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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A(5191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5671
基金代码 519110
公告日期 2019-03-27
编号 1
标题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110

交易代码
519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209,084.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以追求长期资本增值为目的,通过投资于被市场低估的具有价值属性或可预期的具有持续成长属性的股票,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投资策略上充分体现"价值"和"成长"的主导思想。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深入的实地调研和估值研究,对于符合本基金理念的标的股票进行精选投资。
"价值"是指甄别公司的核心价值,通过自下而上的研究,以基本面研究为核心,力求卓有远见地挖掘出被市场忽视的价值低估型公司。价值因素主要表现在相对市场股价比较高的自由现金流、比较高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成长"主要表现在可持续性、可预见性的增长。寻找成长型公司重点在于对公司成长性的客观评价和比较上,不仅仅需要关注成长的数量,同时还要关注成长的质量,希望上市公司的成长能给上市公司股东带来实际收益的增长,而非简单粗放的规模增长。此外我们还要关注上市公司成长的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注:1、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H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基金增加H类份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为0。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顾佳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95588

传真
021-23212985
010-66105799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6,248,267.36
104,258,027.91
-218,435,058.13

本期利润
-523,614,157.04
-18,539,230.64
-809,041,624.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720
-0.0143
-0.55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13%
-1.71%
-25.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060
0.1671
0.10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5,706,790.25
1,664,081,992.01
2,063,059,894.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2
1.450
1.508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94%
1.81%
-8.70%
1.23%
-4.24%
0.58%

过去六个月
-25.16%
1.68%
-9.70%
1.12%
-15.46%
0.56%

过去一年
-34.13%
1.76%
-17.58%
1.00%
-16.55%
0.76%

过去三年
-51.45%
1.80%
-11.82%
0.88%
-39.63%
0.92%

过去五年
13.75%
2.01%
31.28%
1.15%
-17.53%
0.8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77%
1.79%
4.17%
1.27%
5.60%
0.5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 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5100
35,903,547.56
21,952,883.63
57,856,431.19


2017
0.3200
27,244,685.20
16,460,754.66
43,705,439.86


2016
1.1000
101,695,498.61
62,846,965.81
164,542,464.42


合计
1.9300
164,843,731.37
101,260,604.10
266,104,335.47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43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蒋建伟
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7月21日
-
18
蒋建伟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01年至2007年在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2007年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岗位。2010年7月起,担任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兼任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兼任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兼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于2009年颁布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并分别于2011年及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现行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分为总则、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公平交易监控与实施效果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隔离及保密、附则等六部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实施、监控与评估、报告与披露等各个环节,预防和发现可能违反公平交易的异常情况,并予以及时纠正与改进。
管理人用于公平交易控制方法包括:
-公司建立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相对所有组合建立并使用统一的、系统化的研究平台;
-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三级授权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及其助理和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及其助理相互隔离,不得相互兼任、互为备份;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执行投资交易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严格依照制度和程序规范进行,并对该分配过程进行监控;
-定期对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类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进行分析、归因和评估;
-对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如发现有涉嫌不公平的交易,投资组合经理及交易主管对该情况需提供详细的原因说明,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汇报。同时改进公平交易管理方法及流程。
-其他能够防范公平交易异常情况的有效方式。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A股市场的走势较为出乎意料,1月份的蓝筹行情,2月份之后的成长股,随后出现了中美贸易摩擦,然后叠加去杠杆背景下信用风险开始爆发,指数二季度开始大幅下跌。回顾整个2018年,年初由于整个经济数据还不错,因此政策相对偏紧,但是二季度之后,宏观经济数据开始逐步下滑,叠加去杠杆效应,信用风险开始爆发,下半年国内货币政策开始转向,但是向实体的传导并不通畅,使得政策的效果并不明显,市场上对宏观经济悲观预期有所加剧。下半年,A股市场进入了业绩预期和估值双杀的阶段,股价跌幅扩大,只有上证50在下半年走出了震荡的行情。
本基金在一季度的成长股行情中表现相对较好,虽然在后面持仓有所调整,但是依然没有抵挡住成长股业绩预测和估值的双杀,导致净值回撤较大。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1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5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宏观经济在政策的加速调整中,有望有所缓和,但是增速的下滑仍然不可避免,经济的转型将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个背景下,传统行业的增速可能将会持续下滑,而能够穿越周期逆势成长的公司将会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同,从大类资产来看,股市的低估值给了很好的安全边际,国际资本的不断流入也证明了国内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外资流入以及经济结构的转换将会成为未来重要的投资新趋势,投资需要放慢节奏,来慢慢等待量变到质变的过程。2019年的资金面会比2018年有所改善,基本面的改善会更晚一些,但是泥沙俱下的时候,我们也许可以试着做些投资。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暨首席运营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和注册登记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三方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对2017年基金利润进行了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7,856,431.19元。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宣告本基金2017年度第一次分红,向截至2018年1月11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发放红利,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7年12月29日。按照合同约定,应分配金额为:57,580,614.60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57,856,431.19元。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179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罗佳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6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7,354,547.92
92,004,465.27

