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美元派息(968004)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1390099 | ||||||||
基金代码 | 968004 | ||||||||
公告日期 | 2018-11-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基金说明书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1月11日在内地公开 销售。现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于2018年10月12日在中国 内地代理人网站公告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下 简称“《基金说明书》”)进行修改。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的下列修订,下 列修订将自2018年11月17日(包括该日)(“生效日”)起生效。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修订《基金经理操守准则》,以要求基金管理人须向基金投 资者提供若干披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预期最高杠杆借贷比率及杠杆借贷比率的 计算基准。基金管理人谨此通知内地投资者,自生效日起,内地投资者将可通过内地代理人向 基金管理人索取该等披露资料。 一. 《基金说明书》的修订 1.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基金说明书”中“一般资料”一节内“可供查阅之文件”分节后加插下文作为新的分 节: “杠杆借贷资料 本基金的预期最高杠杆借贷比率及杠杆借贷比率的计算基准将于正常办公时间在摩根 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之办事处可供索取。” 2. 《基金说明书》第一章“本基金的内地补充规则”中“六、本说明书第二章不适用于 香港互认基金的相关安排”加入“(十三)杠杆借贷资料”一节: “(十三)杠杆借贷资料 本说明书第二章‘杠杆借贷资料’一节中阐明,本基金的预期最高杠杆借贷比率及杠 杆借贷比率的计算基准将于正常办公时间在管理人办事处可供索取。 本章中‘一、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和风险揭示、(九)内地投资者查询及投诉的渠 道’一节中则明确了内地投资者的查询需通过内地代理人进行,并提供了内地代理人 的联络方式。”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 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 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1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2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