495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张建鑫
  电 话: 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www.bsb.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9453
  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www.bank.pingan.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497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1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0755-89462721
  传真:0755-86700688
  联系人:凌云
  客服热线:400-999-8800
  公司网站:http://www.webank.com/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1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1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崔丁元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胡雪芹
  电话:021-2069-1806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服热线: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曹怡晨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站: http://a.leadfund.com.cn/
  (2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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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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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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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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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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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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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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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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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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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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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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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田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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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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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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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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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秦雨晴
  电话:021-203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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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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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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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5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电话:4008881888
  (5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钟伟镇
  电话:(021)62580818
  客服电话:400-8888-666
  (5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5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755)38631117
  客服电话:95511-8
  (5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5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5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6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 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6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 周欣玲
  联系: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6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400-8888-999、95579
  (6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杨天枝
  联系电话:(0755)82558336
  客服电话:4008001001
  (6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 王婧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6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95525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股债比例、精选个券,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届满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等权益类、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和现金资产分布的实时监控,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信用策略、利差套利策略、利率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及交易策略等部分。
  (1)久期管理策略: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信用策略: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本基金还将利用本基金管理人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3)利差套利策略: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可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收益率曲线的形态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调整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控制杠杆放大的风险。
  (4)利率策略: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并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5)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6)个券选择及交易策略:本基金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信用收益率曲线、市场交易活跃度、机构需求进行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分析,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创造超额收益。
  3、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所称定向增发股票指的是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基金在定向增发股票的选择上将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出发,分析定向增发对于改善企业基本面、提高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的作用,精选股价可能充分受益于定向增发的实施或未充分体现定向增发项目发展潜力的定向增发股票作为最终的投资对象,并在严格把握风险的前提下,对定向增发股票所处的板块、行业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4、权证投资策略
  在权证投资方面,本基金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二)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等权益类、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和现金资产分布的实时监控,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信用策略、利差套利策略、利率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及交易策略等部分。
  (1)久期管理策略: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信用策略: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本基金还将利用本基金管理人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3)利差套利策略: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可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收益率曲线的形态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调整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控制杠杆放大的风险。
  (4)利率策略: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并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5)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6)个券选择及交易策略:本基金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信用收益率曲线、市场交易活跃度、机构需求进行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分析,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创造超额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主动选股优势,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在权证投资方面,本基金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2)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届满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后,应遵守如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3)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5)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56,191,850.00 97.73
其中:债券 967,193,000.00 89.49
资产支持证券 88,998,850.00 8.24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7,591.22 0.05
8 其他资产 23,985,401.83 2.22
9 合计 1,080,724,843.0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50,729,000.00 103.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8,478,000.00 75.4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16,464,000.00 14.20
9 其他 - -
10 合计 967,193,000.00 117.94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3 18国开03 900,000 92,601,000.00 11.29
2 180321 18进出21 800,000 81,752,000.00 9.97
3 1821004 18广州农商二级01 800,000 80,816,000.00 9.85
4 180208 18国开08 500,000 50,915,000.00 6.21
5 180202 18国开02 500,000 50,860,000.00 6.20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053 深借呗2A 800,000 80,000,000.00 9.76
2 149445 蚂蚁01A1 90,000 8,998,850.00 1.10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7厦门银行二级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17厦门银行二级02,其发行主体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7日,厦门银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对厦门银行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的违规行为依法做出以下处罚:(一)罚款二千四百五十万元;(二)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决策说明:
  厦门银行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被罚2450万元,罚款金额在厦门银行2017年全年净利润中占比约为2%,在其净资产中占比小于0.2%。该事件虽反映出厦门银行对票据业务管理不当等问题,但对厦门银行整体的业务开展以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资金周转和债务偿还影响较小,对公司同业存单的投资价值基本无负面影响。
  10.2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983,415.73
5 应收申购款 1,986.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985,401.83
  10.3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13日,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3.04% 0.02% 1.60% 0.14% 1.44% -0.12%
2018年度 6.22% 0.05% -1.72% 0.26% 7.94% -0.2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及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和赎回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本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进行了列示;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基金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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