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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C(00636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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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08519 | ||||||||
基金代码 | 006361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
编号 | 1 | ||||||||
标题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9年4月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6361) 二、调整方案 自2019年4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适用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五、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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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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