结算备付金

1,824,655.00
3,914,312.88

存出保证金

291,313.60
401,905.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36,574,424.61
1,570,615,064.08

其中:股票投资

836,574,424.61
1,570,615,064.0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313,681.02
4,600,429.89

应收利息
7.4.7.5
31,548.40
21,271.1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7,959.53
466,679.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021,548,130.08
1,672,024,12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66,007.35
636,226.12

应付赎回款

754,097.24
1,945,679.1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51,473.00
2,177,087.17

应付托管费

225,245.49
362,847.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114,166.42
1,587,974.2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230,350.33
1,232,320.90

负债合计

5,841,339.83
7,942,135.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02,209,084.29
1,147,534,773.38

未分配利润
7.4.7.10
-86,502,294.04
516,547,218.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5,706,790.25
1,664,081,99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1,548,130.08
1,672,024,127.46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22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102,209,084.29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92,337,338.85
24,012,815.14

1.利息收入

793,646.14
811,517.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93,646.14
811,410.98

债券利息收入

-
107.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5,863,816.66
145,679,692.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40,890,132.79
139,815,111.9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125,761.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5,026,316.13
5,738,819.1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57,365,889.68
-122,797,258.5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98,721.35
318,863.09

减:二、费用

31,276,818.19
42,552,045.7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0,320,171.38
28,806,285.40

2.托管费
7.4.10.2.2
3,386,695.20
4,801,047.6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7,070,804.41
8,445,343.0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499,147.20
499,369.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3,614,157.04
-18,539,230.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3,614,157.04
-18,539,230.6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7,534,773.38
516,547,218.63
1,664,081,992.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3,614,157.04
-523,614,157.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325,689.09
-21,578,924.44
-66,904,613.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7,415,135.11
39,778,859.40
187,193,994.51

2.基金赎回款
-192,740,824.20
-61,357,783.84
-254,098,608.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7,856,431.19
-57,856,431.1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2,209,084.29
-86,502,294.04
1,015,706,790.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68,218,997.91
694,840,896.57
2,063,059,894.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539,230.64
-18,539,230.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0,684,224.53
-116,049,007.44
-336,733,231.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7,353,743.52
84,953,744.11
262,307,487.63

2.基金赎回款
-398,037,968.05
-201,002,751.55
-599,040,719.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3,705,439.86
-43,705,439.8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7,534,773.38
516,547,218.63
1,664,081,992.0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钱琨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第263号《关于同意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731,976,982.8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33,163,625.1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86,642.2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4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根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2015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H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11月2日起,本基金根据基金销售地及申购赎回费率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仅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H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权证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8月3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X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X25%。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于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320,171.38
28,806,285.4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377,066.29
9,034,017.9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86,695.20
4,801,047.6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77,354,547.92
756,983.88
92,004,465.27
774,735.8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860
紫金银行
2018年12月20日
2019年1月3日
新股未上市
3.14
3.14
15,970
50,145.80
50,145.80
-

601138
工业富联
2018年6月8日
2019年6月7日
非公开发行
13.77
10.97
1,085,067
14,941,372.59
11,903,184.99
-




注:1、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030
中信证券
2018年12月25日
临时停牌
16.01
2019年1月10日
17.15
479,924
8,424,696.94
7,683,583.24
-

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16,937,510.5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9,636,914.03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570,104,299.92元,第二层次510,764.16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36,574,424.61
81.89


其中:股票
836,574,424.61
81.89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9,179,202.92
17.54

8
其他各项资产
5,794,502.55
0.57

9
合计
1,021,548,130.08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B
采矿业
38,738,268.08
3.81

C
制造业
441,242,304.23
43.4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522,245.00
1.82

E
建筑业
30,209,772.00
2.97

F
批发和零售业
24,167,520.34
2.3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200.00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5,405,226.32
18.25

J
金融业
39,165,912.84
3.86

K
房地产业
6,254.64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069,362.60
5.8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358.56
0.00


合计
836,574,424.61
82.36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572
安车检测
1,547,280
67,074,588.00
6.60

