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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薪金宝货币A(00059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1875
基金代码 000599
公告日期 2018-03-30
编号 1
标题 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8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信诚薪金宝货币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5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428,507,641.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结合对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浩
李修滨


联系电话
021-68649788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hao.zhou@citicprufunds.com.cn
lixiub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95558

传真
021-50120888
010-85230024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iticpru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9,497,942.64
382,870,999.74
511,491,196.27

本期利润
659,497,942.64
382,870,999.74
511,491,196.27

本期净值收益率
3.7751%
2.5780%
3.707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428,507,641.93
14,628,273,136.67
13,941,716,792.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279%
0.0007%
0.0882%
-
0.9397%
0.0007%

过去六个月
2.0298%
0.0006%
0.1764%
-
1.8534%
0.0006%

过去一年
3.7751%
0.0012%
0.3500%
-
3.4251%
0.0012%

过去三年
10.3971%
0.0023%
1.0510%
-
9.3461%
0.002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3720%
0.0025%
1.2734%
-
12.0986%
0.0025%

注: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日自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11月14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其他指标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7
659,497,942.64
-
-
659,497,942.64
-

2016
382,870,999.74
-
-
382,870,999.74
-

2015
511,491,196.27
-
-
511,491,196.27
-

合计
1,553,860,138.65
-
-
1,553,860,138.65
-

本基金合同自2014年5月14日起生效。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73只,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鑫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2日进入清算程序、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席行懿
本基金基金经理,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18日
-
8
文学学士。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09年11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会计经理、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吴胤希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14日
-
2
理学硕士。曾任职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分析员;于Excel Markets担任外汇交易员;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6年7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债券市场经历了历史上幅度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调整。全年来看,10年国债收益率从3.35%上升到3.88%,10年国开收益率从3.96%上升到4.82%。在全球货币政策收紧的背景下,中国的监管政策趋严、货币政策趋紧,从全年看,债市可分为4个阶段。
一季度,熊市初期,加息和考核压力接踵而至。此轮债券熊市从去年10月底开始到今年一季度是各金融机构最措手不及的一个阶段。银行错配严重,负债压力大,央行在年初又将表外理财纳入了MPA的广义信贷考核范围,大大增加了银行的MPA考核压力。同时,央行又相继在1月和2月上调了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资金量缩价升导致流动性缺口迅速放大。在此阶段,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3.2%上行至3.49%,3个月Shibor也迎来了2017年的第一个高位4.45%。二季度,严监管冲击市场,引发机构抛售。4月,银监会出台了“三三四”政策对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流动性压缩伴随着利率的不断走高,甚至出现了M型收益率曲线,也正是由此,收益率曲线开始平坦。在此背景下,10年期国债从3.25%附近上行到3.69%,同时,3个月Shibor达到了年内的第二个高点4.77%。三季度,债市终于迎来了全年唯一的反弹和相对平稳期,三季度处于监管空窗期,同时包括欧美在内的海外经济数据同期阶段性减弱,国内的货币政策也无进一步收紧,8-9月10年国债收益率小幅下行5BP,10年国开收益率下行16BP,同时3个月Shibor稳定在4.3%-4.4%的区间。但是,表面平稳之下暗流涌动,由于三季度整体资金面平稳,非银机构在此期间大幅增持了9000多亿的利率债,从而埋下了四季度大幅调整的伏笔。四季度,监管持续加码,债市高位震荡,短端收益率创下新高。10月的19大召开后,金融监管大幕正式拉开,11月至12月央行等多部委密集出台各类监管政策,其中包括《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重磅政策,同时美联储12月如期加息,中国央行也跟随小幅上调公开市场利率。在监管和指标考核多重压力下,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一度摸高4.0%,10年期国开收益率更是突破了5.0%的高位,政金债在12月份部分发行推迟甚至取消,3个月Shibor达到年内最高点4.91%,国有股份制银行存单更是发行到5.5%的利率水平,较9月的最低点4.2%上升了130BP。
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在2017年一季度相对谨慎,主要配置1-3个月品种的存单和存款;进入4-5月,市场经历了大幅的调整,期间薪金宝增配了1年期的高收益短融和存款锁定收益;三季度市场波澜不惊,薪金宝仍然以3个月存单和存单为主要配置方向;4季度市场经历了第二波大幅调整,薪金宝借此增配半年期存单和存款锁定收益,全年杠杆率维持在3% 左右,为组合增厚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7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3500%,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3.425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货币政策依旧会维持稳健中性的基调,但在宏观审慎框架和货币政策双支柱的背景下,货币政策会逐步从监管的主要角色中退出,服务于经济基本面。虽然全球货币政策仍在趋紧,但经济增长压力也伴随其中,国内经济预计将稳中趋缓。2018年一季度将会是债券较好的配置时点。同时,由于国内仍处于宏观经济降杠杆的阶段,信用风险仍将逐步暴露, 2018年,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在控好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随时跟踪货币政策动态,以期在收益率高位锁定收益,为投资人获取稳定收益。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7年度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补充和完善。
公司监察稽核部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投资、销售、风控、产品、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营销策划、运营、监察稽核、子公司等业务范畴。推进了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了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2、开展各类合规监察工作。
监察稽核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内幕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确保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规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监管法规传递给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4、开展各类内外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常规审计、20项专项检查、协助外部审计师开展审计、配合监管机构完成多项自查工作等。
5、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6、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将可疑交易报告及时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采用专用的估值业务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础,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直至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工作日,方为投资者增加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收益为负值的,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1.0000元分配后转入持有人权益。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659,497,942.64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659,497,942.64元。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942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诚薪金宝货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7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902,270,496.39
7,745,390,598.1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33.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21,682,985.88
4,290,269,540.7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521,682,985.88
4,263,089,540.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27,18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7,500,000.00
2,501,662,912.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6,890,852.24
99,828,222.8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3,858,344,368.11
14,637,151,274.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5,769,352.11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354,233.07
3,997,421.63

