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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景贵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景贵飞)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9月2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丝路研究院研究员;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助教、讲师,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科委基础研究高技术司空间遥感处干部,1998年3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信息处助理调研员,2004年7月至2009年7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遥感中心导航定位处副处长、处长,2009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丝路学院院长、研究员,2019年6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丝路研究院研究员。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3年1月1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动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参与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2次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建议并协助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便于本人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

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人员选任、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期待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景贵飞

2024年3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景贵飞)》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景贵飞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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