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东兴量化多策略混合(003208)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1000427 | ||||||||
基金代码 | 003208 | ||||||||
公告日期 | 2018-03-23 | ||||||||
编号 | 2 | ||||||||
标题 | 东兴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 ||||||||
信息全文 |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兴量化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东兴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增加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作 为订立招募说明书的 依据 释义 增加: 《流动性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 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增加 《流动性管理规 定》、 流动性受限资 产、摆动定价机制的释 义 基金份 额 的 申购、赎回与 转换 (五)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五)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修改申购管理的情形 基金份 额 的 申购、赎回与 转换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增加: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 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 规定。 增加摆动定价机制的 规定 基金份 额 的 申购、赎回与 转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2、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增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 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1)、(2)、(3)、(5)、(7)项暂停申购情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2、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修改暂停申购的情形 修改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情形 基金份 额 的 申购、赎回与 转换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 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发生巨额赎 回,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 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 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 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增加巨额赎回管理的 情况 基金的投资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 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6)、(11)、(17)项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增加现金的定义 增加流通股投资 比例限制、流动性受限 资产投资限制、逆回购 交易风险管理 基金资 产 的 估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增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增加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估值的情况 基金资 产 的 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增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增加极端情形下暂停 估值的情形 基金的 信 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完善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 投资者集中持有信息 的披露 基金的 信 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临时报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临时报告 增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增加发布临时报告的 情形 风险揭示 (三)流动性风险 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 某些投资品种的流 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 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 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风险管理的目标 是确保基金组合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 与平衡。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通过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收取强制 赎回费、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等措施控制基金申购、赎回中的流动性风险,具 体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 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 主要投资对象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 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 综合评估在 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将通过部分延期赎回、暂停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摆动定价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措施对于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控制, 具体控制措施及程序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 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将使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 具体使用情 形及程序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能够避免 在巨额赎回时,因变现需求过大,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 券不能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 进而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的情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存在不能及时赎回 基金份额的风险。 (2)收取短期赎回费能够控制资金短期频繁的申购赎 回,避免净值大幅的波动,维护净值稳定。 (3)在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采取暂停基金估值, 通过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等措施可避免基金份额净 值虚高或虚低给申购、赎回客户或存量客户造成损失,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存在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通过摆动定价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当日参与申购和赎回交易的投资者存 在承担申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及其他成本的风险。 完善流动性风险分析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招股说明书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