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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16121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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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4676 | ||||||||
基金代码 | 161216 | ||||||||
公告日期 | 2011-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3月29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 基金主代码 161216 交易所场内简称 双债A 基金交易代码 1612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7,619,716.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5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对可转债、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适度参与一级市场首发新股和增发新股的申购,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包爱丽 尹东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yindong.zh@ccb.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27586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333,285.25 本期利润 4,341,958.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41,961,674.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0% 0.06% -1.06% 0.16% 0.96% -0.10% 过去三个月 0.40% 0.06% -0.30% 0.16% 0.70%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0.40% 0.06% -0.55% 0.16% 0.95% -0.10% 注:1、本基金以可转债、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鉴于上述指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一致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 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104.57%,可转债、信用债合计投资占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100%,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61人,其中91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11年6月底,公司管理15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韩海平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组副总监 2011年03月29日 - 8 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CFA和GARP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职于招商基金。2007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融鑫基金基金经理。现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基金和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二季度,在通胀水平逐月走高的压力下,央行延续一季度以来的紧缩力度,通过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冲新增外汇占款,并在4月份再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控制市场通胀预期。在央行持续紧缩政策作用下,经济增长在4、5月份开始出现明显降温,PPI环比涨幅逐月减小,通胀上涨压力也得到部分缓解。在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冲击下,银行间资金成本中枢水平逐月抬升;特别是进入6月份,在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银行年中考核等多重因素作用下,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持续维持在7%以上,致使债券收益率特别是短端收益率全线上行,其中1年期央票上行59bp,3年期央票上行32bp。信用债方面,受流动性溢价上行以及持续供应等因素影响,收益率亦出现快速上行,5年期AAA级企业债上行8bp,与国债信用利差略有扩大。本基金在二季度开始建仓,采用了比较稳妥的策略,选择性配置了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基准,主要是较好地把握了信用债投资机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我们预计通胀会在6月份触顶后逐步回落,当前经济下滑比较明显,预期三季度货币政策虽然会延续此前紧缩的方向,但是在紧缩力度上会明显减轻。考虑到下半年公开市场到期资金较少,央行会减少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次数,更倾向于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平滑到期资金量,这有利于缓解目前银行间市场紧张的资金面,预计三季度银行间回购利率会比目前水平有明显下降。信用债方面,下半年供应量会有显著增加,特别是城投债和交易所公司债。基于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有选择性地加大信用产品配置,延长债券组合久期。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 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8,333,285.2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341,958.40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139,183.10 结算备付金 472,806.83 存出保证金 81.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98,663,448.9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98,663,448.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68,617.96 应收利息 9,229,748.6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32,566.42 资产总计 1,333,106,453.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4,895.37 应付托管费 204,255.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1,063.69 应交税费 116,506.3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8,057.04 负债合计 91,144,778.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37,619,716.41 未分配利润 4,341,958.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1,961,674.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33,106,453.02 注:1.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基金份额总额1,237,619,716.41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7,653,303.59 1.利息收入 11,674,638.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0,303.34 债券利息收入 9,608,489.9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15,844.91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6,034.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16,034.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91,326.8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6,026.47 减:二、费用 3,311,345.19 1.管理人报酬 2,213,715.06 2.托管费 632,490.0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388.51 5.利息支出 311,140.9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1,140.93 6.其他费用 147,610.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41,958.4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41,958.4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37,619,716.41 - 1,237,619,716.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341,958.40 4,341,958.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237,619,716.41 4,341,958.40 1,241,961,674.81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27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237,423,154.9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237,619,716.4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6,561.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可转债、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以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 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13,715.06 其中: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91,746.6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32,490.0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当前运作期间内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1年3月29日-2011年6月30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139,183.10 111,737.2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22078 11东阳光 2011-06-17 2011-07-19 未上市新债 99.96 99.96 300,000 29,989,150.69 29,989,150.69 122080 11康美债 2011-06-23 2011-07-05 未上市新债 99.96 99.96 450,000 44,982,246.58 44,982,246.58 122838 11吉利债 2011-06-23 - 未上市新债 99.96 99.96 500,000 49,978,958.90 49,978,958.90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0,000,000.00元,于2011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298,663,448.97 97.42 其中:债券 1,298,663,448.97 97.4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611,989.93 1.32 6 其他各项资产 16,831,014.12 1.26 7 合计 1,333,106,453.0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83,000,034.67 71.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78,989,000.00 30.5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6,674,414.30 2.95 8 其他 - - 9 合计 1,298,663,448.97 104.5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80087 11彬煤债 1,000,000 100,030,000.00 8.05 2 1181169 11华能集CP01 1,000,000 99,830,000.00 8.04 3 1181229 11国机CP01 1,000,000 99,650,000.00 8.02 4 1180075 11鄂城投债 500,000 50,890,000.00 4.10 5 1180098 11江阴开投债 500,000 50,755,000.00 4.0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1.0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68,617.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29,748.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2,566.42 8 其他 - 9 合计 16,831,014.12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27,122,521.80 2.18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2,290 100,701.36 838,627,538.66 67.76% 398,992,177.75 32.24%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国元证券-农行-国元黄山1号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001,999.00 11.80% 2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0,001,666.00 11.80% 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001,333.00 7.87% 4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01,111.00 7.87%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1,111.00 7.87%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1,091.00 7.87% 7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793,465.00 5.42% 8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 11,548,585.00 4.54% 9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83.00 3.93% 10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83.00 3.93%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2,139.50 0.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3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1,237,619,716.4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7,619,716.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 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 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1 4,855,240.61 6.47% - - - - 海通证券 1 70,237,475.19 93.53% 6,952,700,000.00 100.00%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上述交易单元为新增租用。 2、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及权证交易。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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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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