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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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5-01-21
公告日期2005-01-21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方式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发行规模105000万元
发行数量1050万张
发行费用0.00元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4-12-31
债券期限5年
利率类型累进利率
利率(%)1.2
付息频率Y1
初始转股价格0元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0元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0.0000
上网发行数量(张)0张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0.0000
分销商  
利率说明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4%,第三年为1.8%,第四年为2.2%,第五年为2.5%。
付息说明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在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
初始转股价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上浮0.1%-10%,具体上浮幅度提请股东大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鲁泰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0.1%-10%),初始转股价格自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和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D为每股派息额。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转换期条款发行之日起满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一般回售条款 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为回售期,在回售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5%,经公司可转债持有人申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公司可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时点无条件回售条款 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之前的5个交易日内,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公司可转债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6.5%+当期利息回售予公司。 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公司可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转股期内,当本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本公司董事会可在出现上述情况后5个交易日内实施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实施该权利,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不应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5%(含15%)。修正幅度超过15%的,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离修正时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有效申购数量(手)0手
有效申购户数0户
中签率(%)0%
利差(%)0%
老股东配售价格0元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1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3
老股东配售户数0户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0张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份数乘以3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000元部分视为投资者放弃认购。
预案公告日2004-09-25
股东大会公告日2004-10-27
主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5 1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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