2
300226
上海钢联
920,950
41,930,853.50
4.13

3
300098
高新兴
6,160,458
41,644,696.08
4.10

4
300142
沃森生物
2,113,286
40,363,762.60
3.97

5
000063
中兴通讯
1,985,900
38,903,781.00
3.83

6
300487
蓝晓科技
1,346,300
33,159,369.00
3.26

7
002341
新纶科技
2,564,200
30,462,696.00
3.00

8
601668
中国建筑
5,299,960
30,209,772.00
2.97

9
300065
海兰信
2,925,480
29,898,405.60
2.94

10
300212
易华录
1,439,040
29,816,908.80
2.9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268
卫士通
71,628,905.36
4.30

2
600282
南钢股份
71,240,327.40
4.28

3
000063
中兴通讯
50,964,870.00
3.06

4
300089
文化长城
50,554,695.88
3.04

5
300166
东方国信
49,071,825.93
2.95

6
601636
旗滨集团
46,802,278.00
2.81

7
300045
华力创通
46,794,257.00
2.81

8
300487
蓝晓科技
46,077,196.00
2.77

9
300065
海兰信
44,131,999.16
2.65

10
600256
广汇能源
43,822,001.40
2.63

11
300482
万孚生物
43,796,683.85
2.63

12
300142
沃森生物
42,946,114.36
2.58

13
002727
一心堂
40,153,002.17
2.41

14
000069
华侨城A
37,556,585.97
2.26

15
002271
东方雨虹
36,927,694.95
2.22

16
002683
宏大爆破
36,852,609.54
2.21

17
300212
易华录
36,184,897.60
2.17

18
600197
伊力特
35,428,582.60
2.13

19
002240
威华股份
34,834,482.26
2.09

20
002458
益生股份
34,555,304.63
2.08

21
002341
新纶科技
34,056,628.00
2.05

22
000629
攀钢钒钛
33,488,615.00
2.01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82
南钢股份
67,716,945.80
4.07

2
300207
欣旺达
60,096,889.66
3.61

3
002384
东山精密
59,465,348.87
3.57

4
000021
深科技
55,395,456.80
3.33

5
300287
飞利信
55,076,535.35
3.31

6
600718
东软集团
53,738,610.10
3.23

7
300226
上海钢联
52,385,247.98
3.15

8
002268
卫士通
51,820,163.68
3.11

9
002036
联创电子
49,365,678.98
2.97

10
600338
西藏珠峰
47,134,104.70
2.83

11
002430
杭氧股份
46,927,791.95
2.82

12
600963
岳阳林纸
45,894,692.68
2.76

13
300310
宜通世纪
45,858,284.05
2.76

14
300203
聚光科技
45,340,038.50
2.72

15
601636
旗滨集团
41,674,831.51
2.50

16
300323
华灿光电
40,158,284.88
2.41

17
603938
三孚股份
39,118,907.48
2.35

18
600687
刚泰控股
37,683,438.03
2.26

19
300482
万孚生物
36,694,675.54
2.21

20
300045
华力创通
36,283,506.25
2.18

21
300089
文化长城
36,167,350.94
2.17

22
600183
生益科技
35,877,146.76
2.16

23
002156
通富微电
35,244,836.57
2.12

24
300337
银邦股份
35,231,983.92
2.12

25
002458
益生股份
33,913,027.54
2.04

26
002271
东方雨虹
33,574,252.16
2.02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177,887,404.9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413,672,021.99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91,313.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313,681.02

4
应收利息
31,548.40

5
应收申购款
157,959.53

9
合计
5,794,502.5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76,642
14,381.27
12,929,587.39
1.17%
1,089,279,496.90
98.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540,060.37
0.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4月16日 )基金份额总额
1,733,163,625.1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47,534,773.3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7,415,135.1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92,740,824.2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209,084.29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改聘情况发生。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1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2
1,161,659,441.20
25.51%
1,081,847.29
25.51%
-

方正证券
3
1,075,516,281.19
23.62%
1,001,629.81
23.62%
-

中银国际
1
711,242,232.80
15.62%
662,380.88
15.62%
-

安信证券
2
706,661,146.24
15.52%
658,115.75
15.52%
-

中信证券
2
656,701,844.14
14.42%
611,587.70
14.42%
-

兴业证券
1
241,095,657.50
5.30%
224,532.83
5.30%
-

德邦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中金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1
-
-
-
-
-

中国中投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佣金费率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泰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中金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
-
-
-
-
-

中国中投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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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所涉及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北京和深圳设立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6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和2019年1月8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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