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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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3-05-27
公告日期2003-05-27
方案进度未通过
发行方式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
发行规模50000万元
发行数量500万张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1-12-31
债券期限5年
利率类型累进利率
利率(%)1.2
付息频率Y1
分销商  
利率说明可转债按票面金额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年利率为第一年1.2%,第二年1. 3%, 第三年1.5%,第四年1.8%,第五年2.0%。
付息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 第一次付息日为发行首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为当年的付息日。公司在付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支付的利息额 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年利率 (3)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4)付息债权登记日 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 对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债权人,本公司将按第2条(2)款的利息计算公式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利息。若该日并非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则以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债权人为基准。已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
初始转股价条款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30个交易日亚盛集团A 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上浮3%——10%,具体上浮比例授权董事会决定。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 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转换期条款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后12个月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日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在可转债到期日前半年内,如果亚盛集团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70%,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的107.8%(含当年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投资者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且只能回售一次。若在该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落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落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当亚盛集团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 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2001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亚盛集团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发行人将在修正转股价格前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签率(%)0%
预案公告日2001-08-17
股东大会公告日2003-05-27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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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5 1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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