应付托管费

1,925,525.18
1,211,339.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4,813,812.95
3,028,349.73

应付交易费用

90,208.61
71,426.2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28,794.2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54,800.00
569,600.00

负债合计

429,836,726.18
8,878,137.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3,428,507,641.93
14,628,273,136.67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28,507,641.93
14,628,273,136.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58,344,368.11
14,637,151,274.1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3,428,507,641.9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89,163,067.92
492,143,427.88

1.利息收入

781,058,515.67
488,430,229.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52,847,495.84
277,870,677.39

债券利息收入

268,569,765.45
147,142,800.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622,343.81
196,589.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9,018,910.57
63,220,161.4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104,552.25
3,713,198.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104,552.25
3,713,198.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29,665,125.28
109,272,428.14

1.管理人报酬

57,990,980.75
49,688,267.78

2.托管费

17,573,024.38
15,057,050.88

3.销售服务费

43,932,561.16
37,642,627.01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9,577,714.81
6,310,367.7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577,714.81
6,310,367.74

6.其他费用

590,844.18
574,114.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9,497,942.64
382,870,999.7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59,497,942.64
382,870,999.7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28,273,136.67
-
14,628,273,136.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59,497,942.64
659,497,942.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800,234,505.26
-
8,800,234,505.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0,715,278,225.23
-
130,715,278,225.23

2.基金赎回款
-121,915,043,719.97
-
-121,915,043,719.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59,497,942.64
-659,497,942.6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428,507,641.93
-
23,428,507,641.9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941,716,792.80
-
13,941,716,792.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82,870,999.74
382,870,999.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86,556,343.87
-
686,556,343.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9,616,753,186.47
-
119,616,753,186.47

