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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久嘉(1847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91
基金代码 184722
公告日期 2002-06-27
编号 1
标题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发起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及募集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1号文批准。
  2、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采用网上向自然人发行与网下向法人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上网发行份额暂定为10亿份基金单位,网下 配售份额暂定为10亿份基金单位(包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20,000,000份基金单位);主承销商将根据有效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来调整上网发行和网下配售的数量。
  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对自然人的上网发行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对法人配售的缴款工作由主承销商通过收款银行进行。
  4、本次基金公开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5、凡参加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必须使用本人的证券帐户。本次基金发行,每笔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超过1,000份基金单位的必须是1,000份基金单位的整数倍,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只有第一次有效,一经申购,不能撤单。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资金帐户,并且只能对应一个股票帐户或证券帐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申购。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允许一个自然人开设和使用一个或多个资金帐户对应多个证券帐户申购本基金。
  各开户机构不得内部开户、虚假开户和批量开户。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证券营业部不得无理扣押投资者的申购委托单,不得透支申购,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不得有舞弊行为。
7、投资者不得在网上、网下同时申购基金,自然人只能参与网上基金申购,法人只能参与网下基金申购。
  8、除另有规定外,网上申购的自然人和网下申购的一般法人单个帐户的认购上限为本基金总规模的3%,即60,000,000份基金单位,单个商业保险公司的认购上限为本基金总规模的10%,即200,000,000份基金单位。
  9、本公告仅对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2年6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2年6月28日下午2:00至4:00在全景网络(www.p5w.net)举行网上路演,敬请投资者踊跃参与。
  二、 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采用网上向自然人发行与网下向法人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上网发行份额暂定为10亿份基金单位,网下配售份额暂定为10亿份基金单位(包括基金的发起人认购20,000,000份基金单位);同时,主承销商将根据有效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来调整上网发行和网下配售的数量;如果网上、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基金发行规模(即20亿份基金单位),主承销商将延长发行期十个工作日,在延长期内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对法人投资者进行网下配售;如发行期结束后仍有余额,则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具体数量及份额如下:(单位:万份基金单位)
  发起人 认购数量 占基金总额 占发起人份额比重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 0.25% 25.00%
  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 0.25% 25.0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50% 50.00%
  合计 2000 1.00% 100.00%
  2、发行价格:
  每份基金单位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元,其中,面值1.00元,发行费用0.01元。
  3、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时间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的上网发行日期为2002年7月1日,发行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法人网下配售自2002年6月28日起即开始接受法人认购,法人认购的缴款截止日2002年7月2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基金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可在下一个工作日顺延申购和缴款。如果网上、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基金20亿基金单位的发行规模,则发行期延长十个工作日,延长期内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对法人投资者进行网下配售,一旦基金募集份额达到20亿份基金单位,延长期将提前终止。有关发行期延长的情况,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公告。
  4、发行地点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
  5、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本基金简称为“基金久嘉”,基金申购代码为“184722”。
  三、 网上申购办法
  (一)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发行,本次基金暂定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000,000份基金单位。
  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按规定的方式以每基金单位1.01元的价格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由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申购者的认购数量: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基金,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视网下发行情况确定是否向网下进行回拨。
  2、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基金。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量时:
  1)视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回拨及回拨的数量;
  2)根据网上最终的发行数量确定中签率,并以"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发行。
  (二)申购原则
  1、投资者必须按每份基金单位1.01元的价格进行申报,本次基金发行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只有第一次有效。
  2、每个证券帐户每笔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超过1,000份基金单位的必须是1,000份基金单位的整数倍。
  3、每个资金帐户必须按申购数量在申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4、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三)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基金久嘉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帐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2002年7月1日前办妥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凡参加本次申购者,必须在2002年7月1日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2002年7月1日之前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基金委托单的各项内容,基金申购简称"基金久嘉",申购代码" 184722",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基金所需的款项)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收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四)发行程序
  1、 发行
  2002年7月1日为网上向自然人上网发行日
  2、 申购确认
  2002年7月2日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清算银行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中。
  2002年7月3日由基金管理人、主承销商会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资金,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进行配号,每有效申购1000份基金单位配一个号,并将配号结果传送至各证券营业部,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及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回拨从而最终确定网上发行数量与中签率。
