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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价值优选混合(519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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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1439 | ||||||||
基金代码 | 519001 | ||||||||
公告日期 | 2006-03-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名称: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核心价值优选 基金交易代码:519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9月2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7,598,025.76份 (二)基金产品的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公司,同时通过优化风险收益配比以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在价值创造主导的投资理念指导下,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为主,同时也通过辅助性的主动类别资产配置,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债券资产以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力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法定代表人:彭越 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传真:0755-83516968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7420 传真:(010)66212571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六)其他有关资料 1、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2、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第二章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12月31日 1 基金本期净收益 -4,799,597.40 2 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 -0.0100 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 -3,553,872.46 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0.0105 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9,672,458.27 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58 7 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 -1.00% 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8% 9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58%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32% 0.44% 0.49% 0.64% 2.83%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58% 0.42% 0.52% 0.65% 3.06% -0.23%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①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05年9月27日,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三、 本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9月27日,本报告期内无收益分配事项。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股权。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1月25日办理完毕。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和五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经理简介 蒋伯龙先生,33岁,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估值经理。现兼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之一。 第二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三节:基金经理报告 本基金于2005年9月底合同生效,9月份以来,尽管股权分置改革预期的比较明确,但由于对未来宏观经济回落以及企业盈利下滑的担忧,市场在经历了7月的上涨后,重新回到下跌走势,12月开始,对宏观经济和公司盈利趋势的预期开始好转,而且,市场估值水平也已趋合理,市场逐渐回升。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一直采取稳步加仓的策略,并将股票重点配置在银行、地产、消费、有色金属等行业。基本把握住了第四季度市场发展脉络,基金净值表现良好。自2005年9月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3.58%,高于同期比较基准0.52%的回报水平。 展望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的软着陆及股权分置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下降,A股的投资价值得到明显的提升,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核心的制度变革不仅将提升A股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而且还为资本市场的长期成长打开空间。因此,我们认为06年将是市场复苏年。 我们在策略上坚持积极作多的投资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将加大股票投资的力度,并适当淡化时机的选择。在行业和股票选择上,我们看好金融、房地产、零售、食品饮料、3G、数字电视等有望从城市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和启动内需中受益的消费和服务型行业龙头公司;还看好资源类优质企业,尤其是黄金、煤炭、锌、钾肥等行业的优秀公司。增持受益于"十一五规划"的重大装备制造业、电网和铁路专项投资受益行业、环保等行业中的龙头公司。积极关注行业整合和央企重组带来的私有化等并购重组机会,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的私有化、重组机会和钢铁、水泥、铝业、零售、机械等行业整合机会。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核心价值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在银华核心价值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华核心价值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银华核心价值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章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5年度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基金会计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 2005-12-31 银行存款 71,597,883.33 清算备付金 625,299.09 交易保证金 66,666.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35,862.94 应收申购款 49,250.00 其他应收款 -- 股票投资市值 301,825,809.50 其中:股票投资成本 285,982,240.98 债券投资市值 --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 权证投资市值 -- 其中:权证投资成本 -- 买入返售证券 -- 待摊费用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74,200,770.86 负债 2005-12-31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956,106.02 应付赎回款 4,101,529.19 应付赎回费 15,458.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1,214.06 应付托管费 88,535.68 应付佣金 455,469.62 应付利息 -- 应付收益 -- 未交税金 -- 其他应付款 250,000.00 卖出回购证券款 -- 短期借款 -- 预提费用 130,000.00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24,528,312.59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337,598,025.76 未实现利得 15,628,304.97 未分配收益 -3,553,872.46 持有人权益合计 349,672,458.27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374,200,770.86 基金份额净值 1.0358 二、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经营业绩表 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收入: -2,437,971.53 股票差价收入 -3,696,002.33 债券差价收入 -- 权证差价收入 -- 债券利息收入 -- 存款利息收入 957,056.12 股利收入 --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 其他收入 300,974.68 费用: 2,361,625.87 基金管理人报酬 1,888,905.30 基金托管费 314,817.5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 利息支出 -- 其他费用 157,903.03 其中:信息披露费 60,000.00 审计费用 95,000.00 基金净收益 -4,799,597.40 加:未实现利得 15,843,568.52 基金经营业绩 11,043,971.12 收益分配表 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本期基金净收益 -4,799,597.40 加:期初基金净收益 -- 加:本期损益平准金 1,245,724.94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3,553,872.46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 期末基金净收益 -3,553,872.46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一、期初基金净值 519,070,123.63 二、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 -4,799,597.40 未实现利得 15,843,56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1,043,971.