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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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2-12-13
公告日期2002-12-13
方案进度未通过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定向发售
发行规模52000万元
发行数量520万张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2-12-31
债券期限5年
付息频率Y1
分销商  
利率说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利率不低于1.5%,不高于2%
付息说明1、年度利息计算: 年度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度利息计算公式为:I=B*i I:支付的利息额(结果精算到分位) B: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付息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利息每年以现金支付一次,根据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定的上市协议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清算系统代理支付。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的当日。第一次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满12个月的当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第一次付息日为一个计息年度,此后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面值加上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转债”)。
初始转股价条款(1)转股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1-10%作为初始转股价格,具体上浮的幅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为准,并在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初始转股价格自本次发行首日起即开始生效 (2)转股价格计算公式:Po=P(1+t) 其中:Po为初始转股价格,P为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t为最终确定的上浮幅度。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I=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I=(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I=(Po+Ak)/(1+n+k); 派息: PI=Po-D 其中:Po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公司分立或其他原因(公司合并、股份回购等)引起股份变动的,公司将依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和公司现有股东在转股价格调整前后按转股价格计量的权益不变的原则,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的调整将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转换期条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自愿转股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12个月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的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以在转换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申请转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结束日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前半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有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103%(含当年期利息)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本公司。投资者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若在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本公司可在不违反任何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票面值。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向原股东安排配售。
预案公告日2002-11-12
股东大会公告日2002-12-13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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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6 15: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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