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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威科技:关于与青岛即墨、青岛城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5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青岛即墨、青岛城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属于协议各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
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
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涉及对公司从事第三代半导体业务的控
股子公司层面的投资,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
所产生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中,除其中一份自行终止外,其余均在正
常履行中(具体详见本公告正文);
    4、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5 日,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
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青岛即墨”)、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在 2018 年国际集成电路产业投资(青岛)
峰会上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共
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青岛即墨、青
岛城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即墨
    青岛即墨为青岛市即墨区的行政主管单位。 青岛即墨地处山东半岛西南部,
东濒黄海、南依崂山,秦代置县、隋朝建城,拥有 7000 余年人类活动史、2300
多年建置史、1400 多年建城史,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撤市设区。现拥有 1 个
省级经济开发区、1 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年来,青岛即墨抓国家海洋
强国、“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构筑以先进
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海洋产业为特色、现代农
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先后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十余项国家级称号。
    公司与青岛即墨不存在关联关系。
    2、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青岛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05 月 23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 121 号甲
    (5)法定代表人:邢路正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
设与运营;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经政府批准的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投资与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青岛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青岛即墨通过抢抓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按照“定位要高、模式要新、突
破要快”的要求,加快构建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区域均
                                     2
衡发展,聚力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优质示范载体。
    青岛城投拟通过青岛海丝民合半导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参与聚能晶
源项目(项目主体全称为“聚能晶源(青岛)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聚能晶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城投的具体出资事宜需要与青岛海
丝民合半导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另行商议)
    耐威科技将聚能晶源项目落地于青岛市即墨区,该项目团队掌握了国内领先
的第三代半导体氮化镓(GaN)从材料生长到器件设计、制造的完整高端工艺和
丰富经验,拥有该亟待爆发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致力于为面向新一代功率与微波
系统应用,成为面对低成本,高频大功率应用的 8 寸硅基氮化镓(GaN)晶圆材
料供应商,助力青岛占领第三代半导体行业发展制高点。
    2、合作内容
    (1)为帮助和尽快形成产能,占领国内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市场份额,青岛
即墨同意与聚能晶源另行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为聚能晶源提供一系列项目支
持,如设备补贴、装修补贴、办公场所与厂方支持、税收奖励等。
    (2)为支持聚能晶源吸纳骨干尖端人才,各方互相协助使得聚能晶源为本
项目引进的优秀人才切实享受到青岛市、区等各项人才优惠政策。
    (3)聚能晶源预计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约 2 亿元人民币:2018 年年底前
投资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2020 年底前投资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4)聚能晶源未来产品线将覆盖功率与微波器件应用,打造世界级氮化镓
(GaN)材料公司,项目主要产品有面向功率器件应用的氮化镓(GaN)外延片,
以及面向微波器件应用的氮化镓(GaN)外延片等。
    3、推进机制
    为深化各方本框架协议合作事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推进,各方共同
指定专人或成立工作专组,负责日常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
体问题,推动合作内容落地,由上述专人或工作专组统一协调本框架协议各项内
容的执行。
    4、其他事项
    本框架协议作为各方进行项目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各方可依据即
墨区总体规划、市场运行趋势及各方发展之需要,在遵照履行本框架协议之基础
上另行增加相关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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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涉及对公司从事第三代半导体业务的控股子
公司层面的投资,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所
产生的影响。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主要包括碳化硅(SiC)、氮化镓(GaN)、金刚石等,因其
禁带宽度(Eg)大于或等于 2.3 电子伏特(eV),又被成为宽禁带半导体材料,
与第一、二代相比,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高热导率、高击穿场强、高饱和电子
速率等优点,可以满足现代电子技术对高温、高功率、高压、高频以及抗辐射等
恶劣条件的新要求。此次公司与青岛即墨、青岛城投就控股子公司聚能晶源相关
项目的投资、落地情况达成紧密合作,有利于公司加快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尤其
是氮化镓(GaN)外延材料的设计、开发、生产进度,有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
机遇,尽快拓展相关材料在国防装备、航空电子、5G 通信、物联网等领域的推
广应用,有利于公司以传感为核心所进行的“材料-芯片-器件-系统-应用”的全
面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属于协议各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
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
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
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协议涉及对公司从事第三代半导体
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层面的投资,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及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所
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北京亦庄国际投资
                                                                    自行终止,双方互
 1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发展有限公司        《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2     2016 年 11 月 4 日 区管理委员会         《入区协议》         正常履行中
                           2、赛莱克斯微系统科
                                          4
                         技(北京)有限公司
                         1、青州市人民政府
 3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公司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某院
 4   2018 年 6 月 4 日                       《合作框架协议书》   正常履行中
                         2、北京耐威时代科技
                         有限公司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
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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