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基金申购款 60,176,571.09 基金赎回款 -240,618,207.57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80,441,636.48 四、本期向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五、期末基金净值 349,672,458.27 第二节: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7号文件《关于同意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于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9月16日止期间同时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共募集净认购资金人民币518,839,215.96元,折合518,839,215.96份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31,109.71元,其中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30,907.67元,折合230,907.67份基金份额,其余利息为人民币202.04元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归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9月27日,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为519,070,123.63份基金份额。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支付,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报表列报的期间为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和权证按本附注所述的估值原则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及权证等; (2)、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按本金估值,并按本金与所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3)、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4)、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新股,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5)、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未上巿债券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7)、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8)、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9)、未上市流通的权证,综合考虑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剩余天数、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每个工作日都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1).股票 A.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 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 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 上海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去经手费和证管费计算。深圳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经手费计算。 C.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2).债券 A. a.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c.买入贴现债券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B. 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3).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4).买入返售证券 质押式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质押式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质押式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的,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 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非上市债券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4).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6).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7).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8). 其他收入中除赎回费及转换费收入于确认赎回、转换时确认外,其他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4).信息披露费和审计费用按期初合理预估数额逐日预提; (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基金的费用于实际支付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费用。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 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基金成立不满3 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7).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方式;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后,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于确认日按照前一日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未分配收益和损益平准金的余额占前一日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赎回款项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或减少。 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列示。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赎回款中所含的按基金未分配净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列示,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收益。 三、税项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对2006年2月6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利,除息日为2006年2月6日,分配方案为每10 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40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于2006年1月办理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其他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3).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1,888,905.3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1,357,691.24元,尚余人民币531,214.06元未支付。 2. 基金托管人报酬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314,817.54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226,281.86元,尚余人民币88,535.68元未支付。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2005-12-31 银行存款余额 71,597,883.33 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954,543.34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5).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A. 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并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2005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并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六、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年末估值单价(元)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元) 数量(股) 投资成本(元) 年末估值总额(元) 600036 招商银行 2005-12-19 6.58 2006-1-4 7.23 1,849,931.00 11,746,341.41 12,172,545.98 600831 广电网络 2005-12-20 7.92 2006-1-17 7.17 299,901.00 2,453,231.33 2,375,215.92 000069 华侨城A 2005-12-19 12.88 2006-1-6 11.14 1,049,777.00 11,910,346.99 13,521,127.76 合计 3,199,609.00 26,109,919.73 28,068,889.66 以上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是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其年末估值单价是根据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第七章 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重 股 票 301,825,809.50 80.66% 债 券 0.00 0.00%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72,223,182.42 19.30% 其他资产 151,778.94 0.04% 资产总值 374,200,770.86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 业 市 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A 农、林、牧、渔业 0.00 0.00% B 采掘业 44,739,507.38 12.79% C 制造业 108,340,308.41 30.98% C0 食品、饮料 25,049,353.36 7.16% C1 纺织、服装、皮毛 0.00 0.00% C2 木材、家具 3,000,000.00 0.86% C3 造纸、印刷 3,735,502.41 1.07%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51,739,475.52 14.80% C5 电子 0.00 0.00% C6 金属、非金属 0.00 0.00% C7 机械、设备、仪表 24,815,977.12 7.10% C8 医药、生物制品 0.00 0.00% C99 其他制造业 0.00 0.0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81,250.00 1.11% E 建筑业 0.00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7,098,245.00 2.03% G 信息技术业 26,967,988.84 7.7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8,758,600.00 5.36% I 金融、保险业 37,351,771.87 10.68% J 房地产业 37,288,794.32 10.66% K 社会服务业 13,521,127.76 3.87%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3,878,215.92 1.11% M 综合类 0.00 0.00% 合计 301,825,809.50 86.30%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库存数量(股) 证券市值(元) 市值占净值比 1 000063 G中兴 869,978 24,167,988.84 6.91% 2 600636 三 爱 富 1,399,865 14,404,610.85 4.12% 3 600160 巨化股份 2,747,769 14,205,965.73 4.06% 4 000069 华侨城A 1,049,777 13,521,127.76 3.87% 5 000002 G 万科A 3,099,875 13,360,461.25 3.82% 6 600887 伊利股份 839,979 12,381,290.46 3.54% 7 600000 浦发银行 1,251,037 12,197,610.75 3.49% 8 600036 招商银行 1,849,931 12,172,545.98 3.48% 9 600694 大商股份 680,000 11,723,200.00 3.35% 10 600383 金地集团 1,462,809 9,990,985.47 2.8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载于www.yhfund.