  3、 公布发行情况
  2002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行情况及网上网下的回拨情况
  4、 摇号抽签
  如果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上网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2002年7月4日,主承销商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摇号抽签。
  5、 公布摇号结果
  2002年7月5日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基金数量,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份基金单位。
  (五)清算与交割
  1、2002年7月2日到2002年7月4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部有效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中,冻结资金的利息归基金所有。
  2、2002年7月5日按申购结果发行基金。
  3、2002年7月5日,对未获认购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获认购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获认购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出作为认购款。
  4、网上发行部分的基金登记完成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持有人名册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基金管理人。
  四、 网下申购办法
  1、 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认购本次基金久嘉的法人,申购时必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帐户卡。
  2、 申购登记
  主承销商于本公告公布下一工作日起即6月28日接受网下法人申购登记,有意向认购本次发行的基金的法人须认真填写《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要约表》(以下简称《要约表》),并于2002年7月2日下午4:00前将申购款全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户名: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帐号:63584033421001905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同时将盖章后的《要约表》、营业执照、定金付款凭证传真至主承销商(法人应当在划款中注明"加急"及"基金久嘉申购款"等字样,传真号码:0755-3516266);
  参与申购的法人投资者须全额预缴申购款,并注意资金划转过程中的在途时间,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否则所作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申购基金的数量不得低于50万份基金单位,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份基金单位或10万份基金单位的整数倍。
  3、 配售比例确定
  网下法人申购将采取比例配售的原则进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从而确定网下配售数量,并按以下方法对法人进行配售:(网下配售数量=20亿份-发起人认购量-上网发行量)
  (1)当法人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下配售数量时,所有申购法人均按申购数量全额配售;
  (2)当法人申购总量大于网下配售数量时,所有申购法人均按申购数量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网下配售数量/法人申购总量)  
  4、公布法人认购情况
  2002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公布是否启用回拨机制,网下数量及配售比例。
  5、清算与交割
  2002年7月5日,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未获认购部分的冻结款予以解冻,未获认购部分的资金通过银行系统退还到申购款汇出行账户中,将网下法人认购款划至托管银行的资金账户。
  全部法人网下的申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属于设立后的本基金资产。
  对法人配售部分(包括发起人)的认购资料由主承销商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份额登记。
  五、 发起人认购基金
  各发起人在2002年7月2日下午4:00前将足额的基金认购款划至基金托管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六、 承销商认购余额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加发起人认购量小于本次基金批准发行总规模(即20亿份基金单位),发行期延长十个工作日,延长期内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对法人投资者进行网下配售,一旦基金募集份额达到20亿份基金单位,延长期将提前终止。若发行延长期结束仍有余额,则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包销。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规定期限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指定帐户后,基金发行完毕,本基金依法成立。有关发行期延长的情况,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七、 发行费用
  1、中签认购部分的发行费用在扣除会计师费、律师费、发行承销费用、上市推荐人费用、发行公告费、材料制作费、上网发行费等费用后余额归基金所有。
  2、本次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3、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成交金额的0.25%提取。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参加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的实际认购量,将该笔手续费自动划转到各证券营业部帐户。
  八、发起人、上市推荐人和主承销商
  (一)基金发起人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联系电话:0755-3662688
  传真:0755-3662600
  联系人:李超、刘思远
  2、名称: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莉
  注册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1号
  电话:0951-6024610
  传真:0951-6030195
  联系人:葛青
  3、名称: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虎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1号
  电话:0991-2306684
  传真:0991-2306684
  联系人:徐振江
  (二)主承销商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英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电话:0755-3516283
  传真:0755-3516266
  联系人:于春洪、杨旭、王晓科、周炜
  (三)上市推荐人
  名称: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莉
  注册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1号
  电话:0951-6024610
  传真:0951-6030195
  联系人:葛青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赵燕士、石铁军
  (五)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蛇口新华路海滨花园海滨中心商场A座三楼
  法定代表人:朱祺衍
  电话:0755-2903666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渭华、魏小珍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6月27日
  附: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申购要约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单位盖公章处)
   填表日期:2002年 月 日
  (以下部分可不回传)
  主承销商声明:
  1、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
  户名: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6358403342100190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网下申购的法人对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如因申购法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法人自行负责。主承销商的送达地址: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电话:0755-3515587、0755-3515577 邮编:518034
  联系人:杨金文、赵丽芳
  3、退款银行帐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帐号一致。
  4、本表仅代表法人对本次久嘉基金发行的单方面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对此表不作任何有关销售行为的承诺。
  5、凡有认购意向的法人,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2年7月2日下午4:00以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定金付款凭证传真至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传真号:0755-3516266 )。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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