2.基金赎回款
-118,930,196,842.60
-
-118,930,196,842.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82,870,999.74
-382,870,999.7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28,273,136.67
-
14,628,273,136.6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涛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81号《关于核准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74,957,052.0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2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74,965,569.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516.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7,990,980.75
49,688,267.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0,093,999.77
36,940,624.1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3%/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573,024.38
15,057,050.8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信银行
40,094,087.76

中信保诚基金
3,838,473.40

合计
43,932,561.1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信银行
36,940,624.11

中信保诚基金
697,588.75

合计
37,638,212.8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中信保诚基金,再由中信保诚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14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729,214.90
113,045.44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712,285,154.48
758,341,981.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增加的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712,141,057.99
757,725,811.54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73,311.39
729,214.9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00
0.04%
-
-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361,270,496.39
10,586,582.54
325,390,598.12
36,211,463.05

注: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0.00元)。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均未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15,769,352.11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70203
17国开03
2018-01-02
99.93
330,000
32,976,900.00

170204
17国开04
2018-01-02
99.80
2,700,000
269,460,000.00

011754120
17鲁钢铁SCP001
2018-01-02
100.14
1,200,000
120,168,000.00

111712281
17北京银行CD281
2018-01-02
97.97
20,000
1,959,400.00

合计



4,250,000
424,564,3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因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2,521,682,985.88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4,290,269,540.74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2,521,682,985.88
52.48


其中:债券
12,521,682,985.88
52.48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7,500,000.00
5.3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902,270,496.39
41.50

4
其他各项资产
166,890,885.84
0.70

5
合计
23,858,344,368.11
100.0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7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15,769,352.11
1.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0.85
1.7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2.7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5.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1.12
1.77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49,043,806.27
6.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49,043,806.27
6.1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278,985,907.70
14.00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2,521,682,985.88
53.45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787093
17宁波银行CD196
3,000,000
299,183,017.45
1.28

2
111712236
17北京银行CD236
3,000,000
299,145,934.79
1.28

3
111716274
17上海银行CD274
3,000,000
297,427,595.62
1.27

4
111770848
17宁波银行CD238
3,000,000
297,126,291.86
1.27

5
170204
17国开04
2,700,000
269,567,475.19
1.15

6
170408
17农发08
2,300,000
229,833,366.17
0.98

7
011754150
17鲁钢铁SCP004
2,000,000
200,003,451.93
0.85

8
041754035
17鲁钢铁CP003
2,000,000
199,898,465.22
0.85

9
111786145
17盛京银行CD283
2,000,000
199,749,544.02
0.85

10
111786479
17宁波银行CD189
2,000,000
199,628,483.17
0.85

10
111786473
17杭州银行CD203
2,000,000
199,628,483.17
0.85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85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588%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6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815,668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66,890,852.24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6,890,885.8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815,374
28,733.45
2,699,104,507.30
11.52%
20,729,403,134.63
88.48%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1,038,113,292.28
443.00%

2
保险类机构
1,011,682,944.84
432.00%

3
银行类机构
400,343,384.16
171.00%

4
信托类机构
200,073,954.31
85.00%

5
个人
50,832,649.27
22.00%

6
个人
25,578,241.70
11.00%

7
基金类机构
25,493,305.64
11.00%

8
个人
16,665,008.60
7.00%

9
个人
13,548,676.70
6.00%

10
个人
13,098,627.90
6.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6,058,819.27
0.0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374,965,569.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628,273,136.6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0,715,278,225.2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1,915,043,719.9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428,507,641.93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45,0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债券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光大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天风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西部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西藏东财
1
-
-
-
-
本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696,255.00
100.00%
-
-
-

中信建投
1
-
-
-
-
本期新增

中信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一个交易席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697,400,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
-
-
-
-


光大证券
-
-
-
-


天风证券
-
-
-
-


西部证券
-
-
-
-


西藏东财
-
-
-
-


招商证券
-
-
-
-


中信建投
-
-
-
-


中信证券
-
-
-
-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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