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 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累计买入金额(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 1 600636 三 爱 富 20,596,392.53 5.89% 2 000063 G 中 兴 20,302,432.55 5.81% 3 600160 巨化股份 20,112,719.64 5.75% 4 600519 贵州茅台 19,241,944.59 5.50% 5 600028 中国石化 18,098,510.73 5.18% 6 000002 G 万科A 14,239,328.47 4.07% 7 600019 G 宝 钢 13,687,353.05 3.91% 8 600900 G 长 电 12,567,282.70 3.59% 9 000069 华侨城A 11,910,346.99 3.41% 10 600694 大商股份 11,891,792.39 3.40% 11 600036 招商银行 11,746,341.41 3.36% 12 600887 伊利股份 11,569,500.69 3.31% 13 600383 金地集团 11,352,322.74 3.25% 14 600320 振华港机 11,084,226.39 3.17% 15 600000 浦发银行 10,873,222.55 3.11% 16 600688 上海石化 9,638,408.10 2.76% 17 600016 G 民 生 9,114,755.89 2.61% 18 600123 兰花科创 8,694,186.86 2.49% 19 600050 中国联通 8,458,380.16 2.42% 20 600547 山东黄金 8,283,251.21 2.37% 21 000792 盐湖钾肥 7,950,968.56 2.27% 22 000031 深宝恒A 7,505,193.79 2.15% 23 600183 生益科技 7,084,871.43 2.03% 24 000983 G 西 煤 7,012,708.64 2.01% (二) 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累计卖出金额(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 1 600019 G 宝 钢 13,469,789.84 3.85% 2 600900 G 长 电 11,889,460.32 3.40% 3 600519 贵州茅台 10,675,453.42 3.05% 4 600028 中国石化 9,134,658.37 2.61% 5 600160 巨化股份 7,302,323.65 2.09% 6 600688 上海石化 6,694,151.96 1.91% 7 600636 三 爱 富 6,143,148.73 1.76% 8 600269 赣粤高速 5,853,565.17 1.67% 9 600050 中国联通 5,547,611.64 1.59% 10 600005 G 武 钢 5,320,375.79 1.52% 11 600600 青岛啤酒 4,967,780.10 1.42% 12 000617 石油济柴 4,631,295.46 1.32% 13 000858 五 粮 液 4,067,442.01 1.16% 14 000900 现代投资 3,953,099.15 1.13% 15 000559 万向钱潮 3,228,647.57 0.92% 16 600383 金地集团 2,747,488.12 0.79% 17 000729 燕京啤酒 2,490,677.77 0.71% 18 600386 北京巴士 2,411,173.00 0.69% 19 600761 G 合 力 2,337,418.33 0.67% 20 000898 G 鞍 钢 2,272,773.06 0.65% (三)、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元 买入股票成本总额 卖出股票收入总额 426,705,357.24 137,142,523.62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类资产。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类资产。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元) 交易保证金 66,666.00 应收利息 35,862.94 应收申购款 49,250.00 合 计 151,778.94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被动持有或主动投资权证。 第八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期末基金总份额(份) 总户数(户) 户均持有份额(份) 个人持有情况 机构持有情况 持有份额(份) 持有比例 持有份额(份) 持有比例 337,598,025.76 3,853 87,619.52 160,324,193.18 47.49% 177,273,832.58 52.51% 第九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519,070,123.63 本报告期期间总申购份额 59,331,601.34 本报告期期间总赎回份额 240,803,699.2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7,598,025.76 第十章 重大事件揭示 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2005年3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批准张恩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3、 2005年3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经过审议,选举郭树清先生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4、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6、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发生。 7、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95,000元。截止本会计期末该报酬尚未支付。 8、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9、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募集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5 年9 月2 日延至2005 年9 月16 日(中国建设银行各销售网点募集截止时间为2005 年9 月14 日),上述内容摘自2005年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10、根据《银华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与《银华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5年10月17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于2005年12月2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上述内容摘自2005年10月17日、2005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1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的代理销售机构上述内容摘自2005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银华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12、2005年6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银行在北京共同宣布,双方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与合作的最终协议。根据协议,美国银行有期权增加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最终持有股权可达到19.9%。 13、2005年7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淡马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亚洲金融")在京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的最终协议。根据协议,淡马锡将通过"亚洲金融"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14、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15、2005年10月31日,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聘江先周基金托管部总经理职务,由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罗中涛暂时主持基金托管部日常工作。2006年3月14日,罗中涛被聘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16、本基金租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期内本基金租用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席位,本次交易席位租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报告期内各交易席位成交量及佣金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各交易席位成交量及佣金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席位数量) 股票合计 股票比率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 151,301,407.25 26.8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 168,151,969.03 29.86%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 121,773,454.21 21.62%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 121,915,735.83 21.65% 合计 563,142,566.32 100.00% 券商名称(席位数量) 实付佣金 佣金比率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 124,066.56 27.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 131,579.97 28.89%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 99,853.42 21.92%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 99,969.67 21.95% 合计 455,469.62 100.0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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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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