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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中小企业100指数增强型(4100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0805
基金代码 410010
公告日期 2011-11-11
编号 1
标题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8月25日证监许可[2011]1352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和其他代销机构。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8、代销网点投资人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9、本公告仅对“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1年 月 日上的《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cb.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1、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2、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3、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华富基金郑重提醒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不同于具有稳定收益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适合有稳定收入来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希望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成果的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股市投资始终伴随风险,股价波动更是无法避免,本基金至少85%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必然会随股市行情变化上下波动,持有人购买的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存在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性。对希望通过短期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养老资金进行投机快速获得高额收益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华富基金的互联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410010
基金简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以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为主,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在分享中小板市场平均收益的基础之上,力争通过增强手段实现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李晔
联系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415680
客服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十)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公司网站: 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林芳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姜聃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电话:0755-25188263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陈聪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3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400-696-2999、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4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01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17)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7-87618882、028-86711410
网址: www.tfzq.com
(18)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2093669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9)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
网址:www.ebscn.com
(2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 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3786500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座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66412537
公司网站:www.rxzq.com.cn
(2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1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网址:www.cgws.com
(2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 号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cn
(31)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 0471-4972343
传真: 0471-4961259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400-889-5523、95523
网址:www.sywg.com
(3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 号A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68083578
传真:010-68084986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11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784656
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4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李铮
电话: 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4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4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44)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 www.zszq.com
(4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4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4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电话委托: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jq.com.cn
(4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021-50122131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5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6日,本公司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份额,在营业时间内可随时认购。
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得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二)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0%,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50万元 1.0%
50≤认购金额<200万元 0.5%
200≤认购金额<500万元 0.2%
认购金额≥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在认购期内资金获得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代销网点基金投资人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2)直销网点投资人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调整前的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5、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6、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6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个人)。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资金结算凭证;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04917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71-01-8150013747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70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044654-8180-12951408025001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14161
5.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个人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建设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建设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建行开立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仅需在建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建设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的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没有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3)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6日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6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印鉴卡一式两份;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并加盖公章;
(8)传真交易协议书;
(9)《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机构)。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建设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建设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建行开立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仅需在建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建设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投资者办理开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远近。
6.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需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需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6日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后三日内开始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条件下,本公司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 尤艳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十)款“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 李晔
联系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415680
客服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陈大毅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负责人:梁青民
电话: 021-61264626
传真: 021-61264624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张建华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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